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是怎么炒房的
1、低價買入高價賣出 一些中介為了賺取更多的利益,往往會選擇“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方式來炒房。
“低價買入高價賣出”就是說他們會找到售房者,利用各種手段,比如不斷挑房子的毛病等,來迫使房主低價將房子賣給他,然后他再加價賣出房產。 2、為開發商掛高價出售 開發商手里一般都有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無法出售,從而囤積下來的房源,有的中介便會找到這些開發商,利用為他們掛高價出售的方式,從中獲取一定的收益,這樣變相加價的方式也是中介炒房的表現之一。
3、欺上瞞下吃差價 這種情況多出現在二手房市場,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沒有交流,不清楚房產交易的具體情況,尤其是價格,房產中介一般都會借此機會,一邊拼命讓賣方壓低價格,另一邊讓賣方加價購買,如此一來,自己便能從中賺取差價,同時這也變相炒高了房價。
二、投機炒房被嚴打 多少部門聯合嚴打投機炒房
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規劃國土委、工商局、稅務局、金融局、人民銀行營管部、北京銀監局等11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亂象。
以下為事件新聞原稿,供參考。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規劃國土委、工商局、稅務局、金融局、人民銀行營管部、北京銀監局等11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亂象。
此次重點整治投機炒房行為,包括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捏造和散布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雇人制造搶房假象;惡意炒作“學區房”,哄抬房價;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房地產中介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也是打擊的重點,整治內容包括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商改住”“隔斷房”“大棚房”等提供經紀服務。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此外,未按*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等也在此次打擊之列。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要依托房地產市場調控專班機制,保持該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連續性、穩定性,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同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形成合力,進一步規范北京房地產市場秩序,將“房住不炒”落到實處。
三、禁止從事房產中介行業參與炒房”大家覺得有用嗎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四、中介賺錢貓膩 房產中介有什么貓膩 房產中介公司炒房
二手樓市近期銷售火爆,然而,有市民報料稱,房屋中介“宰人”毫不手軟,行內至少有五大潛規則。
潛規則一:中介“扣房”多賺數倍
從事房產中介十多年的陳小姐最近向羊城晚報記者稱,現在一些中介公司都在“扣房”。通俗講,就是與賣方達成一個合理的低價將房源買下,然后再通過高價賣出,中介公司從中賺取高額的差價。
陳上姐告訴記者,中介公司在“扣房”時是以賣方“委托轉讓”的方式進行的。“中介公司與賣家會進行一個委托公證,這一過程的成本非常低。當委托成功后,房產便由中介公司委托銷售了”。
潛規則二:用虛假信息拉攏顧客
“中介發布一些比較受歡迎的房源信息,但你去看房時才發現,這些房子要么已被賣掉,要么就是貨不對板,價格也貴出數萬元。”
一中介公司的田小姐表示,同一個房源一般會放出一個比市場價低的價格,另一個則和市場價持平,如果消費者根據放出的低價來咨詢,中介一般都會稱該房已賣或被訂,然后趁機推薦新的房源。
潛規則三:做低房價幫忙逃稅
上述田小姐透露,中介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房子“打包賣”。例如,給賣主掛出“實收價”,將來銷售后所有費用全部由買家出,房主因而心存感念。
同樣,為了吸引買家,中介通常會把房價故意做低,讓買家少交一些契稅和房屋維修基金,買家就會樂意買下該房。不過,一旦被相關部門查出,買家不僅要補齊各種稅費,還要面臨高額罰款。shangeshgh
潛規則四:占用房款去收房
一長期在房屋中介工作的黃先生透露,現在一些中介在與消費者簽三方協議時,會盡力勸說買賣雙方從中介公司過款,買方要在去房管局簽買賣契約之前將全款(如果是一次付款的話)打到公司賬上,但中介退款給房主的時間卻是新房本下來后3日內,名義上說是要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這其間有長達半月甚至一個多月之久的時間差。有滾動資金在手里,中介就可以利用別人的錢去生錢。
潛規則五:超長合同套房東
一些中介公司對租房者也不放過,利用超長合同套房東。長期從事中介工作的小吳稱,其所在公司的一員工之前與一房主簽了6年的租房合同,月租金1000元。之后,該員工花了500元將該房重新粉刷了下,一個月以1300元的價格租了出去,且是一年一租。這幾年下來,租金年年漲,該員工賺了數萬元。
五、中介炒房,合同有效嗎
能不能退掉這套二手房,關鍵在于江先生能不能找到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合理依據。
如果僅僅是因為這套房子經過房屋中介的二次轉手價格被抬高,是不足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但是,由于房屋中介與原房東還沒有正式過戶,江先生如果是與房產中介簽的合同,那么可看看房屋中介是否有權處分房子。
處理房產的權利并不是房屋中介與房東口頭約定或是自己認為可以處分房產便可以的,如果是原房東同意其買賣房產,中介需出具原房東的委托授權的公證書,或房產轉讓給房產中介的協議等書面證據。如果房屋中介不能證明自己能夠處理房產的權利,那么與房屋中介簽訂的合同應視為無效;如果中介有權處分房子,那么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該受到法律保護,買方不能單方要求解除合同。
六、中介參與炒房,通過公證第三方轉賣違法嗎,怎么投訴
1、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投訴,對方會依法依歸予以處理的。
首先,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是不得賺取除了傭金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費用的,“吃差價”是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在訂立合同過程之中,利用掌握客戶信息的優勢以及自己掌握相應位置房源信息的市場價格優勢,采用隱瞞、欺詐等手段,促使賣方賣出低于市場價格的房源,隨后會由中介的工作人員偽裝成買房者,采取種種理由讓賣方相信不過戶,同其辦理出售委托公證,這樣中介在取得低價房源處置權后,就可以規避契稅,至于賣方的房款,可能是中介先行墊付,甚至可能是中介只繳納定金后,很快賣出房源,使用第三方真正的買方資金支付,從而實現其賺取差價的不法目的。
其次,上述行為是法律禁止與打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搜集整理相關證據,依據住建部、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布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5條第三款、37條之規定,提出控告,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會對其處以限期整改、記入誠信檔案,對涉案經紀人處1萬罰款,對涉案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處3萬罰款,同時取消其網上簽約資格。
2、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罰款。
規章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5條、37條
七、賣房被中介和炒房客做了籠子
房子你已經賣給別人,且已收足全款,只是沒有過戶,做公證無非是炒房客轉讓的時候免稅費。
你可以選擇取消公證委托,即取消交易,因為沒有過戶,你還是產權人,不過你不賣房當然要退還全款給別人,況且你們肯定有合同約定,稅費誰出這些我想肯定是商量好的,風險全在買方身上,打個比方(只是比喻)如果你財務狀況出問題,財產被查封,如房子被查封,買方真的是欲哭無淚,找你要錢?不可能,有錢怎么會被查封房產。所以你是一點風險都沒有,必竟你已收完全款,你想教訓炒房客很簡單,想想我上面說的就知道該怎么做了,細的東西我不能教你,炒房而已,別人也擔風險,現在房價不比以前,市場暗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