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房產又有了什么新*策
3月18日,北京房產新*正式公布,新一輪調控*策可謂史上最嚴,不僅認房而且認貸,即便是“假離婚”也有識別和預防的招數。
北京樓市過熱的原因有很多,信貸是其中之一,認房認貸對于抑制投機性和投資性購房是一個重大調整,對于滿足剛需則是一種*策性的保護。除了信貸*策,還有土地供應、中介機構推波助瀾等一系列原因。
最近有媒體曝出,北京2017年商品房土地供應量比去年減少七成,因此預計未來可能引發物以稀為貴的商品房價格反應。當然這是一種曲解和誤讀,每年初的計劃供地量與年底的實際供地量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證住有所居的房屋供應早已成為*府的責任,加大住宅用地供應,無論是緩解供需矛盾還是平抑市場預期,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對房地產市場起著推波助瀾作用的還有一個重要因素不能忽視,那就是房屋中介機構的某些違法違規操作。房地產熱潮中涌現出了越來越多的房產中介機構,知名的、不知名的、連鎖的都涌入了北京,都希望從一樁交易中掙得滿堂彩。
這其中有很多都存在各種問題,比如沒有執照、異地經營、發布虛假信息、造謠蠱惑人心、簽訂陰陽合同等等。作為新*實施的一項重要配套和保障措施,最近北京市住建委、工商局等部門聯合執法,對全市房產中介機構進行聯合檢查,截至目前已經關停了11家房產中介。
規范中介機構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趨勢,這是每一個真心實意剛需購房者最希望看到的結果,因為這是他們的夢想。 新*帶來的究竟是什么?很多人都在預測,很多人也因此彷徨,幾多彷徨幾多憂傷,當然還有無數得益于新*的那些購房者的夢想,距離自己一個溫暖的小窩越來越近,距離與自己心愛人的婚巢越來越近,這種夢想是幸福的!最近很多機構、很多所謂的“專家”都在預測,但是不管怎么預測,對于北京房地產市場來說,去火降溫將是一條必須堅持的路,只有把新*規定的“認房認貸”、“提升首付”、“縮短貸款年限”等措施不折不扣落實下去,才能給人們帶來更多幸福的預期,才能讓穩定的房地產市場成為社會正義的維護力量。
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注定是很多人的夢想,競爭越激烈越需要保持公平。樓市的狂熱不應該成為社會公平競爭的絆腳石,有的人在其中一夜暴富,有的人在其中一生房奴。
保障每一個人住有所居的公平夢想是*府的責任。新*應該點贊,至少這是*府下決心體現自身價值、保障社會民生的決策。
對于那些投機投資者來說,憂傷彷徨不可避免,或許再也容不下那么多房叔、房姐;對于那些為了幸福打拼一生、為了一個溫暖小窩的剛需者來說,新*和限令實際上是拉近了自己與夢想的距離。幾多彷徨,幾多夢想,唯有公平與正義才是最有價值的*策追求。
2. 最新北京房地產調控*策都有哪些
北京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辦發[2011]8號各區、縣人民*府,市*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和《北京市人民*府貫徹落實**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京*發〔2010〕13號)印發后,本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堅決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本市實際,經市*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區縣*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的責任,積極采取措施,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實際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住房體系。加快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實現住有所居目標。
堅決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20萬套以上,發放租賃補貼2萬戶,竣工保障性住房10萬套。全面推進舊城保護性修繕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門頭溝采空棚戶區等“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啟動京煤集團房山礦區等五片棚戶區改造工作。
繼續實施無城鎮危房戶和老舊住宅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改善群眾住房條件。 (三)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在加大*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繼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持有、經營,或由*府回購,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規模。
全面啟動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實現配租入住1萬戶以上。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落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三、加強稅收征管 (四)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個人轉讓住房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征收*策。財*部門會同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動態調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五)實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新開盤項目銷售前,將項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銷售價格等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定,對定價過高、預計增值額過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辦法由稅務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公布。
(六)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標準但不申請清算、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四、切實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七)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的*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策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
全面落實本市201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總結本市“限房價、競地價”的經驗,并在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中全面施行。 (九)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
參加本市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
開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處以閑置1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十)繼續鞏固限購*策成果。自本通知發布次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
3. 北京市房屋限購*策是什么
2013年北京將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策不放松,同時,北京還將堅持和完善差別化的稅收*策,其中二手房計稅價格計劃在2013年調整,享受優惠*策的普通住宅標準也有望調整完善。
針對備受關注的房地產調控*策2013年的動態,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昨日表示,2013年北京將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策不放松,并將進一步完善購房資格審核機制,并將與其他相關部門聯動檢查限購執行,堅決遏制投資投機型需求。 同時,北京還將堅持和完善差別化的稅收*策,其中二手房計稅價格計劃在2013年調整,享受優惠*策的普通住宅標準也有望調整完善。
限購會同人保、公安等聯動檢查統計顯示,北京限購*策按照**的統一部署執行兩年,效果明顯,剛性自住性需求已占90%以上,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價比上年下降7。 6%。
“在這個背景下我們認為調控*策處在關鍵時期,北京市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包括限購*策不放松不動搖,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需要*策持續延遲。”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將進一步落實部門聯動執法檢查機制。
會同稅務、人力社保、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限購*策執行情況的聯動執法檢查和現場巡查,嚴肅查處開發商捂盤惜售、無證售房、虛假宣傳、不按規定公示價格等違規行為,規范市場秩序,確保各項調控*策有效落實。 差別化稅收普宅標準有望上調普通住宅在買賣中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
如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是按照3%稅率征收契稅,而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北京目前的普通住宅標準也是2011年12月開始執行的,新標準中,按照房屋的區位不同設定了不同的房價標準,其中,四環內北部地區的上限為38880元、南部地區為34560元;四至五環北部地區為32400元、南部地區為28080元;五至六環北部地區為25920元、南部地區為21600元;六環外地區為17280元。
此輪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已經執行了一年多,尚未調整過。按照當時制定標準的原則,將根據北京住房市場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因此主管部門也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做出調整。
二手房計稅價格繼續調整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二手房計稅價格需要根據市場情況等因素及時動態調整,2011年12月,北京出臺了新的二手房計稅價格*策,并上調了計稅價,在此之前,北京的二手房計稅價過低,一些二手房交易中采用了“陰陽合同”的違規方式,以較低的價格來瞞報,達到避稅目的。 “一年過去了,二手房的交易價格等也出現了變化,我們2013年計劃根據實際情況再次進行調整。”
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下半年,尤其是年末樓市出現了回暖,二手房價格也有所上升。因此一旦調整后,一些區域二手房的計稅價有可能提高,這將更加有效杜絕“陰陽合同”,即便是采取“陰陽合同”的方式,那么所要交的稅也會比過去增多。
他同時強調,由于計稅價是按各個區域分別確定的,如果某個區域二手房價格變動不大的話,可能就不會調整計稅價。如果變動大的,就會有所調整。
4. 2020年北京買房限購*策有哪些
1.限購*策
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因此,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2.停售*策
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二套房首付新*策
新*策規定,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的*策。
外地人北京買房條件
1、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納稅證明或者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自2018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核中不予認可。購房者如果決定2018年買房,那么從2010年起,需連續在北京繳納社保或每月納稅不為零。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暫住證;北京暫住證有效期為6個月,因此購房者買房時暫住證不能過期。
3、購房者在北京沒有房屋,如果已經結婚,夫妻雙方在在北京沒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購一套住房。
4、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
注意: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貸款買過一套房,符合以上條件在北京再貸款買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北京買房新*策——外地人、外地戶口北京買房*策
居民家庭,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視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外地人、外地戶口家庭在北京買房子,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申報連續5年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滿足這些條件后,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或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提交:
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
有效暫住證
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提供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信息。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北京買房新*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買房需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外地人、外地戶口家庭在北京買房子,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申報連續5年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并提交相應材料。
5. 針對北京3.17日發布的新的房產*策,各位有何高見
房地產市場被行*降溫和歐債危機的雙重影響之下,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也面臨嚴峻的考驗,迫使*府不得不開始修改和完善調控*策,放緩一些激進的做法。
這些新變化概括起來主要有五點: 第一,被人們視為降房價的最有力的武器,征收房地產稅的試點城市不會擴大。據悉,2012年,國家稅務總局不會著力擴大房產稅試點城市,而是全力推動“應用房地產評稅技術核定交易環節計稅價格”工作。
根據財*部、國稅總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將在全國推行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上海市財*局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顯示,2011年上海房產稅達22.1億元,完成預算的110.5%。
而在現實層面,由于應稅面窄、稅率過低,目前征收房產稅對降低房價的影響微乎其微,對改善地方財*收入也收效不大。因為房產稅本身它只是作為地方*府的收入手段,但是從上海、重慶這兩個地方的試點情況來看,收入也不理想,任何稅這個調節作用都要從收入的角度來體現,如果錢收不上來的話,調節也體現不出來。
有的說收到了,收的范圍比較大,只是交多交少不一樣,這種調節的作用才能體現出來。其實,在對于房產稅作用的大討論之中,調控房價的一方早已漸漸落了下峰,即使未來房產稅進一步推進,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優化地方財*的考慮。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速度回歸理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數量從當初確定的1000萬套減為700套。
在2011年全年開工指標的落實工程中,部分地方出現以圈占施工圍擋、開挖基坑的方式注水保障房開工率的問題,住建部此后出臺了以“1/3完成基坑混凝土澆筑、1/3出正負零(地面)、1/3主體結構封頂”的考核標準,根據住建部的統計,2011年能夠竣工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約為300萬套左右。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總量基本確定在700萬套,對2012年內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總量目標,確定為400萬套。
而這一指標,也將隨著陸續與地方簽訂工作責任書的進度,而有所浮動。 第三,各地的金融機構開始將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回歸到了基準利率。
全國多地首套房信貸利率悄然出現了變化。在北京、廣東、上海、湖北等地,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貸利率開始回歸基準點,部分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貸優惠*策。
去年那種排隊等待銀行按揭的景象幾乎絕跡,房貸似乎真的松動了。 第四,國家允許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公租房項目。
在1月7日至8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正式披露,允許地方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其中北京、上海已獲批準。與“小產權房”不同,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公租房,規定不能出售給個人,產權仍然為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這使得試點并未觸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紅線”。如果試點運行順利,未來很有可能成為解決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事實上,早在2010年底,北京市*府就已經批準了在集體土地建租賃房的試點方案。目前已有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設租賃住房1萬多套。
按照北京市的試點要求,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對建設主體、用地性質、用地方式都將嚴格界定,必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除北京、上海外,試點范圍未來可能繼續擴大。
按照徐紹史的表態,“對于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由省級人民*府審核同意并報國土部批準后,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一說法與此前的口徑略有變化。
6. 北京最新買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北京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辦發[2011]8號)精神,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落實各項限購措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7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策,加強對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房資格的審查。 三、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前,應當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或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詳見附件)。
駐京部隊現役*人和現役武警家庭還應提供*(警)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還應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有效暫住證,以及提交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提供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信息備查。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對上述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系統中填報認購核驗信息,并留存購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
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購房手續。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購房家庭資格進行核驗。
通過核驗的購房家庭,方可辦理網上簽約手續。 網上簽約完成后,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應將《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并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一并提交。
六、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應對購房家庭的資格證明材料和購房家庭已擁有住房狀況進行核對,發現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住房狀況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七、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執行限購*策情況的檢查,發現未嚴格執行限購*策、未嚴格核查購房家庭有關材料的,依法嚴肅處理。
八、居民家庭已擁有住房包括已經完成房屋產權登記的住房和已進行網上簽約但尚未完成產權登記的住房。 九、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視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