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的出納的具體工作內容
出納的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上班第一時間,列明昨日未辦完事項,檢查現金庫存,查詢銀行存款余額。
(2)請示領導或財務主管對當日資金的收支安排,在當日工作安排簿上一一列明。
(3)根據領導批示辦理付款手續,付款依據必須真實、完整、合理,超越權限范圍的付款要求應當報送相應的領導審批。
(4)辦理各種收款事項,應當注意收入計算的準確性,明確收入來源。
(5)對收、付款單證進行檢查,補齊手續并分類。
(6)根據收、付款單據,編制記帳憑證。
(7)根據記帳憑證,逐日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并每日結出余額。
(8)逐筆注銷工作安排簿中已完成事項。
(9)下班前進行庫存現金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10)對銀行支票進行清點,核實當日銀行收支金額。
(11)對發票、收據等進行清點,合適當日相關業務。
(12)對未完成的經濟也列明待處理。
(13)編制出納日報表,反映單日資金收支情況。
(14)臨下班前,檢查保險柜、抽屜是否鎖好,資料憑證是否收好。
2. 房地產出納工作流程
原發布者:文庫豆全
房地產出納工作流程 1.出納工作的每日流程 出納工作的每日流程一般是: (1)上班第一時間,列明昨日未辦完事項,檢查現金庫存,查詢銀行存款余額。 (2)請示領導或財務主管對當日資金的收支安排,在當日工作安排簿上一一列明。 (3)根據領導批示辦理付款手續,付款依據必須真實、完整、合理,超越權限范圍的付款要求應當報送相應的領導審批。 (4)辦理各種收款事項,應當注意收入計算的準確性,明確收入來源。 (5)對收、付款單證進行檢查,補齊手續并分類。 (6)根據收、付款單據,編制記帳憑證。 (7)根據記帳憑證,逐日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并每日結出余額。 (8)逐筆注銷工作安排簿中已完成事項。 (9)下班前進行庫存現金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10)對銀行支票進行清點,核實當日銀行收支金額。 (11)對發票、收據等進行清點,合適當日相關業務。 (12)對未完成的經濟也列明待處理。 (13)編制出納日報表,反映單日資金收支情況。 (14)臨下班前,檢查保險柜、抽屜是否鎖好,資料憑證是否收好。 一、出納崗工作流程 (一)現金收付 1、收現 根據會計崗開具的收據(銷售會計開具的發票)收款——→檢查收據開具的金額正確、大小寫一致、有經手人簽名——→在收據(發票)上簽字并加蓋財務結算章——→將收據第②聯(或發票聯)給交款人——→憑記賬聯登記現金流水賬——→登記票據傳遞登記本——→將記賬聯連同票據
3. 房地產公司的出納做什么工作
要做如下工作: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進行復核。
復核的主要內容是:核對收付款憑證與所附的原始憑證會計事項是否一致,金額是否相符,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款項收付。2.對于重大的開支,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蓋"收訖"、"付訖"戳記。
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超過部門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有價證券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現金。4.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況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的登記薄上簽章。在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以防止出現銀行透支現象。
5.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在按規定序時記帳,按日結出余額,核對現金的賬面余額是否與當日實際庫存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
嚴禁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6.對日常以往的現金以及當日的庫存現金和各種保管的有價證券,在確保安全和完整無缺。
如有短缺,負責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代為保管。
7.對所管的印章必須要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對空支票和空白收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按規定手續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倆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不得兼任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拓展資料: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權限: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會計法》是中國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會計人員必須遵循的重要法律。
《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中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為出納員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提供了法律保障。
出納員應認真學習、領會、貫徹這些法規,充分發揮出納工作的“關卡”、“前哨”作用,為維護財經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做出貢獻。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力。
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是出納員開展工作必須遵照執行的法規。這些法規,實際上是賦予了出納員對貨幣資金管理的職權。
例如,為加強現金管理,要求各單位的庫存現金必須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多余的要按規定送存銀行,這便為銀行部門利用社會資金進行有計劃放款提供了資金基礎。因此,出納工作不是簡單的貨幣資金的收收付付,不是無足輕重的點點鈔票,其工作的意義只有和許多方面的工作聯系起來才能體會到。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力。出納工作每天和貨幣資金打交道,單位的一切貨幣資金往來都與出納工作緊密相聯,貨幣資金的來龍去脈,周轉速度的快慢,出納員都清清楚楚。
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資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提供貨幣資金使用與周轉信息,也是出納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出納員應拋棄被動工作觀念,樹立主動參與意識,把出納工作放到整個會計工作、經濟管理工作的大范圍中,這樣,既能增強出納自身的職業光榮感,又為出納工作開辟了新的視野。
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指內部牽制原則或者說錢賬分管原則。《會計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錢賬分管原則是指凡是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
例如,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支付,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審核、批準,出納人員付款,記賬人員記賬;發放工資,應由工資核算人員編制工資單,出納人員向銀行提取現金和分發工資,記賬人員記賬。實行錢賬分管,主要是為了加強會計人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核對,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防止工作誤差和營私舞弊等行為。
《會計法》專門規定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由于出納員是各單位專門從事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會計人員。根據復式記賬原則,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必然引起收入、費用或債權、債務等賬簿記錄的變化,或者說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都要登記收入、費用或債權、債務等有關賬簿,如果把這些賬簿登記工作都由出納員辦理,會給貪污舞弊行為以可乘之機。
同樣道理,如果稽核、內部檔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納員經管,也難以防止利用抽換單據、涂改記錄等手段進行舞弊的行為。當然,出納員不是完全不能記賬,只要所記的賬不是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方面的賬目,是可以承擔一部分記賬工作的。
總之,錢賬分管原則是出納工作的一項重原則,各單位都應建立健全這一制度,防止營私舞弊行為的發生,維護國家和單位財產的安全。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出納員。
4. 房地產出納
出納工作的流程 出納人員每天要處理大量的經濟業務,協調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系,如何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呢?這就需要制訂一個合理而有效的工作流程,使得出納工作有條不紊地執行,滿足單位財務管理的需要。
1?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序 出納人員辦理資金收支業務要求有章可循,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業務處理,才能保證出納工作的質量。 (1)資金收入的處理。
①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出納人員在收到一筆資金之前,應當清楚地知道要收到多少錢,收誰的錢,收什么性質的錢,再按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
其基本業務如下: ?確定收款金額。如為現金收入,應考慮庫存限額的要求。
?明確付款人。出納人員應當明確付款人的全稱和有關情況,對于收到的背書支票或其他代為付款的情況,應由經辦人加以注明。
?收到銷售或勞務性質的收入。出納人員應當根據有關的銷售(或勞務)合同確定收款額是否按協議執行,并對預收賬款、當期實現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別進行處理,保證賬實一致。
?收回代付、代墊及其他應付款。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賬務記錄確定其收款額是否相符,具體包括單位為職工代付的水電費、房租、保險金、個人所得稅,職工的個人借款和差旅費借款,單位交納的押金等。
②清點收入。出納員在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后,進行清點核對,清點時應沉著冷靜,不要圖快。
其業務如下: ?現金清點。現金收入應與經辦人當面點清,在清點過程中出納人員發現短缺、假鈔等特殊問題,應由經辦人負責。
?銀行核實。銀行結算收入應由出納人員與銀行相核對,如為電話詢問或電話銀行查詢的,只能作為參考,在取得銀行有關的收款憑證后,方可正式確認收入,進行賬務處理。
清點核對無誤后,按規定開具發票或內部使用的收據。如果收入金額較大的,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便于資金的安排調度,手續完畢后,在有關收款依據上加蓋“收訖”章。
如果清點核對并開出單據后,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假鈔,應由出納人員負責。 ③收入退回。
如因特殊原因導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鑒不清,收款單位賬號錯誤等,應由出納人員及時聯系有關經辦人或對方單位,重新辦理收款。 (2)資金支出的處理。
①明確支出的金額和用途。出納人員支付每一筆資金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準確的付款金額,合理安排資金。
?明確收款人。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發票或有關依據記載的收款人進行付款,對于代為收款的,應當出具原收款人證明材料并與原收款人核實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明確付款用途。對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應當堅決給予抵制,并問有關領導予電匯報,行使出納人員的工作權力,用途不明的,出納人員可以拒付。
②付款審批。由經辦人填制付款單證,注明付款金額和用途,并對付款事項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有關證明人的簽章。經辦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到實物的,應當有倉庫保管員或實物負責人的簽收;涉及到差旅、銷售費用等的,應當有證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證明。
?有關領導的簽字。收款人持證明手續完備的付款單據,報有關領導審閱并簽字。
?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收款人持內容完備的付款單證,報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辦理付款。
③辦理付款。付款是資金支出中最關鍵的一環,出納人員應當特別謹慎,要用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態度認真對待,因為款一旦付出,發生差錯是很難追回的。
嚴格核實付款金額、用途及有關審批手續。 ?現金付款。
雙方應當面點清。在清點過程中發現短缺、假鈔等情況,由出納員負責。
?銀行付款。開具支票時,出納人員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保證要素完整、印鑒清晰、書寫正確,如為現金支票,應附領票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單位證明。
辦理轉賬或匯款時,出納人員應書寫準確、清晰、完整,保證收款人能按時收到款項。 付款金額雙方確認后,由收款人簽字并加蓋“付訖”章。
如為轉賬或匯款的,銀行單據直接作為已付款證明。 如確認簽字后,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其他情況,應由收款經辦人負責。
④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匯款退回的,出納人員應當立即查明原因,如因我方責任引起的,應換開支票或重新匯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己方責任引起的,應由對方重新補辦手續方可辦理。
2?資金收支的賬務處理 出納人員的賬務處理相對而言較為簡單,其程序與會計處理基本一致。具體可分為: (1)按照經濟業務內容設置出納賬戶。
(2)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審核原始憑證。 (3)根據復式記賬原理填制記賬憑證。
(4)登記出納日記賬和相關備查簿。 (5)財產清查,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6)編制出納報告。 (7)保管出納資料,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3?出納工作的階段日程 出納工作是按時間分階段進行處理和總結的,因此出納員在了解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序和賬務處理之后,要對工作有個時間的概念,以保證出納業務得到及時處理,出納信息得到及時反映。 (1)上班第一時間,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2)向有關領導及會計主管請示資金安排計劃。 (3)列明當天應處理的事項,分清輕重緩急,根據工作時間合理安排。
(4)按順序辦理各項收付款業務。 (5)當天下班前,。
5. 房地產開發公司出納實務內容
負責現金的收支管理,根據現金的收支情況登記現金日記帳
負責備用金管理,根據申請情況建立明細帳本并及時清理、對帳
進行月度盤點工作
負責各級員工工資、獎金的發放
負責公司銀行賬戶的統一管理,包括開立、注銷
負責公司與銀行各類業務的辦理,包括賬戶的收、付、轉,以及相關票據的辦理
負責銀行日記帳的登記,及時與銀行進行賬戶核對
負責公司各項費用的報銷工作,并分別登記明細
負責公司出納章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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