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工作日和月計薪天數
這是我從慧劍律師網上找的你看看應該能幫到你的:快速2008年1月3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該《通知》中提到了月工作日和月計薪天數這兩個概念。所謂的月工作日,是指平均每月應工作天數。在計算平均每月工作天數時,每年按365天計算;每年有52周,每周休息2天,所以全年的休息日是104天;根據**令第513號《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全年的節日假期為11天;所以扣除休息日和節假日,全年實際工作天數為250天。每年12個月,因此,平均每月實際應工作天數250天/12個月,即月工作日為 20.83天。
月工作日屬于制度工作天數,與考勤制度聯系緊密,與工資計算沒有直接關系。他的作用在于確定是否存在加班問題;是針對月綜合計算工時而定立的一個參照基數,其意義在于從法律上界定月平均應出勤天數,所以月工作日是計算“出勤天數”的基準。
所謂的月計薪天數,就是平均每月計算薪酬的天數。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法定休假日是帶薪休假日,即雖然休假不工作,但照常領取工資。所以年計算薪酬天數應當是年工作天數加上法定休假日,即年計薪天數為:250天加上11天,等于261天。因此,平均每月計算薪酬天數為:261天/ 12個月,即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月計薪天數主要是用來計算日工資,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費等依據,所以他是計算“日工資”的基準。
根據《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 = 月工資收入 / 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 = 日工資 / 8 小時。
2. 法定月計薪天數是多少
《勞動法》并未規定每月應出勤的天數,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計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4、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5、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3. 月計薪天數21.75天和月工作日20.83天有何區別
工作時間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4. 工資中的月計薪天數如何計算
1,國家規定月計薪天數是21.75,但實際情況中企業并不一定會實行標準的規定,基本每月都有法定節假日,除去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月更本就得不到21.75天。
2,所以一般都會按公司的實際情況來計算月薪,計薪方式;全年天數減去公休日天數再減去法定節假日天數,就等于每月的實際出勤天數,超過每月實際出勤天數了就都屬于加班
3,計算方式 ;(365-104-11)÷12=20.83。固定工資除以20.83得到天薪,再除以8得到時薪,超過的都算到加班時間,普通1.5倍,公休2倍,法定節假日3倍
擴展資料
1,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2,“制度計薪日”即用于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制度計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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