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可以避稅,現在19big要開了,刻意做低價格也有可能。
因為是期房,如果交房前或交房時出現糾紛就會有點麻煩;同時,如果是貸款的話,會減少你能在銀行能貸到的款,實際上你首付變多了;
另外,如果將來要出售該房,你會多交稅。
不過:如果不打算出售該房,那另外的情況可以忽略;如果想出售了,那就將要多交的稅計入出售價格一起報價,但到時候高價能不能賣掉,安天命;
通常除低價合同外,還會簽個什么裝修合同之類的東西,以補足差價,貸款成數的問題可以拿這兩份合同和銀行談下,有辦法能解決首付變多的問題,唯一的缺陷是裝修合同那部分金額的。
擴展資料:
買房陷阱:
陷阱一:補充協議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購房合同目前基本上都采用的是房管局統一印制的版本,因為很多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只是將內容填進去,往往放下戒心。
有些聰明的開發商轉而在補充協議上做手腳,比如開發商會約定自己的違約責任是月的萬分之幾,購房者的違約責任變成里日萬分之幾,一字相差,違約款就相差30倍。
陷阱二:補充協議違約金縮水
買賣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是萬分之幾補充協議中又對違約金額做了上限約定,那么違約金就大大縮水了。
陷阱三:購房合同空白條款能作弊
購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后填寫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這個合同是統一版本的,因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這樣空白的地方開發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腳。
因此購房者如果確實沒有特殊說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劃一道斜線表示空白地方已無內容。
陷阱四:簽合同之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
很多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在確認購房意向后,會簽訂認購書然后繳納定金。
有的開發商會已定金做要挾讓購房者簽訂霸王條款。
購房者此時不買房就意味著幾萬元定金沒了。
如果買房子簽訂開發商的霸王條款合同了,日后麻煩事可能更多。
參考資料: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去買房子售樓處的人說簽合同上的房價寫的會比現在講的房價低這個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