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州購房合同備案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就是開發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開發企業將買賣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行為。
因為合同備案要求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未處于抵押狀態房屋未處于被查封或限制狀態房屋未備案到他人名下。而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如果合同沒有及時備案,可能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使得購房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所以,在購房后常州市民可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備案義務,如果不成,還可以持購房手續向房屋所在地的行*執法局申請執法維護權益,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2. 常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常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的登記備案管理,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的簽訂行為,保護購房人和售房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商品房預售所簽訂的合同(以下簡稱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簽訂的合同在規定時限內報備案機關登記備案。
第三條 市房產管理局負責本行*區域內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以下稱備案機關)。 第四條 凡在本市行*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均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并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已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2、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合同實行網上登記備案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同時須通過互聯網向備案機關申報備案。 第七條 購房人申請按揭貸款的,應持經備案機關登記備案的《常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要件到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按揭手續。
第八條 購房人應持經備案機關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要件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證書。 第九條 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或變更的,需由預售人提出申請到原登記備案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備案機關可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第十一條 溧陽市、金壇市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3. 購房備案查詢怎么查
購房備案查詢: 商品房網上簽訂后,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打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
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流程及材料:實行購房合同備案制度,對開發商進行有效的制約,不僅能促使開發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
辦理合同備案: 1、購房人(單位)在交付購房款(包括訂金、首付款、按揭款)時,一定要向房地產開赴企業索取由房產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該通知單共分為四聯,一聯由開發企業留存,二、三、四聯給購房人(單位),由購房人(單位)持此三聯到預售資金開戶銀行交款,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取購房款,否則,購房人(單位)可拒絕履行合同并向房產管理部門反映解決。
2、購房人(單位)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須持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第三聯到煙臺市房產交易中心備案,合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如購房人(單位)不按要求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房產管理部門對其申辦的權屬登記一律不予受理。
查詢方法: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準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怎么備案
(一)商品房預售人申請。
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手續由預售人單方辦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原件存放處單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記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二)主管行*部門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行*區域內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預售人提供材料齊備的,房產部門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備案手續,在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表上簽署意見,并在備案表和預售合同上加蓋“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預售登記表,另兩份分別由預售人、預購人留存。
(三)主管行*部門審批 1、初審:審批科經辦人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寫《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表》,并將材料呈科領導審核。 2、審核:審批科負責人審核通過后,在《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表》上蓋備案章(1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關于“商品房預售需要登記備案嗎?商品房預售怎么登記備案?”相關問題的解答。 2007年修訂后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房地產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方便進一步加強,同時存在某些條款不易理解,特別是對于商品房預售是否需要登記備案這樣的在法律性質界定上不是特別清楚,許多購房者可能會以為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合同簽訂時就成立并生效,而忽視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在房屋預購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預售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第三人在購房時可以通過房管部門的登記進行查詢,不能依善意取得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保障在先購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發了一些不必要的訴訟,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于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另一面也是源于法律概念和體系本身的復雜,每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畢竟是有限的,因為解決一個糾紛而去專門研習一部法律既無必要也浪費時間,正所謂術業有專攻,糾紛出現后咨詢或者委托律師是非常必要的。
5. 商品房合同備案流程有哪些
1、客戶簽約→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戶基本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開發商需提供:(客戶進賬單、發票、打印商品房聯機備案證明、合同登記申請表、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一式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4份)。
以上所需資料準備好后拿到開發公司加蓋公章、法人章。 2、把買賣合同1份、客戶身份證復印件、聯機備案證明、合同登記申請表、授權委托書1份、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前期物業管理協議1份、首付款發票、進賬單復印件1份全部進行掃描并拷貝到u盤里一起提交到雙橋區國土房屋管理局審批。
注:(把件拿到行*大廳),大廳受理后10個工作日做出業務受理回執單,由開發公司特此委托人員去行*大廳拿回執單大廳受理通過后持回執單再去拿備案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