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現戶口已遷入天府新區,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是不能夠在天府新區買房的。
根據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策的通知》第一條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擴展資料: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策的通知》第三條在我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第四條夫妻雙方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第五條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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