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鴻基新都的房子適合買不
深圳鴻基新都,這塊地是“以租帶售”,屬于*府招商引資項目,租給長安汽車(企業),給企業用來商業開發(發展汽車、發展商業等),40年租期。地塊屬性是商業,更改不了,只能是商業用水、商業用電。
個人買鴻基新都,均價2.5萬,40年產權(公寓),一個大紅本,跟長安汽車(企業)簽署的是《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性質,不能說是買,只能說你一次性租四十年,不漲價,不趕人。跟國企——長安汽車公司簽的租期(2017年推出的租售同權,可以落戶、上學),也就是一兩百萬租四十年(到期*府收回國企的產權,或者不續租,那得拿回去);商業用水用電(費用高)。
40年內,你要是能轉手還好,轉手不了,就得看*府是否會跟企業續租,換句話,40年到期,土地上面的商業屬于*府,*府可以收回的。
即便*府不收回,40年到期,也要競價招商租戶,其他企業租到了,那買了(跟長安企業簽租賃合同)鴻基新都的人,就得搬離;或者是,還是長安企業租,那長安企業也得繳納一筆租金,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錢,還得買了房的個人繳納。
這么說,*府一手房東,租給長安汽車(企業)40年的地,你一次性花了一百多萬租40年。你問我,這樣的房子適合買(租)不?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