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一級開發是什么意思
房地產一級開發:即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房地產開發商拿土地蓋房子屬于二級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一般工作程序
程序一:確定土地一級開發項目
程序二:確定一級開發單位
程序三:辦理建設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四:辦理交通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五: 辦理古樹處理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六: 辦理文物保護意見(根據聯席會要去辦理)
程序七: 辦理環境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八:辦理規劃意見書
程序九:辦理土地一級項目開發項目核準
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復(實施征地)
程序十一:辦理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
程序十二:編制市*基礎設施實施方案
程序十三:組織驗收,評估土地成本
程序十四:納入土地儲備庫或直接入市交易
2. 什么是房地產一二級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房地產開發商拿土地蓋房子屬于二級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房地產開發商拿土地蓋房子屬于二級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一般工作程序
程序一:確定土地一級開發項目
程序二:確定一級開發單位
程序三:辦理建設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四:辦理交通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五: 辦理古樹處理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六: 辦理文物保護意見(根據聯席會要去辦理)
程序七: 辦理環境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八:辦理規劃意見書
程序九:辦理土地一級項目開發項目核準
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復(實施征地)
程序十一:辦理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
程序十二:編制市*基礎設施實施方案
程序十三:組織驗收,評估土地成本
程序十四:納入土地儲備庫或直接入市交易
3. 什么是房地產一級開發及合作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的概念
土地一級開發是指*府通過下屬的土地儲備機構或者委托具備開發資質的房地產企業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土地儲備開發計劃,對確定的存量國有土地、擬征用和農轉用土地,統一組織進行征地、農轉用、拆遷和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行為。
對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一級開發的主要內容是組織拆遷和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對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土地一級開發的主要內容是征地、拆遷和市*基礎設施建設等。
房地產合作開發是指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一方與提供建設用地使用權或提供資金技術勞務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條件下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實踐中,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以簽署聯合經營協議的合伙制聯建;二是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開發;三是房屋參建三者在法律上的性質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及運作方式等方面都有著相當大的區別
4. 土地一級開發模式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紅中發財 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該模式是指土地一級開發企業接受*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對確定的存量國有土地、擬征用和農轉非土地,統一組織進行征地、農轉非、拆遷和市*道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
*府統一支付固定的一級開發利潤及保證增值收益底線。該模式僅從土地一級開發本身獲利。
該模式有三種具體形式:一是土地一級開發由土地儲備機構主導,負責籌措資金、辦理規劃、項目核準、征地拆遷及大市*建設等手續并組織實施。開發企業僅僅作為土地儲備機構的受托人,具體執行一級開發相關事務,開發企業的管理費(利潤率)為開發成本的2%;二是開發企業自行負責籌措資金、辦理規劃、項目核準、征地拆遷和大市*建設等手續并組織實施的,利潤率為開發成本的8%。
三是*府承諾收益保底,*府承諾開發企業投入土地一級開發資金每年將獲得最低收益(通常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開發總成本的5%時,*府將補足差額。北京是采用這一模式的典型。
《北京市土地儲備和一級開發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就規定:“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開發企業實施土地開發的……招標底價包括土地儲備開發的預計總成本和利潤,利潤率不高于預計成本的8%。”此外,這種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實踐。
2009年8月,漳州發展在漳州當地拿下了1640畝土地的一級開發權,漳州市龍文區*府與當地城市建設開發中心給該企業承諾:該企業投入土地一級開發資金每年將獲得12%的最低收益。2、分享土地出讓金該模式一般是指一級開。
5. 什么是一級開發商
什么叫“一級”開發商?招拍掛?紅線范圍?報批?報建?交底?一、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一級開發結束后,房地產開發商拿土地蓋房子便開始了二級開發 。二、招拍掛:是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的簡稱。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招標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府國土資源行*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出讓人)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布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或者現場競價結果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三、紅線范圍:是指以封閉紅線為邊界的一個范圍,紅線一般是指各種用地的邊界線。
有時也把確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條建筑線謂之紅線,即建筑紅線。它可與道路紅線重,也可退于道路紅線之后,但絕不許超越道路紅線,在道路紅線內不允許建任建筑物。
四、報批和報建:在建筑工程這兩個概念幾乎是相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準方可進行后續工作。
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
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在施工準備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要完成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合同簽署、繳納規費等工作。
在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辦理消防工程等專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城市規劃驗收等。五、交底:交底相對而言只是一個局部點的工作,大多情況是指設計單位將其設計的意圖及注意的問題向施工單位進行交待的一個技術管理過程。
6. 房地產一級開發什么要求
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房地產開發商拿土地蓋房子屬于二級開發土地一級開發一般工作程序程序一:確定土地一級開發項目 程序二:確定一級開發單位 程序三:辦理建設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四:辦理交通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五: 辦理古樹處理意見(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六: 辦理文物保護意見(根據聯席會要去辦理) 程序七: 辦理環境評價文件審批(根據聯席會要求辦理) 程序八:辦理規劃意見書 程序九:辦理土地一級項目開發項目核準 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復(實施征地) 程序十一:辦理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 程序十二:編制市*基礎設施實施方案 程序十三:組織驗收,評估土地成本 程序十四:納入土地儲備庫或直接入市交易。
7. 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是什么意思
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鄉村集體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開發流程1、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區縣和鄉鎮*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后向市國土局提出土地一級開發申請。2、市國土局受理申請并進行土地開發項目預審。
3、通過土地預審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性質,委托市、區縣土地儲備機構負責組織編制土地儲備開發實施方案,開發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儲備開發地塊的范圍、土地面積、控規條件、地上物狀況、儲備開發成本、土地收益、開發計劃、實施方式等。4、編制了開發實施方案的項目上由市國土局會同市發展改革、規劃、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參加的聯審會,通過會審,對建設項目土地一級開發的實施方案中土地、產業*策、城市規劃、建設資質、交通及環保等條件提出原則意見。
5、通過聯審會的項目確定土地開發主體6、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向市規劃部門辦理規劃意見,向市國土部門辦理用地手續,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理核準手續,涉及交通、園林、文物、環保和市*專業部門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7、如果開發項目涉及新增集體土地辦理農用地征收、農轉用手續或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獲得市人民*府的批準。8、在取得市人民*府的批準文件后由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到相關委辦局辦理征地、拆遷、市*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手續。
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和市*基礎設施建設。危改、文保、綠隔等項目需按規定承擔回遷房建設。
9、組織驗收建設項目的土地一級開發完成后由市國土局組織相關委辦局進行驗收,驗收審核的內容:(1)審核土地一級開發成本(2)組織驗收土地開發程度是否達到合同的要求(3)根據委托合同支付相應土地開發費或管理費(4)納入市土地儲備庫擴展資料盈利模式1 、工程總承包模式土地一級開發企業接受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對確定的存量國有土地、擬征用和農轉用土地,統一組織進行征地、農轉用、拆遷和市*道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2 、利潤分成模式重慶市的土地一級開發采用的是這種方式,土地一級開發企業接受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委托進行土地一級開發,生地變成熟地之后,土地儲備中心進行招拍掛出讓,出讓所得扣除開發成本后在市*府和企業之間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成。
3、土地補償模式土地一級開發企業在完成規定的土地一級開發任務后,土地儲備中心并不是給予現金計算,而是給予開發企業一定面積土地作為補償(可能需要走形式上的招拍掛)。此種方式的利潤率會高于第一種模式,但是對于企業的現金流壓力會比較大。
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開發的,其為主體。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開發企業負責整理的,開發企業的管理費用不高于土地儲備開發成本的2%,并由土地儲備中心同開發企業簽訂土地一級開發管理委托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土地一級開發。
8. 土地一級開發的運作模式有什么特點
1、完全*府運作的模式。
*府作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將土地一級開發列為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一項職能,由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或其組建機構完成全部的一級開發工作。該機構是非盈利性*府職能部門,保證國家土地所有權借以體現的土地收益的實現,而不是利用這種特權去謀取自身利益。
土地儲備中心一級開發實施機構由*府財*專項撥款(或國有股本)進行土地一級開發,開發完成后或將預期的熟地交由土地管理部門,面向市場以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這種模式中,土地儲備機構充當*府土地一級開發機構,開發土地的權屬登記在該機構名下。
《上海市土地儲備辦法》規定:“土地儲備機構圍墾灘涂成陸并經驗收合格后,或者與有關企事業單位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儲備協議后,或者取得儲備地塊的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并拆除該地塊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后,可以向市房地資源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土地儲備的房地產權證。儲備地塊交付供應時,土地儲備的房地產權證應當由市房地資源局收回”。
這種模式可以保證*府完全控制地價,土地開發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級開發法律關系單純,便于*府實施土地一級開發的各項事務。其主要缺陷是*府的土地開發資金壓力較大,融資渠道窄。
2、完全市場運作模式。這種模式中,*府首先將待進行一級開發的土地一次性(或按地塊)出讓給土地一級開發公司,由其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的約定進行統一拆遷、補償、安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使區域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或需求者要求的建設條件,再面向市場轉讓土地使用權,期間土地使用權發生了兩次轉移。
這種模式中,*府可以按照經過測算的“熟地”價格向一級開發企業通過市場競爭方式出讓“生地”,一級開發企業在完成一級開發前向*府支付“熟地”價款;或者*府向一級開發企業出讓“生地”,一級開發企業完成一級開發后核算開發成本及酬金,待土地轉讓取得土地價款后扣除開發成本及酬金,剩余土地轉讓款歸*府所有。*府通過出讓協議保證其土地所有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土地開發企業則通過與二級開發商的轉讓協議保證其開發利益。
但該模式不利于*府控制市場地價,*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降低。3、*府主導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土地一級開發的主體為*府,這是土地一級開發地方法規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府主導”的主要體現。“市場化運作”體現在土地一級開發除必須通過行*行為完成的事項之外的開發事項,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選擇具備資格的企業投資完成;體現在土地一級開發應符合市場需求,并按市場需求實施土地一級開發。
該模式是我國土地一級開發的發展趨勢。這種模式中,*府根據土地市場調查確定土地需求狀況,以招拍掛方式將擬開發的土地按照“熟地”出讓,提前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并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分期支付土地受讓價款用于土地一級開發。
*府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具備資格的企業,在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出讓的土地開發為符合土地受讓人要求的條件(熟地),土地開發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府與土地受讓人正式移交土地。這種模式在保證*府主導土地一級開發的基礎上能有效利用市場資源,減輕*府開發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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