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市場需求指標主要有哪些呢
⑴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國(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三種表現形態: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價值形態: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收入形態: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并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收入之和;產品形態: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價值減去貨物和服務進口價值。
三種計算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國內生產總值及其構成。
⑵人口數,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現有人口。其中,戶籍人口是在某地戶籍管理機關登記有常住戶口的人;常住人口:指經常居住在某地的人口;現有人口:指在規定的標準時點下,在這個地區居留的人口。
常住人口與一個地區的社會經濟關系更為密切。 ⑶城市家庭人口,指居住在一起,經濟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凡計算為家庭人口的成員其全部收支都包括在本家庭中。 ⑷就業人員數量,指從事一定社會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員數量,包括在崗職工、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私營業主、個體戶主、私營和個體就業人員、鄉鎮企業就業人員、農村就業人員、其他就業人員(包括民辦教師、*職業者、現役*人等)。
這一指標反映了一定時期內全部勞動力資源的實際利用情況,是研究國家基本國情國力的重要指標。 ⑸就業分布。
指按產業或職業分類的就業人員分布狀況。 ⑹城鎮登記失業率,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扣除使用的農村勞動力、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港澳臺及外方人員)、城鎮單位中的不在崗職工、城鎮私營業主、個體戶主、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之和的比。
⑺城市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員得到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它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用來自由支配的收人。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記賬補貼后的收入。
⑻城市家庭總支出,指除借貸支出以外的全部家庭支出,包括消費性支出、購房建房支出、轉移性支出、財產性支出、社會保障支出。 ⑼房屋空間使用數量,指按使用者類型劃分的正在使用中的房屋數量。
⑽商品零售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鄉商品零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商品零售物價的變動直接影響到城鄉居民的生活支出和國家的財*收入,影響居民購買力和市場供需的平衡,影響到消費與積累的比例關系。
⑾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市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該指數可觀察和分析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職工貨幣工資的影響,作為研究職工生活和確定工資*策的依據。
2. 房地產市場需求調研主要有哪些內容
(一)房地產消費者調研 房地產消費市場容量調研,主要是調研房地產消費者的數量及其構成。
主要包括: ①消費者對某類房地產的總需求量及其飽和點、房地產市場需求發展趨勢; ②調研房地產現實與潛在消費者數量與結構,如地區、年齡、民族特征、性別、文化背景、職業、*信仰等; ③消費者的經濟來源和經濟收入水平; ④消費者的實際支付能力; ⑤消費者對房地產產品質量、價格、服務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見等。 (二)房地產消費動機調研 房地產消費動機就是為滿足一定的需要,而引起人們購買房地產產品的愿望和意念。
房地產消費動機是激勵房地產消費者產生房地產消費行為的內在原因主要包括消費者的購買意向、影響消費者購買動機的因素、消費者購買動機的類型等。 (三)房地產消費行為調研 房地產消費行為是房地產消費者在實際房地產消費過程中的具體表現。
房地產消費行為的調研就是對房地產消費者購買模式和習慣的調研,主要是要調研:①消費者購買房地產商品的數量及種類;②消費者對房屋設計、價格、質量及位置的要求;③消費者對本企業房地產商品的信賴程度和印象;④房地產商品購買行為的主要決策者和影響者情況等。
3. 什么是房地產需求
房地產需求的含義 房地產需求是指消費者在某一特定的時間內,在每一價格水平下,對某種房地產所愿意并且能夠購買(或承租,下同)的數量。
需求與需要既相關又不相同。需求的形成條件有兩個:①消費者愿意購買,即有購買欲望②消費者能夠購買,即有支付能力。
僅有第一個條件,只能被看做需要或欲望;僅有第二個條件,不能使購買行為發生。在確定(或調查、估計、預測)某種房地產的需求時,通常只考慮對其有支付能力支持的需要。
如果沒有支付能力的約束,人們對房地產的需要可以說是無止境的。
4. 房地產的需求
從微觀經濟的角度看,房地產需求是指房地產消費者(包括生產經營性消費主體和個人消費者),在特定的時期內、一定的價格水平上,愿意購買而且能夠購買的房地產商品量。
這里所說的需求不同于通常意義的需要,而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即有效需求。 從宏觀經濟的角度看,房地產需求是指社會對房地產市場的總需求,而在某一時期內全社會或某一地區內房地產需求總量,包括實物總量和價值總量。
不管房地產巨頭承認與否,房地產是個暴利行業是不爭的事實。那么,房地產的暴利來自于哪里呢?筆者從房地產巨頭的“高談闊論”中悟出了其獲暴利的兩條渠道和兩大手段。
所謂兩條渠道。其一炒地皮,住房不能建在空中,必須要土地,而土地是有限資源,因此,誰拿到了有限的土地資源,就意味著誰掌控了房地產開發的主動權,更重要的是,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又注定了它的巨大升值空間。
筆者認為,這大概是上個月“地王”紀錄頻繁誕生的一個重要原因的目的:炒地皮,等待升值,從中賺取暴利。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認為,開發商的暴利關鍵不在于成本,“暴利”的一個重要來源是土地升值。
他算了一筆賬,假定一個樓盤項目的土地是兩年前以每平方米2000元的樓面價購入的,到銷售時,樓面價可能漲到了5000元,每平方米凈增3000元利潤。算出的這筆賬很直觀,既解釋了開發商為何瘋狂炒地的原因,也道明了房地產暴利的其一個渠道。
其二炒房價,房價高,則利潤高,房價低,則利潤低,立竿見影,吹糠見米,因此,炒房價從來就是開發商絕不放過的賺取暴利的“暴力”爭奪。為了高房價,他們無所不用其極。
新開發的待售樓盤,一夜之間全部掛上刺眼的“長明燈”,給潛在的購房者心里造成緊迫感,從而激發他們的購房欲望;開發商自導自演,雇請人連夜排隊購房,造成房源緊張的虛假形勢迷惑人;拋棄道德、良知和社會責任,赤膊上陣,鼓吹“離婚、同居、包二奶買房也是拉動內需”、“購房即愛國、救國”、“經適房擾亂了房地產秩序”,等等,不一而足,大肆炒作,百般為高房價鼓與呼,從而賺取暴利。所謂兩大手段,其一,空手套白狼。
從每年的胡閏財富榜來看,近些年來,房地產行業產生的暴發戶是最多的。筆者認為,房地產行業內之所以多產暴發戶,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從房地產行業可以通過“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白手起家”。
一些膽大的開發商從銀行貸一大筆款子,再從*府拿地,轉手出去就能大賺一筆,或直接開發住房,則賺得更多。還有的人借老百姓保命錢——社會基金等拿地和開發房地產,用公共資金賺取暴利,把公共資金置于房地產的開發風浪中。
伴隨隨著房地產的興起,與房地產開發有關的貪官也紛紛中箭落馬。前不久,行賄的房地產商引爆湖北麻城*壇地震,牽連出一系列貪腐官員,包括麻城市委書記鄧新生、副市長徐圣賢,市建設局局長夏桂松、副局長熊文儉,市房產局書記陶興文等。
房地產商為何要行賄地方官員?因為少許行賄花費能幫助他們從地方*府的“*策傾斜”中賺取暴利。比如讓官員幫忙低價拿地,或通過改變土地性質拿低價地;其次是免交城市建設配套費;再次是緩征土地出讓金等等;官員大筆一揮,就能賺個盆滿缽盈,房地產哪有不樂意“出血”的?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為何能煉成億萬貪官?就是因為開發商利用姜手中的權力鉆*策空子低價拿地,轉手凈賺一點九億元!姜則一次受賄8250萬元!近些年,房地產開發商及其“磚家”為何如此牛?房價為何如此瘋狂的飆車?因為他們認準了貪官始終會替其鳴鑼開道。
因此,無論是房地產的暴利渠道,還是暴利手段,根本原因是法制不健全,權力沒有受到很好的約束,腐敗擾亂了房地產開發市場,所以,要想降房價,不把可怕的權力關進籠子里,無異于白日做夢。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課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后的余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
作用:土地增值稅的開征,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增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調控;有利于國家抑制炒買炒賣土地獲取暴利的行為;有利于增加國家財*收入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房地產的發展趨勢觀察,房地產企業的經營方式將呈現更加規模化、專業化、多樣化。
根據產品的細分市場、企業的自有資源、外部的*策環境等,各個企業會選擇自己合適的經營方式。一、從區域布局上來看,一線品牌房企加速進*二級城市。
隨著交通樞紐、產業規劃的全新布局,中國二級城市將迎來新一輪發展計劃,在這樣的背景下,二級城市消費力將得到提升。二、從品牌規模來看:過去十年,萬科、保利等房地產企業把。
5. 房地產需求的有效需求
所謂房地產的有效需求,也就是前文提到的現實需求,從微觀經濟的意義上來講,是指消費者在一定的時期內,在每一價格的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夠購買的商品量,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從宏觀經濟的意義上來講,是指商品的總供給與總需求達到均衡狀態時的總需求。因此,分析房地產市場的有效需求,必須從微觀上把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宏觀上把握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均衡。
培育房地產市場有效需求,要從兩方面努力:一方面,要增加有效供給,促進流通,使有支付能力的消費者買到合適的住房;另一方面,則要隨經濟發展、增加收入,排除體制障礙,調整消費*策,支持居民買房,創造條件使潛在需求盡快轉化為有效需求。具體來說,其主要途徑是:(1)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工資化,引導消費者“愿意”購買商品住房,使潛在的需求轉變為有效需求。
(2)發展經濟,增加收入,提高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3)理順流通環節,完善中介銷售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務。
(4)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降低成本,調整供給結構,使之與消費需求結構相適應,增強購房的承受能力。(5)完善和發展房地產金融市場,擴大住房消費信貸,支持居民買房。
(6)重視房地產市場總供給和總需求動態平衡,促進有效需求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