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房地產,房地產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對于房地產的概念,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房地產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同時也是一項法律權利。
2、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3、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于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2. 房地產置業投資效果的四種表現形式是什么
(四)房地產投資經濟效果的表現形式
1.置業投資
對置業投資來說,其經濟效果主要表現為租金、物業增值、減少納稅、股權增加等四個方面。租金通常表現為月租金收入,減少納稅一般要在每年納稅時才能實現,而增值和股權增加效果則既可在處置(轉讓)物業中實現,也可在以針對物業的再融資行為中實現(如申請抵押貸款)。
置業投資經濟效果的好壞受市場狀況和物業特性變化的影響,個人或企業進行置業投資的目的是要獲得預期的經濟效果,這些預期經濟效果在沒有成為到手的現金流量之前,僅僅是一個模糊的期望。因此,置業投資經濟效果的四種表現形式僅能說明投資者可獲得的利益類型,在沒有轉換為一個特定時間點的現金流量之前,經濟效果是無法定量描述或估算的。
2.開發投資
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經濟效果主要表現為銷售收入,其經濟效果的大小則用開發利潤、成本利潤率、投資收益率等指標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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