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從京東司法拍賣上競拍到一處房產,在全款交付到位后,法院應在多
司法拍賣房產一般可在六個月左右完成。
法院執行房屋時,需要有以下程序: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2、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不能拍賣成交的,還需要降價并再次委托拍賣。每次時間在兩個月左右。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書、評估報告、拍賣裁定書都需要送達雙方當事人,這也需要時間。如果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需要公告送達,公告期限是兩個月(最大的不確定性就在這個階段)。4、確認拿到材料后,根據買方你自己的時間安排,在*府部門工作日上班時間辦理即可,因為材料已經給你了。如果過戶時還必須要法院協助辦理過戶的話,到法院開具證明即可(這個因城市而定)這個花不了太多時間。
2.阿里拍賣的法院拍賣房產能買嗎
經過三次拍賣流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經不能再進行拍賣,但你可以申請以保留價抵債。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第十九條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第二十八條 對于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于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