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開發商跑了 業主應該如何做
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不斷發展,開發商跑路等一系列問題也在不斷暴露,國家*府主管部門對于該問題也在加強監管,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到預售資金監管,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目前實施的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更是為了避免開發商跑路,項目爛尾,防止業主的購房款打了水漂而設立。
在開發商跑路,項目面臨爛尾,矛盾不可避免發生時,對于已經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準業主,可以通過“抱團”的形式起訴開發商,及時要求凍結查封開發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產、預售款專用賬戶以及其他全部的財產,以備在訴訟終結后能夠完全受償。
對于沒有財產可以凍結查封的開發商,業主可以考慮追究開發商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責任,如果該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監管義務,使開發商得以卷款潛逃而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要求監管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開發商的其他債主在保留好各種證據的前提下,也應該及時申請凍結開發商的相關資產,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五證齊全的房地產開發商跑路了怎么辦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及辦案實際經驗,在開發商跑路,項目面臨爛尾,矛盾不可避免發生時,對于已經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購房者,建議:可以通起訴開發商,及時申請訴訟保全,要求凍結查封開發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產、預售款專用賬戶以及其他全部的財產,以備在訴訟終結后能夠完全受償。
對于沒有財產可以凍結查封的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考慮追究開發商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責任,如果該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法定監管義務,使開發商得以卷款潛逃而造成購房者損失的,購房者可以要求監管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三、什么樣的開發商容易跑路
第一類:產品類型偏高端周轉率較慢的企業,這些企業的銷售業績最容易受到影響。
第二類:前期拿地過于激進導致成本構成較高而影響資金回籠的企業,或者盲目多元化擴張,導致房地產主營業務受到影響的企業。 第三類:一部分資信不太好貸款受限的中小企業,由于難以獲得銀行貸款,這些房企在2017年仍然會面臨資金面斷鏈的市場風險。
1、通過降價銷售回籠資金。對于開發商來說,通過降價銷售是可控的,一般來講,是房企首先選擇的方式。
2、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渠道進行。 3、如果上述兩個辦無實現緩解資金面緊張的壓力,那么,對于房企來講就會采取一些觸及房企底線的拯救措施了。
比如,賣股權、賣項目,通過舍舍車保帥的方式保證企業短期內能夠“活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