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合肥房產限購*策到底有哪些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府召開緊急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宣布合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
從十個方面提出促進合肥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被稱作“房十條”,這也是2014年8月1日,合肥解除限購26個月后,再為樓市念緊箍咒。 合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
注:1.四縣一市指長豐縣、肥西縣、肥東縣、廬江縣和巢湖市 2.針對本市戶籍,只限購新房而不限購二手房,非本市戶籍限購新房和二手房。 擴展資料 合肥住房限購執行有關情況說明 2016年10月28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發布《合肥市住房限購*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就住房限購*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關于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問題 凡10月2日前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本市區戶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戶口遷移登記在集體戶的,仍具有本市區戶籍家庭購房資格; 10月2日后因轉業、退伍、復員原因將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隊轉業、退伍*人,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10月2日后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且期滿一年后,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2.關于居民個稅和社保補繳及核查問題 購房資格核查中,對于追溯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3. 關于繳納省直社保是否限購問題 對能提供近2年內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省直社會保險證明和交保單位出具工作地點在本市區證明的居民,可以按規定購買住房。
4. 關于夫妻雙方中僅單方符合購房條件問題 由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購房,所購房產須為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購房條件的非本市區戶籍家庭,所購房產須為符合條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5. 關于特殊群體是否限購問題 駐肥(本市區)部隊現役*人家庭,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對經區級(含開發區管委會)以上*府認可的新引進各類人才,可以購買一套自住房;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允許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員購買一套自住房。
6.關于贈與和拍賣房產行為是否納入限購范圍 發生在直系親屬或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不納入限購范圍; 發生在其他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需進行受贈人限購資格審查; 經司法拍賣或經*府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的房產,不納入限購范圍。 參考資料: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住房限購查詢實施細則。
2. 2017合肥房產限購*策到底有哪些
*策如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
1、四縣一市指的是長豐縣、肥西縣、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
2、非本市戶籍在無房情況下,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稅或社保才能購1套房;
3、本市戶籍不限購二手房,非本市戶籍新房二手房均限購;
4、本市戶籍是指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個具有合肥市戶籍的。
擴展資料
合肥商品住房限購查詢
1、查詢對象:凡購買本市市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包括: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實施部門:合肥市房地產產權監理處商品房管理科(以下簡稱:商品房管理科)負責具體實施。(地址:濱湖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大市場D區三樓,電話:0551-62617430)
3、交驗材料
本市區戶籍購房人應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以及婚姻證明等相關材料(核驗原件,收繳復印件);非本市戶籍購房人,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在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原件。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府召開緊急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宣布合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從十個方面提出促進合肥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被稱作“房十條”,這也是2014年8月1日,合肥解除限購26個月后,再為樓市念緊箍咒。
參考資料來源:合肥房產局官方網站:合肥市住房限購查詢實施細則
3. 肥東房產介紹
肥東縣房產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7月(前身為縣房產管理委員會),與縣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內設局辦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科、房*科、財務審計科、檔案室、房改科等科室,下設二級機構11個,現有干部職工200多人,其中35歲以下青年職工占70%,中級技術職稱13人,初級技術職稱39人,大專以上學歷70多人。局建立*支部4個,*員100多人,團支部一個,團員30多人。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及住宅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和*策;制定全縣房地產業、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各類公、私房產的權屬登記、測繪、發證、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全縣城鎮房地產交易、商品房的預銷售、房地產抵押、評估、中介、房屋租賃;培育、規范房地產市場,并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進行資質管理;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工作。
(四)管理全縣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產業,盤活直管公房;負責落實私房*策。
(五)制訂和編制城鎮住房解危解困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解困房、安居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優惠*策;監督、檢查用于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各項資金。
(六)指導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工作;研究制訂全縣物業管理辦法,并指導推進全縣房地產物業管理。
(七)負責全縣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制定全縣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實施辦法,裁決拆遷糾紛。
(八)負責執行白蟻防治規程、標準,負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工程的白蟻防治,核發白蟻防治合格證;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九)按照國家*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有住房出售辦法,并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等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
(十)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的法制工作與行*執法監督,查處違法房地產交易、違法經營活動。
(十一)承辦縣*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肥東撮鎮鎮非農業戶口在合肥此次房產限夠購*策后能否在合肥市買房
根據合肥市“限購令”的相關規定,只要當事人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在合肥城區購房:: 1、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3、當事人屬于合肥本市區戶籍居民的,只要目前沒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還是可以在當地購房的。
《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金融辦市*府新聞辦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四、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 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存量住房以納稅時間為準。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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