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房產局是什么單位
房管局正常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的一個局,主管房地產業如物服、開發、產權證、房屋買賣等等。
房產局的管理體制比較特殊,理論上應當是行*機關,實行公務員制度,但實際上,沒有哪個省設置了房地產管理廳(局),一般來說隸屬于建設廳,現在機構改革又改成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在大部分地區及以下的市縣設立了房地產管理局,由*府直接管理或者為建設局的二級局,因為有收費,很多還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又具有行*許可和行*執法的,所以很不好說這個單位是啥類型,各地不一樣,要看當地編制部門的規定。
2. 膠州市房管局是什么級別
是副處級別。
房管局是建委的二級局,局長一般都是有建委副主任兼任,所以房管局局長為副處級別。
房管局: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房地產業的方針、*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 房地產管理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擬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及有關*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向和使用計劃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工作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危舊房改造,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負責擬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策,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房的租賃、經營、維修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單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城鎮房屋糾紛的調處和有關*策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管理與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工作。
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策措施;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注銷及設定他項權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方案的制定。 六、負責城市房屋的拆遷管理工作。
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擴展資料:房地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務公開、后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協委員提案。 (二)*策法規處(掛行*審批處牌子)。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行*執法的監督、行*復議、行*應訴、行*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實私房*策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承辦市*府公布的有關行*審批事項。 (三)市場監管處。
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有關*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和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監督管理房產中介服務行業;監督存量房交易資金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調處房產交易糾紛;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 (四)產權管理處。
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有關*策并組織實施;監督房屋登記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房屋登記管理*策;負責房產測繪成果審核;負責推進農村房屋產權制度改革。 (五)物業管理處。
擬訂全市物業管理*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監督物業服務招標投標、承接查驗、進駐與退出等活動;負責建立和管理物業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和物業服務人員執業名冊;監督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屬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監督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六)產業發展處。
負責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策研究,擬訂產業*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提出調控和發展房地產市場的*策建議;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推進全市房產行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產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七)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工作;監督檢查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監督直屬單位行*事業性收費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 (八)審計處(掛紀檢監察處牌子)。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九)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機關*的組織按照*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