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稅[2004]134號市*建設配套包括哪些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4]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廳(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明確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相關的契稅*策,推動公有住房上市的進程,現將有關契稅*策通知如下: 一、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一)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沒有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偏低的,征收機關可依次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評估價格:由*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進行綜合評定,并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的價格。 2、土地基準地價:由縣以上人民*府公示的土地基準地價。
(二)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二、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
三、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征土地權屬轉移的契稅。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八月三日。
2. 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
為了適應首都現代化建設的需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代會提出了修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工作任務,根據2003年**對《北京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的批示精神,以及2004年1月建設部《請盡快開展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函》,特編制《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
3. 2004年到2011年北京市房地產調控*策有哪些
2004年 4月:存款準備金利率上調,從7%提高到7.5%。
上海市發布《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修正案》,期房限轉,打擊上海房地產投資行為,打壓房地產泡沫。 5月:對高爾夫球場、會展中心、物流園區、大型購物中心等項目進行清理,對土地管理的嚴格控制,抑制房地產投資過快的增長 8月:出臺《上海市土地儲備方法》。
地方產業法規增加*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力度,將“毛地出讓”,并對預期不開發土地依法從開發商收回 10月:加息,金融機構一年期基準利率將上調0.27個百分點 12月:嚴禁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嚴格規范地方*府土地管理,抑制通過土地招商帶來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資產投資的增加; 2005年 3月:房貸優惠*策取消——調控涉及消費層面 3月:房地產稅改革深入——調控觸及交易環節 3月:國八條出臺——調控上升到*治高度(舊國八條) 5月:七部委意見——調控加強、細則出臺(新國八條) 5月:《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從稅收入手整頓房地產市場 9月:銀監會212號文件——收緊房地產信托 10月:國稅總局重申二手年 2006年 4月:房貸利率再次上調——調控卷土重來 5月:國六條出臺——新一輪調控大幕開啟 5月:**出臺限制套型9070*策——從供應環節改善房地產供求關系 5月:國稅總局出臺二手房營業稅*策——開始著手整頓二手房市場 7月: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不得發布預售廣告——規范房地產期房預售制度 7月:建設部出臺171號“外資限炒令”——打擊房地產投資 7月:108號文強制征收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進一步打擊房地產投資 8月:土地新*出臺——規范土地市場,清查土地違規 8月:央行再次加息——宏觀調控動用金融手段 8月:建設部出臺廉租房管理實施辦法——逐步落實住房保障*策 9月:房地產市場整頓,規范交易秩序 9月:完善二手房市場交易管理 市場反應:房價繼續上漲,漲幅相對平穩,中小戶型增加。 2007年 1月:建設部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 1月:國稅總局清算土地增值稅——標志2007年新一輪調控的開始 3月:通過《物權法》10月1日起執行 3月:央行2007年首度再次加息(全年共計6次加息,10次上調存款準備金) 6月:加強外資管理——進一步扼制房地產市場外資過熱 8月:國發〔2007〕24號文件,回歸保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標志著*策調控思路的轉變 9月:央行規定以家庭為單位,第2套住房貸款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嚴厲打擊炒房行為 10月: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縮短土地開發周期 10月:物業稅“空轉”試點擴至十省市 12月:外商投資房地產業限制范圍有所擴大。
2008年 1月:**重拳打擊囤地 3月:免征出租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的營業稅、房產稅,住房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免征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印花稅 4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提高了房地產企業預交的稅金額,但是總的稅率沒有改變; 6月:再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縮進銀根(全年共5次上調準備金率,從年初的14.5%上調至17.5%) 9月:降低貸款利息0.27個百分點,除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蓄銀行暫不下調外,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10月:財*部《繼續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實解決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降低真實購房需求的置業門檻,降貸款利息0.27個百分點,降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宣告著*府由“控制”向“救市”的態度轉變。 2009年 1月:四大國有銀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執行基準利率0.85倍優惠、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優質客戶,原則上都可以申請七折優惠利率。
1月: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做了題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好今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講話,要求住房與城鄉建設系統在2009年要做好9個方面的工作。 其中全面推進保證性住房建設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這兩條被普遍認為是2009年我國房地產*策發展的主線,也是2008年房地產調控*策的延續和深化。
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治理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會議明確了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完善相關*策、制度;加強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特別是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違紀案件。
兩部委將重點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用地規劃變更、容積率調整中玩忽職守、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完成規劃許可的開發項目,逐一進行自查。
對于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掩蓋違規違紀問題的,要對部門責任人從嚴處理。對于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兩部司法解釋涉及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及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若干熱點、難點問題,包括業主身份的界定、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劃定、車位和車庫糾紛的處理、住改。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北京房地產配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