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貢泰豐破產對購房者有何損失
與其他企業破產不同,房地產企業破產最直接的受害者往往是購房者,他們面對的可能是質量千瘡百孔的爛尾房,甚至可能連房子什么樣都沒能見到。退一步說,即使拿到了房子,長久的折磨也在后面:拖欠稅費的房地產商跑了,自己的房產證也可能拿不到了,物業管理成了爛攤子。
房地產企業一旦破產,房屋是否建成就決定了該企業事實上是否可能履約。以下將分這兩種情況進行討論。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經建成的情況下,破產企業即有對購房人履約的可能,也就是業主有可能能夠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若企業破產宣告時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決定不再繼續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會造成破產企業對購房人債務履行事實不能的情況。根據房屋的買受方式不同,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按揭貸款買房和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這兩種買房的方式會對房地產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產生不同影響。
1、按揭貸款所購房屋的權利歸屬。
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現房按揭中,開發商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沒有任何影響。購房人僅需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并以房屋為擔保即可。
在期房按揭中,購房時房屋尚未建成,購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當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經付清(購房人支付了首付,貸款銀行以購房人的名義付清了余款),購房人即可委托開發商向當地房地產登記處申領《房地產證》并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后房地產企業的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亦不生影響,購房人僅需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并以房屋為擔保即可。
2、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時房屋的權利歸屬。
與按揭買房不同,在分期付款購房的情形下,在轉移所有權之前,根據破產申請受理時,購房人是否足額支付價款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購房人已經付清全部價款的,所購房屋被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購房人可以要求破產管理人轉移房屋所有權,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房屋登記。
第二,購房人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房地產企業尚未轉移所有權,雙方均未履行完畢合同,破產管理人即有權決定是解除合同還是接受價款并轉移房屋所有權。
開發商破產后房產證如何辦理
依據2008年國家頒布實施的《房屋登記辦法》,購房者要取得房產證,必須和開發商共同辦理,并提交以下資料: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開發商委托書和營業執照、全額購房發票、房屋測繪分戶圖、契稅完稅證、維修基金發票等,只有在這些資料齊全并且買賣雙方共同到場的情況下,方可依法辦理房產證。但是對于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該如何辦理房產證,目前國家的相關*策還沒有明文規定。
對于該問題,河南安多律師事務所律師宋葉鋒認為,開發商破產后,雖然其法人資格已經消失,但其與購房者的買賣關系依然存在,而且在辦證過程中,購房者才是真正的辦證主體,開發商只起到協助作用,因此,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購房者應到工商行*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第二,如已合法注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注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后,應當予以辦理。
目前市場上因房地產企業“破產”、產權發生糾紛、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形成許多爛尾樓,避免買到爛尾樓提出以下幾個建議:
一、買房最好買現房,即買即住,就不用擔心開發商爛尾的問題了;
二、選擇大開發商有實力的,資金雄厚就不怕開發商最后沒有錢建房,而爛尾了;
三、看房子是否已被抵押:尾房的產權狀況對購房人來說尤為重要。業內人士提醒,購買尾房首先要確定房子的銷售手續和產權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銀行抵押了。購買前要先向銷售方確定房子是否有產權證和銷售許可證;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樣解除抵押;如果是拍賣房,應弄清產權過戶手續是否已經辦理等等;
四、買期房盡量不要一次性付款,和開發商協商根據樓盤進度付款;
五、買房需要看開發商的五證,有沒有預售許可證;
以上就是怎么避免買到爛尾房的幾點注意,希望大家多注意,買到中意理想中的房子。
2. 北京樂居行房地產是一家專業的*騙子*公司,我已經在315上投訴他了
樂居行就是一個專業騙子公司,我2011年和他們簽訂的合同,他們把我的二居室分成7個小屋出租給別人,由于擾民,居委會投訴我,我沒辦法和他們協商解決,為了避免鄰里上法院,我只能和他們解約,結果他們以我違約罰了我1.7萬元(其實是他們違約,但打官司我又沒時間)。隨后交房弄得非常亂七八糟,房子弄得非常臟,很多損壞還不賠償,不主動交水電燃氣費,要是都交了,還欠我600元錢。這個騙子公司騙完租戶,詐騙房主,就拖著逼你就范,非常惡劣的行徑!
祝愿這個公司早日倒閉,利用大家沒時間,怕出事的心理騙大家的錢,大家都要小心。被他騙過的朋友或看到的朋友一起去工商局或315投訴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