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房地產法的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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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產法[J]. 河北自學考試, 2007, (09) .
[3] 陳耀東,王爻. 架空還是充實——論《物權法》對房地產法的影響[J]. 中國房地產, 2007, (05) .
[4] 崔建遠. 房地產法與權益沖突及協調[J]. 中國法學, 1994, (03) .
[5] 胡志剛. 要維護“房地產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J]. 中國房地產, 1995, (07) .
[6] 張全江. 對《房地產法》提幾點意見[J]. 中外房地產導報, 1994, (09) .
[7] 沈暉. 論我國房地產立法的現狀及其完善[J]. 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0, (01) .
[8] 何瑤. 我國房地產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中國房地信息, 2002, (01) .
[9] 嚴每蓉. 《房地產法》大論戰追記[J]. 中外房地產導報, 1994, (10) .
[10] 吳文華,彭乾芳. 關于我國房地產法學有關問題的思考[J]. 湖南省*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1999, (05) .
2.請列舉幾個市場失靈的領域
關于你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下相關文獻:
1、黃小彪:《住宅領域的市場失靈》,《中外房地產導報》,2002年18期
現代西方市場經濟主流理論認為:市場是調節社會復雜經濟活動、維持經濟秩序的基本力量,但由于存在市場缺陷和市場失靈,"看不見的手"有時亦會誤導經濟。本文,僅就住房市場里存在的缺陷和失靈作些分析
2、彭柄儒:《淺析證券市場失靈的經濟學解釋》,《企業導報》,2012年07期
證券市場信息失靈的表現由于證券市場有其固定的特點,因此其市場失靈的表現主要體現在信息失靈上,可以說,證券市場功能發揮所面臨的絕大多數障礙或多或少均與信息失靈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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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求畢業論文的相關參考文獻(內容是房地產泡沫的成因以及預防)
[1] 柳應皝. 房地產泡沫及防范[J]. 福建建筑, 2004,(04)
[2] 吳曉黎. 淺析房地產泡沫迷像——兼與《房地產泡沫迷像揭底》一文作者商榷[J]. 中外房地產導報, 2003,(13)
[3] 蔣德鋒, 張曉莉. 房地產泡沫測度指標系數的設計[J]. 市場周刊.財經論壇, 2004,(09)
[4] 邱群霞, 秦厲. 試論我國的房地產泡沫的判定及其預控機制[J]. 海南金融, 2005,(05)
[5] 徐玲玲. 當前房地產泡沫爭論之辨析[J]. 商場現代化, 2005,(09)
[6] 天津塘沽區房地產管理局[J]. 中國房地產, 2006,(05)
[7] 張坤, 喻瑤. 淺析房地產泡沫的成因與預防措施[J]. 新西部(下半月), 2008,(08)
[8] 劉維新. 房地產泡沫產生原因分析[J]. 中國土地, 2003,(02)
[10] 劉世軒. 中國房地產泡沫經濟問題[J]. 遼寧經濟, 2003,(08)
4.災區重建將面臨哪些問題
一、災區災后重建中面臨的一些主要問題 1、農村災區房屋修建方式問題 2、農村基礎設施重建問題 4、農業產業恢復重建問題 5、農村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6、個人、集體財產的損毀估價及補償問題 7、無主土地及房屋的處置問題 8、重建資金的籌集及使用效率和監管問題 二、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城鄉統籌的理念和方法是化解農村災區重建各種矛盾的有效路徑 1、城鄉統籌下的“三個集中”的實踐為解決農村安居房屋建設問題提供了很好的經驗和方法 2、城鄉統籌將有助于解決災區農業產業恢復和發展問題 3、城鄉統籌是提高災區重建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條件 4、城鄉統籌有助于重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化解震后農村的產權糾紛矛盾,改造現行的農村生產方式,創新農村經濟發展的體制條件 5、城鄉統籌是化解農村災后重建中可能出現的勞動力不足問題的有效途徑 三、以城鄉統籌的理念開展災后重建的對策建議 1、在城鄉統籌理念下推進農民新型社區建設,統籌農村安居房建設 2、大力恢復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村災后重建創造條件 4、以構建新型農業產業為抓手開展農村產業重建工作 5、統籌災后重建資金、物資等的使用,提高重建款物的使用效率;建立公開、透明的災后重建款物使用的監管機制 參考文獻: [1]徐聰. 地震災害與土地房屋管理——*地震系列報道之一[J].中外房地產導報,1999(23) [2] 徐聰. 震后重建的“地權”問題——*地震系列報道之四[J].中外房地產導報,2000(3) [3]蘭致和. 福建災后恢復重建實踐與探索[J].中國減災,2004(8)。
5.中美房地產的差異有哪些
中美房地產的差異有:一、城市與鄉村:中國城鄉差別大 美國城鄉無明顯差別 在中國人們生活的環境,城市和鄉村是截然不同的,城市是一個相對商業集中的地方,所有的機構都在其中,無論你要購物、吃飯、工作、娛樂,甚至看病,都必須進城,人們居住在城里,局限在一個相對狹小的空間,造成了很多不便。
但人們還是意守在城里,不愿出城,因為一旦遠離城市,就更加不方便,衣食住行都比不上城里。所以在中國,城市就是城市,鄉村就是鄉村。
在美國,不管是在紐約還是在洛杉磯,沒有絕對的城市和鄉村的區別,只有城中心有一個很小的相對集中的地方,其它都是像衛星一樣幅射出去的各個城市和區域,每一個區域都有自己自成體系一套系統,商店、飯館、醫院、學校,為居住在該區域的人提供了很大方便。 人們不需要做什么事都涌到市中心去,在自己所居住的區域里都可以辦到。
這就是中國和美國最大的不同的地方。 二、房地產相關制度:美國制度健全 中國還需完善 在美國的買賣房屋里面,有許多的第三方機構來協助買賣房屋的進程,這里面有估價公司,房屋檢查,公證公司,銀行、以及經紀人制度,產權保險公司等等,每一個機構都在買賣過程中發揮自己的功能,保證房屋買賣的公平和合理,也保證買賣過程的每一個環節盡善盡美,沒有瑕疵。
使房地產行業能夠公平、透明,健康、蓬勃的發展。 中國的房地產事業近幾年剛剛起步,還不夠完善。
無論是中介制度還是買賣過程,都存在許多問題。*府在不同時段的宏觀調控變幻莫測,讓人無所適從。
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遠超過房地產實際需求。 三、產權性質:中國住宅產權有使用期限 美國產權是永久產權 美國是私有財產制,房屋的買賣包括土地,就是說,你買房的同時也同時買下了蓋房子的那塊地。
而且美國的產權是永久性的,而中國的住宅產權是七十年期限,一般商業房產期限只有五十年。 四、房產稅:美國持有環節稅費征收嚴格 中國交易環節稅費高 在美國,只要你擁有房子,你就要交納房地產稅,美國通常為1-3%。
各州、各個郡都有自己不同的標準。 所以你買了房子以后,每年都要交房地產稅,變成你擁有財產的持有成本,這也使得美國房屋的空置率降低,相對抑制了投機者的炒房行為。
我們知道,目前在中國有30%以上的空置房屋,主要是因為人們把買房當成是投機,購房后不是入住或出租,而是空置等待房地產市場短期內爆漲,所以大部分投資房都是空置的。 中國為了抑制房屋的空置率,也開始在幾個大城市試驗征收房產稅,但房產稅率只有0。
5%左右,不能起到預期抑制炒房的作用。 五、房源系統:美國有官方的房源共享系統 中國房產信息尚不透明 在美國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里面,有一個根本上的差異,就是他們的房源系統。
在中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房源,各家房地產公司,只賣自己賣的房子,或者與少部分關系好的同業交換房源,但范圍大多很小,局限性很大。美國有一個房源共享系統mls,每一個紀紀人都把房源信息,傳輸到這個系統上,所有上市的房子在這個系統中都非常透明,一目了然。
我可以帶著我的客人找到他滿意的房子,而這房子不必是我所賣的。別的經紀人也是同樣,可以帶著他們的客人來買我賣的房子。
彼此互利互惠,藏污納垢的事相對減少。整個房地產市場因此而蓬勃。
六、支付傭金方式不同:美國由賣家支付 中國多由買家支付 在美國房地產買賣時,傭金一律由賣方負擔,屋主在委托經紀人出售房屋時,就訂立了合同,傭金一般在6%左右。 當買主由別的經紀人帶領來買房時,賣主經紀人需分一半的傭金給買方經紀人。
美國為什么規定由賣主來支付雙方經紀人的傭金,主要是因為在買賣過程中,賣主是取得金錢的一方,而買主是付錢的一方。在中國正好相反,由買方支付傭金。
七、房子概念不同:中國買房多為公寓房 美國買房多為獨立房 在中國,所謂買房,指的是買公寓房。 而在美國,買房一般是指二手房,獨立房。
這里特別要強調的是,美國的獨立房,并不是中國人所說的別墅。紐蘭提供的基本都是一手新房,投資二手房不一定合算,雖然有些獨立房在外觀上和別墅差不多,但美國的獨立房除了新房,也有非常老舊,需要修繕的房屋,稱這些獨立屋為別墅,似乎不太恰當。
同樣是獨立屋,可以是上千萬美金的豪宅,也可以三、五萬的破爛房子。在美國除了獨立屋之外,還有一種房子叫康斗,或城市屋,這是一種由兩戶以上連著墻的房屋也可叫做連排房屋。
這類連排屋的價值比獨立屋低得多,因為它占有的土地面積比獨立屋小得多。當然也要看房子所在的地點和城市的等級。
我們在這里所謂的比較,連排屋比獨立屋便宜,是指在同一地區。在美國房屋的價值取決於兩項,土地及建筑物。
建筑物隨著年代的久遠會越來越便宜,而土地則根據地區的開發和環境改變而增值。 八、房貸*策不同:美國可選固定利率 中國多為浮動利率 在美國貸款買房,絕大部分是貸款期限為固定利率的十五年和三十年。
美國的貸款也有浮動利率,但用的人很少,因為貸款人要自己承擔利率上升的風險。在美國不論你用什么方式貸款,都可以在貸款沒有到期。
6.武漢大學王鑒非教授
王鑒非副教授
1964年5月生,1988年6月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律系。現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湖北省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湖北瑜珈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主要研究方向】:
建筑法、房地產法。
現已出版學術專著、教材6部,主要有《房地產法概論》,1991年5月中國*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建設法規概論》,1996年9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新編經濟法教程》,1998年10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3篇,代表性作品有“房地產開發中若干法律問題的探討”,載于《當代法學》1996年第4期;“關于我國住房商品化的法律思考”,載于《中國房地產》1998年第10期;“商品房預購(售)中應注意的幾個法律問題”,載于《城市開發》2000年第6期;“對我國住宅立法若干問題的思考”,載于《中外房地產導報》2002年第18期;“我國物業管理業主公約若干法律問題探析”,載于《中國物業管理》2004年第1期;“關于物業管理法制發展的幾點思考”,載于《中國物業管理》第4期。曾參與國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筑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立法研討和起草工作,在研科研項目為“住宅法立法研究”。
給本科生主講房地產法、律師實務等課程,給碩士研究生主講建筑法與房地產法專題。
7.求室內設計的參考文獻,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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