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寫房地產在建項目的合作協議
建議: 1、在接管前最好認真做好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特別注重該項目的經濟成本測算及風險評估),只有把該項目存在利弊情況徹底搞清楚,才能把風險降至最低。
2、把相關的報建手續一一核查清楚,即到相關部門對其檔案材料對照核查,并核查其繳納稅費情況。 3、最好原單位的工程款、債務等由原單位負責,即老賬老管、新帳新管,避免產生無謂的債務糾紛。
4、如果有完成項目則由原單位承擔其質量終身負責責任。 5、原項目的方案如有缺陷,最好由原單位進行彌補,特別是涉及*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方面的問題,千萬不要留下隱患,以免后患無窮。
2. 急需一份房地產開發項目合作協議書(借用資質的),請那位幫幫忙啊
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位于深圳市**區**路的“****”項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況:1、本協議中由甲、乙方雙方合作開發的項目位于:深圳市**區**路,項目暫定名為:****(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為:3723.46平方米,簽約時土地用途為:工業住宅混合用地(本項目合作開發過程中進行土地用途的變更),宗地號為:*********號,簽約時使用權人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詳見宗地圖、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2、本項目是通過對位于**區**路的********號地塊(以下稱“本項目所在地塊”)合作開發,建成一個大型商、住兩用樓,并在銷售獲利后雙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實現甲乙雙方互惠共贏;3、本項目計劃開發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平方米、商用面積*******平方米),地下****層(面積****平方米),上述面積若因*府規劃審批等原因導致變動,應以規劃審批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合作模式:1、本項目計劃投資總額******萬元,全部由乙方出資,甲方不再投入資金;2、在本項目中,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拆遷賠償等相關手續,在此基礎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甲方開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費用;3、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公司負責管理本項目的建設與銷售。
項目公司的設立方式、公司名稱、股權比例、公司章程、人員配備、財務制度及運作機制等,本協議中有約定的,依據該約定;本協議中未約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確定。三、項目實施:1、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在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2、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協議中第二條第2款的資金,以確保項目前期工作的正常進行;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條第二款的資金后,應與本項目所在地塊所有權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洽談協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的形式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的地塊;4、甲方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地塊后,負責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拆遷賠償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予以協助;5、在甲方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地塊后,乙方負責出資人民幣******萬元成立項目公司,并保證設立后的項目公司的企業類型、經營范圍等符合動作本項目。
項目公司設立后,由乙公司暫時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乙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公司的全部設立手續,設立該項目公司的費用由乙方承擔;6、甲方以其擁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向項目公司出資(以下如沒有特別說明,所稱項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資后的項目公司),甲方出資后,甲方擁有項目公司49%的股權,乙方擁有項目公司51%的股權;7、甲方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指派***擔任項目公司的***;8、甲乙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公司章程的內容;9、對上述第三條第6、7、8、9項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共同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為此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10、項目公司的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的,則另一方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11、本項目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甲乙雙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公司)均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12、本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13、項目公司在經營管理本項目過程中的其它事項,由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指派的人員協商后,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方式做出決定,但不得違反本協議中(包括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已經確定的內容,否則責任方應認定為違約。
四、收益分配:1、本項目完成后,甲乙按雙方各自所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獲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獲得全部收益的51%);2、若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后,銷售取現暫時困難,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為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五、其它約定: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置第三者權益;2、在本項目報批報建手續完成并符合開工條件后,本項目的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以進行開工;3、如果乙方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如需要將項目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及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3. 業主方、投資方、開發方涵義及相互關系
業主方是指在區分所有建筑物內或者在一個建筑區劃內擁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專有建筑物空間或者房屋的所有權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指買房人;
投資方是為獲得預期效益而對土地和房地產開發、房地產經營進行投資的主體,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指發包人;
開發方是以房地產開發經營為主體的企業,它們通過實施開發過程而獲得利潤;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指承包人;
再三者關系中,業主方、投資方、開發方可能是同一家企業,具體關系如下:
如果某房地產項目的投資方自己承建項目,在商品房修建完成未出售前,則該企業同時具備業主方、投資方、開發方的身份;
如果某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投資人將工程承包給開發商修建,則投資方與業主方不是同一人,在房屋出售前,投資人同時也是業主。
擴展資料:
《合同法》關于投資方(發包人)與開發方(承包人)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招標投標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二百七十二條 總包與分包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業主
百度百科-房地產開發商
百度百科-房地產投資
4. 房地產開發項目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規范市場的交易行為,包括二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確保開發參加方具有市場認可的主體資質,具有參與開發活動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地產開發市場交易的安全性。
二是規范開發市場的價格。 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通過市場來調整價格,而不是由*府干預價格。
我國目前正在建立一種“*府宏觀指導,企業自主報價,競爭形成價格,加強動態管理”的市場價格機制。因此,各方必須充分挖掘市場潛在的優勢,通過各種競爭形式形成合同管理的模式,規范彼此雙方的價格關系,以最大限度優化己方的利益。
保證合同的履行由于市場情況瞬息萬變,開發過程中各方由于情勢的變化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很難保證在開發過程中一直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一時有一方退出,不單可能直接導致開發行為無法進行,而且不會引發連鎖反應,從而給開發方或者其它方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防范開發行為中風險的一種有效方式就是通過合同約定,強化彼此的權利義務關系,加強對雙方的監督行為,明確違約責任,這樣一方面可以使違約情形的出現機率降至最低,另一方面,一旦對方出現違約情形,由于合同已經設定了違約責任的處理方式,也可以使救濟得到及時的處理,從而使損失減至最低。
開拓國際市場的需要在當今信息資源高度發達的情況下,全球已經形成一個巨大的市場,各國的開發商及其它市場參加者都在密切注意著其它國家的房地產開發市場。經濟的全球化使世界變得日益不可分割,拓展國外市場已經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企業走出國門的情況也會越來越多。 由于我國接入世界市場的時間較晚,因此在有些做法與國際習慣作法或通行作法是很不相同的,這對我國的企業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5. 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1)合作開發當事人的名稱、姓名、住所; (2)項目概況(包括:座落地點、項目性質、四至、占地面積、有關規劃指標等); (3)項目現狀; A、項目報批現狀包括規劃參數,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項目動拆遷、開發現狀。
(4)合作方式; A、共同組建項目公司方式 需約定:項目公司的注冊資金、出資比例、時間;組織機構的設立、運 作程序、利潤分配等; B、合作建房協議方式; 需約定:合作各方的投資方式(包括土地投入的評估)、投入期限、投資比例、合作經營方式、運作機構的組成、利益(權益)分配等。 (5)項目公司成立前后的權利義務的轉移(包括項目公司成立前所發生費用的補償、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手續辦理等); (6)項目的總投資數額(包括成立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及投資總額的差異)的投入方式; (7)項目合作建設計劃(規模、進度等); (8)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應約定有關審批手續的辦理、有關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分擔以及合作投資回報的分配方式); (9)違約責任;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合作當事人約定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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