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買多少了,你要是就買一套肯定賺不了。
我們炒房都是3 4套一買。
你要是自己住更賺不回來了。
4000 1平米很便宜, 你可以多買幾套,買個7 8套應該沒有問題吧,然后出租。
如果你要靠差價買賣房子的話因為涉及到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房屋交易稅所以你賺不了錢。
售樓處內部員工自己買房,然后在房價上漲時賣掉,賺中間差價。買這樣的房子存在風險嗎?很急!跪求答案!
有過類似的操作!但風險較大!請購房人作好風險評估!有幾點請注意以下幾點:1、必須要確認開發商那里能更名。2、更名前必須確認此房屋真實存在并屬于此轉讓人。3、此房屋房地產交易部門開發商是否有登記且有無查封、抵押。4、以上確認沒有問題可交一二萬定金要求對方約安排和開發商簽約。5、如能和開發商順利簽約后方可按合同金額支付部分房款給開發商要求開具發票(合同和發票為關鍵證據)。然后才可以支付差價給對方必須要求對方出具收具!6、余下事項就是你和開發商發生關系了!
切記!此操作風險大,環環相扣,一個環節都不能出錯,一環出錯風險就無法估量!當然好處就是比市場略微便宜!
言盡于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感謝您的提醒。:售樓小姐很神秘地說只有她知道這套房子在低價轉賣,因我是老客戶轉介紹才會跟我說,讓我擔心其真實性。該房不能交定金。她承諾,簽的買賣合同上是我的名字,更名手續辦完后可以在一周后從網站上查到房子已經轉到我名下。一手房更名費誰承擔?因該房現在未交付使用,明年7月份房產證才能辦下來,對一手房更名是否有影響?怎樣確定開發商是否能更名和此房屬于轉讓人?因無購房經驗,現在很無助。不勝感激!
建議:
記住房屋具體坐落,先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查閱一下,該房屋是否處于可售狀態;
網好預售合同以后,可至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一下合同的有效性;
一定要確認房屋已經簽至你名下才可以支付轉讓費;
轉讓費一定要去對方出具收據,最好是讓售樓小姐收據上作為見證方簽署一下;
房屋如果可以順利更名對后面房屋買賣程序不產生任何影響;
簽定好預售合同以后:余下事項就是你和開發商發生關系了!
如果2020年一線城市房價真漲到了20萬 是不是都該賣掉自己的房子
如果2020年一線城市房價真的到了20萬:你該怎么辦?
來源:互聯網 編輯:李秀媚評論:發表評論字號: S M L
更多精彩內容,點擊題目下方投資中國關注我們今日微信號力薦(長按紅色字復制)小白讀財xbducai導讀:今年以來,一線城市的地王現象就此起彼伏,深圳如此、上海亦如此,很多新出地塊的樓板價已經超過8萬。未來,一線城市的平均房價究竟會不會真的都達到20萬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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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微信號力薦 (長按紅色字復制)
小白讀財
xbducai
導讀:今年以來,一線城市的地王現象就此起彼伏,深圳如此、上海亦如此,很多新出地塊的樓板價已經超過8萬。未來,一線城市的平均房價究竟會不會真的都達到20萬的水平,老實說,我自己心理也沒啥底。不過,今天無妨開個腦洞,假設2020年一線城市的平均房價真的到了20萬元,那我們的生活會變成什么樣子?又該如何應對?
來源:綜合整理自樓市參考(ID:house0929)劉曉博、Kevin投資茶館(ID:kevin_tzcg)Kevin
北上深房價20萬時,是否賣光所有的房子?
作者:劉曉博
來源:樓市參考(ID:house0929)
早上起來,一位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發布了一個命題:如果深圳房價達到20萬元,要不要賣掉房子?
這讓我想起一篇一度刷屏的網文,標題是《趕緊賣掉房子,一套都不剩!》,作者是深圳大學的一位教授。這篇文章很多人應該還記得,那時恰恰是這輪房地產局部大牛市的前夜。轉眼之間,北上深房價已經實現了翻倍!
我不知道那位教授自己是否在兩年前就把房子“賣得一套都不剩”了,但肯定有讀者受此影響,錯過了這輪牛市。
去年股市大牛,媒體鼓噪“四千點是剛起步”,“賣房炒股”的時候,我曾在“天天說錢”專欄陸續發表過《賣房炒股,小心被洗劫一空》、《大牛市帶來大逃亡》等文章,建議大家買一線城市的房子。那個時候,深圳的新房均價只有現在的一半左右。今年8月,深圳新房均價是5.44萬元。至于原特區內,新盤基本上個個“10萬+”了。
隨著大城市房價不斷飆升,租金回報率、收入房價比、購房負擔比等重要指標都已經遠遠突破了警戒線,量變正在推著質變走。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北上深的新房價均達到20萬元,大家要不要從樓市撤離避險?
北京和上海面積比較大,僅北京六環以內的面積超過深圳總面積。所以我想把這個問題界定的更清楚些。假如北京五環以內、上海外環以內,深圳福田、羅湖、南山、龍華、寶安、鹽田6區的新房均價達到20萬元人民幣,樓市是否見頂?
我的答案如下:
1、首先要看時間點。如果是10年之內達到這個水平,就比較麻煩,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2、其次看當時的匯率水平。時間點這個指標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參考指標是是匯率水平。因為在匯率的標尺下,我們可以衡量全球大類資產的價格關系,而資金是趨利避害的。
如果上述地區房價達到20萬元人民幣的時候,人民幣跟美元的匯率水平仍然維持在7:1或者8:1左右的水平,那么意味著北上深核心區房價達到了每平米2.5萬到3萬美元,這個價格顯著超過了紐約、舊金山、洛杉磯、倫敦的水平,存在巨大的泡沫。
這時候,你應該賣掉多余的房子,甚至全部房子去配置境外資產。但我相信,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外匯管制一定是非常嚴格的,你的錢很難出去。而這時候,中國的實體經濟一定比較困難。
如果這時候人民幣跟美元的匯率是20:1,那么北上深核心區的房價是每平米1萬美元,比現在的水平可能還略低點,換句話說,遭遇了“美元頂”,這時候估計國外的熱錢開始考慮買中國的房子,你也就沒有必要賣了。
3、看收入房價比。收入房價比本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可以丈量一個國家和地區房價的水平,但這個指標過去10多年里在中國一直失靈,以至于沒有人考慮這個指標。任大炮甚至說,收入房價比越高的城市,越適合投資購房;反之,收入房價比偏低意味著只能剛需購房。
其實這個問題跟股票市盈率的問題差不多。現在銀行股只有六、七倍市盈率,維持一年多了,但就是沒有人買,買了也不漲。大家都知道創業板的股票泡沫大,市盈率高的離譜,但創業板就是活躍。長遠看,市盈率不會永遠失靈,收入房價比也不會永遠失靈。當北上深每套高層單元房,就足以消滅一個“三百萬美元身家富翁”時,這個市場距離大調整就不遠了。
有人算出,以目前深圳的平均房價和平均收入,一個人不吃不喝需要1215個月才能買下90平米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兩個人一起負擔,一半收入用于日常消費,一半收入用于買房子,需要101年才能買下9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房價未來再漲4倍,收入只漲2倍,那么就需要202年才能買下這套房子。到那時,高房價還能維持嗎?
最后,再重復一下我對中國房價的核心觀點。
我長期看好有顯著人口增量的、級別高的、匯聚資金能力強的大城市的優質住宅。我說的這類房子,長期看、在人民幣計價模式下沒有“頂”(短期會有階段性頂部),美元計價模式下有“頂部”(所謂“美元頂”)。關于樓市泡沫的最終結局,我最早提出了在“東京模式”之外還有“莫斯科模式”,兩種模式都值得我們高度警惕。此外,還比較早提出了“高房價”和“高匯率”最終只能保一個,而維護資產價格更重要,因為資產價格關系到社會穩定。
我還提出,只要中國不能開啟“印股票的時代”(市場經濟+IPO注冊制),“印鈔票的時代”就只能延續(中國的城鎮化只進行到一半),樓市作為最大資金池的作用就無可替代,M2增速就肯定會維持在GDP增速的1.5倍以上,中心城市的房價只能繼續上漲。而且,當經濟不好的時候,反而會加速上漲,這種情況在過去20多年至少被驗證了4次。
能讓房價慢下來只有改革,改革帶來資源配置的變化,帶來技術的進步,帶來發展機會的均等和行業利潤的平均,熱錢自然而然就分流了,去了該去的地方。
由于中國人口眾多,城鎮化又只進行到一半,北上廣深等城市都匯聚了2000萬以上的人口,正向3000萬的規模邁進。中國任何一個超級城市,其總人口都超過澳大利亞全國的人口。再加上中國土地國有,外匯管制,所以中國房價長期偏高具有其合理性。
未來VR技術的成熟,可能讓城市進入多中心、無中心的時代,再加上軌道交通、無人駕駛,城市圈的概念正奔騰而來。超級城市的周邊城市,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比如廊坊、東莞、蘇州,其發展機遇將超過西部的很多省會城市。
貸款買房 假設三年后房價上漲 賣出能掙多少
交易費用,契稅,個稅,貸款利息。實際賺錢不多。
貸款買的房 如何賣才不虧?這樣是不是房價越來越貴的一個原因?
你的計算方法是對的,但在考慮如何賣的問題上方向不對。因為賣房子的價格跟銀行是沒有直接關聯的,這個價格是根據當時的市場行情來決定的,當然細節上也可能會有些許不同,比如說同一地區有的樓盤是升值的、有的樓盤是會貶值的。總之一句話,房價跌一般不會出手,房價高有利可圖才會考慮。所以,賣多少錢與銀行和你所付出沒有關系,而和當時的市場環境 及樓盤品質有關聯!
是啊,賣房子的人肯定不舍得虧錢賣出去,但是一年年下來,房價+利息已經遠遠高于當初買房時100萬的價格了,那么就算房價5年下來還是持平的,由于我支付了利息,那么買我房子的人就要花100萬+利息,大概也就120萬,那么還是表示房價逐年攀升啊,不會降低啊。當然,這里指的是二手房,新房肯能便宜但是土地資源有限,將來的新房只會越來越偏僻越來越不方便。
那是自然
買房三年后想把房子賣掉,但是銀行貸款沒還清怎么辦?
買房三年后想把房子賣掉,但是銀行貸款沒還清可辦理轉按揭。
轉按揭的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
7、銀行復審通過后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
8、賣方收到款項后,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并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擴展資料:
賣房時注意事項:
一、明晰價款
賣房時應當約定清楚裝修、附屬物及家具、電器等是否包括在房價款中。出于稅收的考量,建議有關裝飾特別是可移動的裝飾物的轉讓可以另行簽訂合同。
二、合理分配稅費
實踐中房產買賣的稅費一般是由買受人承當的,因此在合同中對此應做明確約定。
三、有抵押情況的需提前通知
在出賣二手房前,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將要出售的情況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果沒有履行通知義務,買賣合同無效。
四、出租情況的需提前通知
因為房屋租賃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屋出租的,出賣人應將要出售的情況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一般為三個月。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轉按揭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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