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開發如何繳稅
企業所得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作投資,在投資發生時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并入到應納稅所得額中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已開發的商品房作投資,參與被投資企業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上述財稅字〔1995〕048號文件第一條免征土地增值稅的規定。附:財稅字〔1995〕048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商品房投資過戶,應由產權轉移書據的立據人應按合同或協議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完稅。
契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征稅。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作為投資屬于上述行為。被投資企業應按照商品房的價格,以4%的稅率繳納契稅。
2、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的,其預售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當期毛利額,扣除相關的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結算計稅成本后再行調整。大連市內四區的預計計稅毛利率為20%。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 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2. 房地產開發如何繳稅
企業所得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作投資,在投資發生時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并入到應納稅所得額中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已開發的商品房作投資,參與被投資企業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上述財稅字〔1995〕048號文件第一條免征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附:財稅字〔1995〕048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商品房投資過戶,應由產權轉移書據的立據人應按合同或協議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完稅。
契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征稅。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作為投資屬于上述行為。
被投資企業應按照商品房的價格,以4%的稅率繳納契稅。 2、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的,其預售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當期毛利額,扣除相關的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結算計稅成本后再行調整。
大連市內四區的預計計稅毛利率為20%。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 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3. 房地產開發有哪些稅種
房地產合作開發需繳納的稅種及稅率:一、營業稅 (一)、應稅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營業稅應稅勞務時主要涉及以下兩個方面:1、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2、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1)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筑物,視同銷售建筑物。
(2)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二) 涉及稅種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以及契稅等。營業稅1、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計稅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 (1)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營業額比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確定。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應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3)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① 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②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③ 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所屬稅務機關確定。2、其他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在合同期內房產企業將房產交給包銷商承銷,包銷商是代理房產開發企業進行銷售,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或者價差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收營業稅;在合同期滿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銷商進行收購,其實質是房產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給包銷商,對房產開發企業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包銷商將房產再次銷售,對包銷商也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2)對合作建房行為應如何征收營業稅 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規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簡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方式是純粹的“以物易物”,即雙方以各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
具體的:)方式也有以下兩種: ①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雙方都取得了擁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甲方以轉讓部分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乙方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
因而合作建房的雙方都發生了營業稅的應稅行為。對甲方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對乙方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稅。
由于雙方沒有進行貨幣結算,因此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分別核定雙方各自的營業額。如果合作建房的雙方(或任何一方)將分得的房屋銷售出去,則又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應對其銷售收入再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② 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房屋所有權。例如,甲方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資在該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賃期滿后,乙方將土地使用權連同所建的建筑物歸還甲方。
在這一經營過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為代價換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建筑物。甲方發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其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營業稅;乙方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對其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營業稅。
對雙方分別征稅時,其營業額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核定。第二種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權、乙方以貨幣資金合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
對此種形式的合作建房,則要視具體情況確定如何征稅(3)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規定:以“還本”方式銷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建筑物時許諾若干年后可將房屋價款歸還購房者,這是經營者為了加快資金周轉而采取的一種促銷手段。對以 “還本”方式銷售建筑物的行為,應按向購買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營業稅,不得減除所謂“還本”支出。
(4)中外合作開發房地產征收營業稅問題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外合作開發房地產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費用 ① 關于中外雙方合作建房的征稅問題中方將獲得的土地與外方。
4. 房地產開發公司需要繳納什么稅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一般為25%);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九進制稅率)。
具體的再去地稅咨詢,各地的地方稅率不一定一樣。
5. 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什么稅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印花稅: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6. 房地產開發商交給國家的稅,稅率是多少
(1)契稅。(相關行業具有)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相關行業具有)
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筑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很多行業都有的)
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這個行業特有的)
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計繳。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這個行業特有的)
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
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
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土地增值稅。(這個行業特有的)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屬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稅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表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企業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應于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7)印花稅。(有證章的行業和行為都需要交納)
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8)企業所得稅。(這個是誰賺得多,誰就繳納得多)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準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
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9)個人所得稅。(這個也是誰賺得多,誰就繳納得多,是有收入就應該繳納的)
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7. 房地產公司要交納什么稅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看看對你是否有用: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