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年薪多少可以買房
如今北京的房價五環應該也到四萬以上一平米了吧!就拿五環來說,如果你想買一個普通的兩居室也要四五百萬。
當然你還需要付首付,這個首付就得百十萬,你現要保證有這一百多萬的首付才可以考慮買房。如果要是還月供的話一個月怎么也得掙到2萬以上吧。
因為你的房貸一個月就上萬了,而且你不可能只還房貸就可以了,你平時的花銷呢?你還要準備一些流動資金,這樣一算下來,2萬塊錢都不一定夠用。如果你想攢夠錢直接買的話也要看具體地段和你的購房要求了。
房子的大小,地理位置都是跟價格掛鉤的。你要只有一個能在北京買房子的要求的話,可以去北京的郊區買,那里相對便宜點,大概三萬每平米能夠買到吧!不過就算三萬你買個六十平米的小戶型也得二百萬左右。
這么算來你的月薪如果一萬估計要不吃不花近二十年,當然你得保證房價不在上漲。以此類推。
自己都可以算出來大概你月薪多少才可以在北京買房子。
這么算下來,你的月薪在五萬以上,你可能會在幾年內攢夠買房子的錢,如果是月薪二十萬以上,可能三年就可以買的起一套北京的房子了,當然多多益善了。反正如果工作不穩定,月薪在一萬以下的就不要在“心臟”里面擠了。
2.北京房價是嚴重不合理還是北京人收入普遍很高
其實是合理的
目前北京長住本地和外地人快3000萬了,每年來京看病外地人就超過1億人次
每年北京各單位給外地應屆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轉北京集體戶口大概每年在6-7萬人(未來他們父母退休就要遷移戶籍到京到京養老),這些人集體戶口轉城市個人戶籍必須在京買房才行
每年北京和外地大量大學畢業生進京工作需要住房
現在四環內已經不再新建設居民樓了,沒有地皮了,而好的資源全在四環內尤其二環內,房子有限,想在好資源地方居住買房的人很多,誰出價格高就賣給誰
現在是想在京買房的人太多了,房子少,好地段更少
目前你不讓外地人進京這是不可能的事
再者你看看經濟新聞,國內錢年年貶值,物價上漲,房價漲也就不奇怪,今天去買菜北京市場的圓白菜14元一斤了
3.房價與工資的對比多少才算合理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但正確的比例是永遠都不會達到的。
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單價25000元/平方米計算,平均200萬左右;
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6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12000元,年收入為14.4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13.9,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布2015年度《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顯示,
房價收入比排名前十位是:深圳27.7、上海20.8、北京18.1、廈門16.6、福州14.7、太原12.2、天津11.7、杭州11.3、南京11.3、廣州11.1。
拓展資料: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x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 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4.最近聽到一個詞,叫"房價收入比", 房價要和家庭收入在多少比例才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下,相當多的城市在4倍以內,屬于房價不高的范疇,超過6倍的主要是一些大城市,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10。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
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房價收入比與購房無關 房價收入比又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價收入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很難說明房價收入比高了人們就不買住宅、或房價收入比低了人們就都去購買住宅,因為這里還有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居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也就是說,當房價收入比下降時,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錢去買住宅,仍然可以簡單地歸結為“房價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適 國內目前流行的4至6倍的說法,據考證是20世紀90年代處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產生了這么大的影響。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有關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
1998年對96個國家的統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1998年與北京當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12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
如果這樣比較起來,北京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的平均水平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