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鄉市物業服務收費*府指導價是多少
新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河南省建設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取得物業管理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我市(不含鳳泉區)建成區范圍內,對普通住宅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收費管理。各縣(市)、鳳泉區的物業收費標準由當地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管部門依照本辦法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園區綠化、共用部位、公共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業主可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遵照市場經濟規則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任何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應當遵循合理、公平、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 第六條 市、縣(市、鳳泉區)*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是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單位的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形式。 普通住宅(指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住宅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含2萬平方米)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府指導價。
如果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雙方已約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報價格、房管部門備案同意后的按約定執行。 寫字樓、別墅、復式樓(普通住宅區內的除外)、公寓、商店、賓館等非住宅、普通住宅小區住宅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的以及等其它各類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市、縣(市、風泉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產主管部門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浮動幅度和車輛停泊服務收費標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具體約定收費標準。
無法約定的,可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收費申請,經成本審核批準后,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其收費標準由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且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并報價格部門、房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價格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在收費前應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在服務區內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內容、舉報電話,自覺接受業主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賣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服務管理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賣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審定,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物業服務成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用;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日常運行和一般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衛生清理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維護費用; 六、物業服務企業正常的辦公費用; 七、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沒有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小區或單體樓、單元樓業主共同負擔,保質期間由開發企業負擔,上述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三條 物業收費標準服務收費按業主房屋產權面積計收。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筑面積為準,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物業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準(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由物業產權人辦理入住手續之日起按月繳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預收物業服務費,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另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因開發建筑單位未按時交給物業買賣人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住房,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物業產權人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暫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內物業服務費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50%交納,超過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規定或約定收費標準的70%繳納。
第十六條 普通住宅區配套的學校、幼兒園、醫院、診所、圖書閱覽室等非營利公益性場所的物業服務收費按所在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 普通住宅區的營業用房(商店、浴池、美容、餐飲、郵*、電信、有線電視等)物業服務收費在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加收30%~40%,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八條 業主或使用人房屋裝修期間,已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或使用人、裝修人收取正常物業服務費以外的其它任何費用。 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