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帶來的社會影響及其對策,住房是人們獲得穩定生活的重要元素。
出于穩定健康的生活需要,住房的價格應當是由需求主體的收入水平(即購買能力)來決定的。
對于這樣的結論應該不會有較多的人持不同意見吧。
近兩年,我們對所熟悉的一座中等城市,針對沒有機會參與房改的70后在職人員,就多數人在現實房價條件之下購房能力進行了粗略調查。
取樣對象為70后為主組成的家庭,調查目的為他們的購房能力現狀;
在這座城市中企事業單位、*府機關工作的70后在職人員中,2009年的平均月收入為1500元左右,較5年前上漲了25%;2009年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為3000元/平米,5年當中住房價格實際上漲了70%左右;
在這個群體當中,就職于**機關、國有壟斷企事業單位的人員不超過10%;就職于企業中高級管理崗位的不超過5%;即:85%以上的人群平均收入水平要低于總樣本平均值。
從以上數字算得出來,在這個城市里工作的70后中青年組成的家庭,如果每個月能夠節省出1500元,兩個月既可以湊足一平米的購房款。
按照60平米建筑面積的最基本住房需求計算,這樣一個家庭需要積攢10年時間方可滿足擁有自住房的愿望。
在目前的物價總體水平的狀況下,一個三口之家每月支出控制在1500元之內不難想見,除了租房之外,每月的基本生活實際支出就需要控制在1000元左右。
其中應包含基本生活費、子女教育費、補充學習費、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等。
如果要按照這樣的支出水平控制日常生活,勢必就會盡量減少可選消費品的支出,即:只要不影響身體健康和工作能不買的東西盡量不買。
而實際生活當中總難免遇到一些事情吧。
在這期間,難免遇到夫妻一方遭遇減員下崗;家庭中有人生場大病;子女升學遭遇高額收費;企業效益不好收入下降等問題。
其實,在生活當中遇到需要較大支出的意外事件還可以列出一些。
其中的每一件事都可以迫使10年買房的計劃的延遲。
姑且按照10年奮斗計劃執行,在這10年當中,這樣的家庭除了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必須消費品之外,對于日趨豐富的可選消費品就只能充耳不聞了。
按照一般的年齡段劃分,最敢消費,舍得花錢的消費群體主要應該集中在中青年群體中。
然而,這樣的消費主力*群體今天又要面臨至少需要10年克制消費欲望才能買得起一套住房的現實問題,如此,我們無奈的得出了這樣的結論:當前的房價已經預收了中青年在職人員未來10年一半的工資收入,過高的房價限制了其它可選消費品的社會消費,制約了與住房無關的其它社會產業的發展空間。
調查結果是:在近5年當中,調查對象中的85%購房能力是在下降的過程當中。
真正有能力參與房產投資和炒作的是那些15%左右高收入階層的人和有豐厚積蓄的人。
其實,住房的炒作也同時嚴重限制了房地產行業未來的發展空間。
買住房需要較多的錢,而社會各行業的不均衡發展卻又直接限制了社會其它行業的發展,進而影響了其它行業從業人員的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
搞經濟建設是需要算賬的,如果我們的專家和地產商能夠真正深入到社會生活當中去,做些必要實際的調查研究,參與炒房的單位和個人能夠考慮問題更實際一些,相信,大多數人是能夠就當前的房價水平做出一個理性的結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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