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北省“國五條”細則下來了嗎
朋友,石家莊“國五條”4月下旬出臺 所以只能把信息摘要 和您一起學習一下 據了解,“兩會”期間,國家住建部副部長稱,在3月底或4月初,地方版的國五條會相繼出臺。
3月29日,地方版國五條限期將至,石家莊國五條細則的出臺時間,不僅受到購房者的關注,同時也糾結著房地產開發商的心。3月29日上午,石家莊市橋東區房管局房產交易大廳內貼出通知,石家莊的“國五條”落地細則基本確定,但很難在3月底前出臺,具體出臺的時間最快也要到4月中下旬。
雖然新*的針對這二手房,但是從*策對于樓市的影響來看,勢必會影響新房購房者。省會市民張先生,今年已經25歲了,自從畢業就在石家莊工作至今,隨著國五條新*的公布,張先生的家人開始催著買房了。
他告訴記者:新*出來了,看起來和以前的樓市調控*策不一樣,但是20%房產稅會肯定推高房價,“現在不出手,以后就晚了。” 樓市中充斥著各種買漲不買跌的聲音。
大部分人都唯恐房價繼續上漲。在石家莊某事業單位工作的王先生最近就一直在馬不停蹄地看房,“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策越調房價越高,還是趁早出手好。”
她告訴記者,自己一開始還沒有這么著急買房,但是看到房產新*策出臺,就趕緊到東二環周邊看房子。售樓人員告訴小張:“現在樓盤的價格是7300元/平方米,過幾天的價格還要漲呢!” 對于石家莊國五條細則,會對20%房產稅進行詳細規定,在3月21日,石家莊市房地產業協會、中國不動產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等聯合主辦的石家莊“國五條”細則意見征集研討會在石家莊召開,就“國五條”實施細則內容征求意見。
由此可以看出,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結合當地的房地產實際情況,積極研究石家莊“國五條”細則的具體細則,特別是20%房產稅在石家莊的具體的實施細則。這些都會導致石家莊“國五條”細則的出臺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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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北環首都樓市新*的通知內容是什么呢
一、高度重視促進我省北京周邊地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重大意義京津冀協同發展是新時期重大國家戰略,是解決京津冀發展面臨矛盾和問題的根本指南,對我省是重大歷史機遇。
我省北京周邊地區處于京津冀協同發展重要地理位置,房地產業發展要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施策、穩步推進、科學發展。 促進我省北京周邊地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意義重大,一是優化城市布局和提高建設水平,建設與城市群相適應的衛星城市;二是發揮房地產業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拉動作用和在民生改善中的基礎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三是建設成本低、品質優、環境美、管理好的宜居住宅小區,提高對本地人口就地城鎮化的吸納能力,逐步形成對京津人口的反磁力。
二、強化規劃的作用立足京津冀協同發展,貫徹落實中央規劃綱要賦予河北“三區一基地”的功能定位,突出毗鄰首都區位優勢,按照“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生態宜居”的原則,嚴格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統籌規劃建設產業、生態、文化高度融合發展的首都周邊衛星城,合理劃定城市開發邊界,防止攤大餅式盲目外延。 準確把握城市定位和功能布局,把服從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放在首位,打造規模適度、職住合一、生態優美、生活便利、成本低廉、宜居宜業的首都衛星城,不建“睡城”和“圍城”。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按照北京生態涵養區的要求,成片建設森林,預留好生態空間廊道,劃定綠色隔離空間,限制城鎮密集區聯片發展。 推動產城融合發展,積極布局北京轉移產業承接平臺,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全面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實現與北京同城化發展,成為承接首都要素轉移、接受輻射的優良載體。
三、嚴格規劃管控進一步增強管控能力,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的水平和質量。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布局統籌設立新城新區和開發區(園區),加強河道、湖泊、坑塘、濕地、山體等自然資源保護,劃定保護區域,控制開發強度。
強化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加強對建筑高度和容積率管理,縣城居住用地容積率不超過2。0,避免高強度、高密度開發建設。
推進市*設施以及小區綠化、停車位、幼兒園等配套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嚴格城市空間管控,發揮都市衛星城“精、美、特”的比較優勢,加快打造特色街區和風貌建筑,塑造城市風貌特色,彰顯城市文化底蘊。
在城市設計引導下,注重顯山露水,順應自然形態,鐵路沿線主要街道兩側、濱水地區和城市邊界地帶要控制好高度、體量、天際線,合理退讓道路紅線,提高綠地率、公園綠地面積等綠化指標,縣城人均公園綠地不低于9平方米,建成區綠地率不低于31%,居住建筑高度以多層為主、小高層為鋪,嚴格控制高層住宅建設,確保城市的宜人空間尺度。 四、加強住房發展規劃和土地供應調控加強住房發展規劃工作,把房地產業的發展和人口、社會承載力等指標有機結合,統籌發展。
把發展房地產業與做強實體經濟相結合,增加產業地產、商業地產、文化旅游地產的開發力度。加強房地產開發管理,把握好房地產項目審批節奏,強化土地供應管控,防止各種名義的亂圈地。
嚴格落實《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優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快編制本地區的住房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結合商品住房累積可售面積總量、未開工及在建住宅用地總量和土地市場實際情況,加強分析研判,控制好住宅用地供應的規模、布局和節奏,穩定、均衡供應住宅用地。
綜合運用多種供地方式,進一步完善招拍掛手段,減少住宅用地流標流拍,避免異常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 五、不斷提升房地產建設品質注重房地產建設科技含量,促進房地產業轉型升級。
從數量擴張轉向品質提升,在品質、風格、質量和人性化追求上求突破,在綠色、生態、環保、節能建筑追求上求。 加大推廣低碳技術,促進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在住宅建造和使用中應用,提高房地產產品建筑能效,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逐步提高綠色建筑的比重。
大力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實現住宅建設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制定住宅產業現代化發展規劃,培育市場實施主體,扶持和引進一批龍頭企業,支持國家和省級住宅產業現代化基地建設。
完善標準體系,推動示范工程建設,積極推廣新型結構體系、部品體系和成套技術。推動鋼結構建筑產業發展,謀劃建設一批鋼結構住宅項目。
加快推進商品住宅全裝修,逐步提高全裝修住宅的供應比例。倡導工業化裝修方式,鼓勵采用菜單式集體委托方式進行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結合,引導住宅品質整體升級。
六、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鼓勵合理住房消費,落實差別化的住房稅收信貸*策,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規范銷售行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嚴禁任何形式的預售和廣告宣傳。
加快建立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制度,確保今年8月底全部完成系統建設并按要求聯網。 建立房地產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責。
3. 近來房產新*有啥呢
1、調整公積金貸款的利率2015年央行持續降息5次,購房者買房壓力真真的小了。
若購房者在北京買房子都能省下幾十萬的利息。一些背著房奴包袱的購房者能減少很多還貸壓力。
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2.75%。 2、鼓勵租售并舉有關部門針對房屋租賃情況,給予補貼*策,鼓勵機構投資者菜板庫存房成為租賃市場房源,從而減少庫存。
2015年年底的中心經濟事情會議明確指出,要成長住房租賃市場,鼓舞鼓勵自然人和各種機構投資者采辦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供給者,鼓勵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買房。 3、居住證新*居住證申請門檻降低,只要在事業地居住滿半年(部分地區),就可以領居住證。
居住證卡伊為申請人的就業、社保、積分落戶和公積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戶買房,也會更加容易。
4. 河北最新的土地*策是什么啊
你說的土地*策的問題是不分邯鄲不邯鄲的,首先,你想在自家土地上蓋房子,你要確定你那是自己的,自己的宅基地,而不是農用或者注明了用途的地塊,再次,你說的因為土地*策,會不會收回你的土地(你蓋房子用的那塊)。
你的土地使用權是被賦予了的,最起碼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你有權利處置,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閑置農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等)我家是農村的,家里的責任田和宅基地是分開的,每個地塊都有證件的,這確定了你有這些土地也有使用權,你這個問題要看你的土地性質。 你擁有的不用管他收回不收回。
當然,收回時肯定的,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城市里的房產業不過70,80年。
我是不需要幾百年的,嘿嘿。我也說不清楚,建議你看一下這個,或者咨詢土地管理部門。
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規范農村建設用地秩序,保護農村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包括村莊和集鎮。
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于建設住宅和廚房、廁所等設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區域內農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府土地行*主管部門負責本行*區域內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村民委員會應當鼓勵農村村民建設二層以上住宅,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
農村村民建設住宅,應當合理利用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使用土地。村內有空閑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設住宅。
第六條 農村村民建設住宅,應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設住宅。
禁止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農村宅基地。 第二章 宅基地申請與審批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并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并公布后,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府審批。
縣(市)人民*府批準后,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準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一)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第十條 農村村民占用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由縣(市)土地行*主管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設住宅的,應當依法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按前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建設住宅。 第十一條 農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設住宅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事先開墾與占用耕地的面積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并報土地行*主管部門審查;沒有開墾條件或者開墾的耕地經驗收不合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向縣(市)土地行*主管部門繳納耕地開墾費。
第十二條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府批準后,可以收回: (一)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二)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農村村民一戶一處之外的宅基地; (四)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準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縣(市)人民*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