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的抵債房產用于出祖能否作為投資性房地產
抵債資產是指銀行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 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
以物抵債是指銀行的債權到期,但債務人無法用貨幣資金償 還債務,或債權雖未到期,但債務人已出現嚴重經營問題或其他 足以嚴重影響債務人按時足額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當債務人 完全喪失清償能力時,擔保人也無力以貨幣資金代為償還債務, 經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協商同意,或經人民法院、仲 裁機構依法裁決,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 利作價抵償銀行債權的行為。 取得抵債資產支付的相關稅費是指銀行收取抵債資產過程中 所繳納的契稅、車船稅、印花稅、房產稅等稅金,以及所支出的 過戶費、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費、水利建設基金、交易管理 費、資產評估費等直接費用。
銀行取得的抵債資產,應按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取得 抵債資產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 由于銀行取得抵債資產(辦公樓)后,即取得了該辦公樓的產 權,因此,銀行取得抵債資產(辦公樓)后用于出租應通過 “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進行核算。
2.投資性房地產屬于固定資產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是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已經出租的建筑物屬于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應該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而不計入“固定資產”科目,雖然投資性房地產業屬于不動產,但是由于不符合15號公告所規定的“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應該可以在購進的時候一次性抵扣進項稅的。
3.抵債資產用于出租能否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
答:抵債資產是指銀行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
以物抵債是指銀行的債權到期,但債務人無法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債權雖未到期,但債務人已出現嚴重經營問題或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債務人按時足額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當債務人完全喪失清償能力時,擔保人也無力以貨幣資金代為償還債務,經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協商同意,或經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銀行債權的行為。 取得抵債資產支付的相關稅費是指銀行收取抵債資產過程中所繳納的契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稅金,以及所支出的過戶費、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費、水利建設基金、交易管理費、資產評估費等直接費用。
銀行取得的抵債資產,應按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取得抵債資產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由于銀行取得抵債資產(辦公樓)后,即取得了該辦公樓的產權,因此,銀行取得抵債資產(辦公樓)后用于出租應通過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進行核算。
4.投資性房地產是不是固定資產的一種
投資性房地產”不屬于 “固定資產”,應分別適用不同的企業會計準則。
如果以購進、投資轉入或以物抵債等方式取得的不動產,如果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會計上按照準則規定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不計入“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其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全額抵扣。如此大額資產的進項稅額可能會造成增值稅長期留抵。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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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下列各項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有:
1、自用房地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
2、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屬于正常經常性活動,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轉讓增值收益確認為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但對于大部分企業而言,是與經營性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固定資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投資性房地產
5.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損益怎么算啊
企業處置一項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實際收到的金額是200萬元,投資性房地產的帳面余額為160萬元,其中成本為14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20萬元。
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是由自用房地產轉換的,轉換日轉換日公允價值大于帳面價值的差額為30萬元,假設不考慮相關稅費,處置該投資性房地產對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萬元。 借:銀行存款 200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借:其他業務支出 160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140 - 公允 20借:其它業務收入 20貸:公允價變。
20借:資本公積-其他。
30貸:其他業務收入 30 損益為:200-160+20-20+30=70不明白怎樣推出來的 借:其它業務收入 2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
6.投資性房地產 賬務處理
你好!
本題考慮2個方面:
1、從自用轉換到投資性房地產時:
由于轉換日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的差額為10萬元,這10萬在之后處置時,會通過
借:資本公積 1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
予以核銷。
2、處置日
實際收到的金額為100萬元,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為80萬元。其中成本為7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10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0
借:其他業務成本 8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70
--公允價值變動 10
同時,將投資性房地產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轉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
所以,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凈收益為4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
建議:本類型題在中級會計實務一書獨立章節---投資性房地產有詳細講述。2009年的書77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