1. 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老項目增值稅實行簡易計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三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等規定的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老項目增值稅實行簡易計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可以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
2. 房地產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決定。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法規或者**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財*、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3. 房地產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決定。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法規或者**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財*、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4. 的項目都是老項目,取得費用類的進項稅如何抵扣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九條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照規定繳納的煙葉稅。
購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除外。(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5. 房地產企業的進項稅額主要有哪些
房地產企業的外購項目主要有:建筑服務費(11%或3%)、材料采購款 [17%或3%,3%為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商品混凝土 (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設計服務(6%)、廣告服務(6%)、經 紀代理服務、物業管理、安全保護等商務輔助服務(6%),此外還有自來水(3%)、電力U7%)、電信費(6%或11%)、不動產租賃費(11%)、辦公用品(n%)、各 類審計咨詢費(6%),等等。
6. 房地產企業新老項目同時銷售應如何計算增值稅
房地產新老項目的判斷,不是看施工許可證取得的日期,而是看《建筑工程 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是否在2016年4月30日前,施工許可證取得日期 與合同開工日期會有差異。
房地產新項目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時,可以按照向購買方 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對應的土地出讓金作為銷售額,2016年5月1日之后 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等憑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抵扣憑證。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 售建筑面積)x支付的土地價款新項目按一般計稅方法征稅,前期已取得費用的營業稅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無進項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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