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住宅公攤系數是多少
公攤面積范圍包括: 1、幢內電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樓梯間、配電間、屋頂水箱間、水泵間、電梯機房、電腦網絡室(指智能大廈),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室、技術設備層等為本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2、各產權單元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墻外墻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3、含有隔熱墻的山墻剔除標準墻厚一半后剩余的面積。
4、幢與幢之間連結的通廊按相連兩幢的建筑面積成比例分攤通廊面積。 公攤系數=公攤面積÷套內面積,而套內面積=建筑面積-公攤面積。
在多層住宅中,公攤系數通常在在10%-16%之間。 在有電梯的板式小高層建筑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5-20%之間。
在有電梯的板式高層建筑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8-25%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小高層建筑中,公攤系數通常在18-22%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高層建筑中,公攤系數通常在20-30%之間。《房產測量規范》 (不同地區還會出臺相應的地方規范)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一般規定 1、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
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 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米以上計算。
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
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計算全部建筑面積的范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
單層房屋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符合規則一般規定的亦應計算建筑面積。 2、多層和高層房屋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
3、房屋內的技術層(管道層、附層、夾層等)層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4、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
門廳、大廳內的回廊部分,層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 5、樓梯、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筑面積。
6、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7、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筑,層高在2.20米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按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8、原始設計斜面結構屋頂下加以利用的空間,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接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0、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1、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2、層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層(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庫、地下商場等)及其相應出入口,按其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保護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3、有柱或圍護結構的門廊、門斗,按其柱或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4、玻璃幕墻、金屬幕墻以及其它材料幕墻等作為房屋外墻的,按其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既有主墻體又有幕墻時,以主墻體為準計算建筑面積。
其墻厚亦按主墻體厚度計算。 15、屬永久性建筑層高在2.20米以上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6、與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雨蓬上蓋面積小于柱外圍水平面積時,按上蓋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7、室內體育館按實際層數計算建筑面積。體育館(場)看臺下空間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多層按多層計)。
18、機械車庫不論其高度和停放層數,均按一層計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腳做架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0、房屋的伸縮縫,若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筑面積。 計算一半建筑面積的范圍 1、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2、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雨蓬、車棚、貨棚等,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當圍護結構向內傾斜時,按圍護結構上沿外圍水。
2.小高層住房公攤率和公攤系數是多少
小高層公攤系數為10% - 16%,帶電梯的小高層公攤系數為10% - 20%.
你的公攤系數為14.2/71=20%,有點偏高,但還在合理范圍內。
公攤率是共用修建面積(即分攤面積)/修建面積,由于分攤面積是必定的,套內面積必定小于修建面積,所以,對同一主體而言,公攤系數是必定大于公攤率的。
對于公攤面積的處理,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出臺,因公攤面積的不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目前我國尚無法律對公攤面積加以約束,只有建設部的行*規章和地方*府的部門文件做出的原則性規定。現在*策主要是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執行。
擴展資料:
公攤面積包括些什么:
首先,公攤面積必然包括的就是樓梯間(屋面樓梯間)、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電井、水井、暖井等),然后還包括建筑物的外墻和外墻體保溫。以上就是構成公攤的幾個要素。
其次,隨著樓棟設計趨于復雜和功能齊全的大環境影響,一些樓棟還會設計專門的設備用房,來為本樓進行服務,例如:配電間、消防控制室、水箱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換熱間、鍋爐房、報警閥間等等。
這些就屬于設備用房,只要經過設計院的認定,是服務于本樓使用的非異地建設的設備用房都可以分攤給該樓棟。這就是為什么有些樓看著樓梯、電梯不大,而公攤面積卻驚人的原因所在。
參考資料:
公攤系數-百度百科
3.樓房的公攤是怎么算出來的
公攤面積過大,勢必降低房屋的性價比;過小,則影響居住的舒適度。那么公攤面積如何攤才算合理?
目前有一個可以用來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樓公攤系數。住宅樓公攤系數計算方法為:需要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總和除以參加公攤的各單元的建筑面積總和,然后用各單元參加公攤的建筑面積乘以分攤系數,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攤面積。其中,需要公攤的面積要由產權部門測繪隊實地測量。
一般來說,高層樓房的公攤面積要大于多層的公攤面積。高層公攤系數一般在0.18~0.26之間
一般來說,高層樓房的公攤面積要大于多層的公攤面積。高層公攤系數一般在0.18~0.26之間,而多層的公攤系數則在0.11~0.16之間。不過,每個樓盤,甚至一個樓盤各幢房子的情況都不一樣,因此房屋的公攤面積要實地測量,要根據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關配套情況來定,沒有限定的范圍。
如何計算公攤面積
住宅樓公攤面積計算方法為:
公式二:分攤面積=各單元的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分攤系數=共有建筑面積總和/參加分攤的各單元的建筑面積總和)
公攤系數是一棟建筑的總公攤面積與總套內建筑面積的比例。公攤系數需要注意的是它只針對單一建筑,不是所有建筑的公攤系數都一樣的,每棟建筑都有自己的公攤系數。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柱)面積+陽臺面積
4.商品房公攤系數法律有規定嗎
目前關于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問題并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建設部的一個原則性的文件。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上述規則,并沒有規定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浮動范圍,所以分攤系數各個樓盤都不一樣的。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開發商要告訴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也沒有規定在賣房時開發商必須公示這個分攤系數,但你簽訂合同時若你主動問開發商或銷售人員,對方肯定會告訴你一個大概,也不會告訴你很準確的分攤系數,因為最終的分攤系數要經房產測繪部門測量后才能確定并在房產證上注明公攤面積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