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國家對房地產的新*策有哪些
2010年4月14日**常務會議決定實行差別化的信貸、稅收和土地*策,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之后于4月17日,國辦又發布了《**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年10號),對新的調控*策進一步地細化、完善,再出組合重拳,部署遏制高房價,房地產新*的實施將對房地產市場產生重大的影響。 房地產新*出臺的背景 這次房地產新的調控措施,是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變化而推出的。2010年初,上一輪中央出臺的一系列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房地產調控*策效果開始顯現,1-2月商品住宅銷售面積增長36.6%,增幅比上年全年回落7.3個百分點;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雖然同比上漲13.0%,環比上漲1.3%,但環比漲幅比1月份縮小0.4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比1月份縮小0.5個百分點,出現了交易量萎縮、房價上漲趨緩的形勢。 但進入3月份情況發生變化,尤其是3月15日后北京土地招拍掛中土地價格不斷創新高,先后拍出三塊“新地王”,導致周圍的房價紛紛上漲,改變了市場的節奏和預期。隨后,杭州、福州、長春等地土地拍賣價格不斷刷新,北京等一線城市住房市場出現明顯反彈。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1-3月份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為1536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5.8%。其中3月銷售面積為8206萬平方米,是1-2月份銷售總和的1.15倍;比去年同期增長32.8%,增幅較去年同期上升了16.4個百分點。3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上漲15.9%;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5%;1-3月商品房綜合銷售均價為5193元,同比上升了16.1%;房價再一次創出新高,呈現量價齊漲的局面,并向二、三線城市傳導和蔓延。飛漲的房價, 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焦慮,如果房價得不到有效控制,將加快房價上漲的趨勢,推動房地產市場泡沫繼續增大。面對當前房地產形勢,中央*府高度重視,及時出臺了新的房地產調控措施。 房地產新*的特點 認真研讀這次房地產調控措施的內容發現,此次調控*策是在總結吸取歷次房地產調控*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的,具有鮮明的特點。 第一,調控*策的針對性強,精確度高 這次房價啟動的導火索是“新地王”的出現。土地是住房建設的基本要素,2009年年末房地產開發企業待開發的土地儲備比上年下降32.4%,使得開發企業對土地資源的爭奪異常激烈。加之近年來房地產業豐厚的投資收益,吸引了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房地產業,新進入企業首先需要土地,導致土地招拍掛的價格一路飆升,地價上升又進一步帶動了周邊房價的快速上漲,并不斷推高整個市場的房價水平。而投資和投機性需求不斷增加,投機炒房占消費需求比例不斷提高,投機需求擠占了有限的住房資源,加劇了供求矛盾,是房價過快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與此同時,2009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住房的新開工量減少,中小戶型的普通住房建設比例下降,使得今年年初住房供給明顯不足,供求結構不匹配,進一步加劇了供求矛盾。再加上房地產開發商捂盤惜售、抬高房價,加重了消費者恐慌性購房的心理。這次調控*策是對當前房地產形勢進行充分了解,摸清了推動房價上漲的原因,針對性非常明確的基礎上制定的。在強調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增加住房供給、改善供應結構和加強市場監管的同時,重點放在了加強住房需求管理,尤其是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對炒房投機行為進行精確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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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7年國家出臺了哪些房地產*策
在強調堅持住房居住屬性背景下,地方調控*策差異化明顯,熱點城市*策不斷收緊,限購限貸力度及各項監管措施頻頻加碼,開啟“限售”模式且范圍不斷擴大,同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著力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
1.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分類調控、因城施策仍是2017年房地產*策主基調。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2. 強調根據供需形勢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應分類管理制度,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調整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對去庫存壓力大的三四線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3. 中國出臺的所有房地產調控*策
2009.12.9 **常務會議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其他住房消費*策繼續實施。
2009.12.14 **頒布“國四條”,明確提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 四項調控措施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
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二要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策執行力度,切實防范各類住房按揭貸款風險。
三要加強市場監管。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完善土地招拍掛和商品房預售等制度。
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 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中國**常務會議稱,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2009.12.17 中國五部委聯合發文稱,收緊土地受讓*策,開發商須首付一半且一年內繳全款。 中國財*部等五部委發布通知,明確土地受讓人拿地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開發商拿地后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2009.12.23 中國財*部調整住房轉讓營業稅*策,不足五年按全額徵收營業稅。 財*部稱,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010.1.10 **出臺“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產貸款窗口指導。 中國**稱,對二套房不再區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執行40%首付;明確要求央行及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加強監控跨境投融資活動,防境外“熱錢”沖擊中國市場。
2010.1.21 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3.10 國土資源部再次出臺了19條土地調控新*,即《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囤地開發商將被“凍結”等19條內容。
國十九條內容 第一條:保障房和自住性中小套用地不低于70%。 第二條:協調推進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施。
第三條: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第四條:嚴格規范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
第五條: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 第六條: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 第七條: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測。
第八條:不能把保障房用地改成商品房用地。 第九條:嚴格依法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
第十條:加強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誠信管理。 第十一條到第十五條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第十六條到第十九條是開展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2010.3.12 國土資源部稱,將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調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產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2010.3.22 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并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房價上漲過快、過高的城市,要嚴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設供地。 2010.3.23 國資委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產業務,并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2010.4.2 財*部下發通知稱,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2010.4.7 國家發改委發布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點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2010.4.11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貸款情況的評估報告,并稱房地產風險敞口大,要嚴控炒房行為。銀監會表示,銀行不應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幅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銀行已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4.14 **常務會議指出,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將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堅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并將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策。 4月16日 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90平以上首套房首付不少于30%?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
4. 最近國家關于房地產出臺了那些新*策
2010年,最近國家關于房地產出臺的新*策: 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擴至5年 2009年末優惠*策取消 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 有關部門將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供應 2010年新*策,具體為: 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內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產權登記時間或契稅發票未滿5年的,征收差額5.5%的營業稅,滿5年的免營業稅,契稅按1.5%征收;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和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產權登記時間或契稅發票時間未滿5年的,征收全額營業稅5.5%,滿5年的征收差額5.5%的營業稅,契稅按3%征收,其他稅費不變。
*策的核心要義: 加強普通商品房供給規模,房地產價格上漲,實際上中國房地產市場格局從2005年已經發生變化了,2004年之前都是0.8、0.6的水平,2005年開始我們的供求關系已經發生了變化,2005年竣工和銷售面積比是1:1.2,2006年1:1.3,2007年達到1:1.4,2008年1:1.2,2009年1-11月份竣工商品房比銷售商品房的面積達到1:2。 面對需求快速增加的現實必須要加快供給的速度,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條。
如果我們這條*策能夠實實在在的推進,就給很多購房者帶來了機會,加大供給,又可以緩解極端不平衡的狀況。再加上支持首套房信貸*策沒有改變,這是應該得到考慮的。
5. 國家新出臺的房產*策是怎么規定的
意思如下:
1、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2、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進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3、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
4、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城市要暫停在本行*區域內向其售房。
5、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
6、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7、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府,**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8、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10、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6. 國家最新出臺房地產*策內容是
國家最新出臺房地產*策內容是? 其實是對2009年12月14日**常務會議出臺的“國四條”的進一步細化和補充。
“國四條”提出要通過*策組合拳,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對失控的樓市進行調控,從而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穩定市場預期,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而《通知》的五大部分,十一項舉措,無論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還是通過差別化的稅收、信貸土地*策,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乃至于進一步明確*府的責任,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打擊違法行為,很顯然,都是2009年底至今出臺的背書和細化,增強其操作性和執行力,釋疑答惑,解除民眾的焦慮,增強房地產公共*策的權威和信譽基礎。
7. 中國目前的房地產行業前景怎么樣
中國房地產行業:前景依然樂觀國家發改委的資料顯示,去年12月內地70個主要城市的平均房價同比彈升7.8%及環比上升1.5%。
一手房價格同比攀升9.1%,較11月上升1.9%;而二手房價格則同比躍升6.8%及環比上升1.0%。其中69個城市的一手及二手房價格均錄得同比升幅;廣州一手房價格的同比升幅最大,達19.9%,而深圳的二手房價格更漲升23.9%。
該等數據顯示,盡管*府最近推出樓市調控措施,但置業人士對樓市的前景依然樂觀。 內地樓市于2009年下半年顯著反彈;11月上海住宅的平均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18,686元,同比急升32.7%及環比上升15.0%。
該月的平均售價大幅上升乃主要由于豪宅成交活躍所致。去年11月,北京的平均房價亦創新高,達每平方米人民幣17,509元,同比上升8.7%。
2009年廣州的平均房價穩步增長,11月同比上升9.5%至每平方米人民幣10,282元。雖然大部分城市的房價均展現升浪,但深圳的一手房平均售價卻環比下跌5.8%。
去年11月,內地合共售出6.90億平方米住宅總建筑面積,同比增加54%,相關收入為人民幣3.16萬億元,同比大增92%。售出的總建筑面積及收入分別較2007年同期增長25%及52%。
在建住宅的總建筑面積同比增加17%至23.4億平方米。雖然地產發展商于11月購入土地的總建筑面積仍同比減少15.4%,但由于2009年的住宅銷情熾熱及平均房價上升,地產發展商于該年下半年已積極擴充土地儲備,最近上市的地產發展商更尤其進取;而市場于12月亦錄得若干收購活動。
我們估計2009年售出的住宅總建筑面積及收入將分別逾8.50億平方米及人民幣3.9萬億元。 中央*府最近公布一系列樓市調控措施,旨在遏制房價急漲。
該等措施包括向低收入家庭供應更多低成本住房,并透過加緊監控第二套房的按揭貸款,以打擊炒樓活動。我們認為該等調控措施標志著內地樓市由早前獲*府支持的狀況重返「正常」的市場主導基礎。
預期2010年首季應是內地樓市的過渡期,期間*府將推出更多開發閑置土地及打擊炒樓活動的*策。 回顧過去,2009年物業銷量顯著復蘇,下半年的銷情尤其暢旺;雖然年內在建及發展中住宅的總建筑面積仍低于2008年的水平,但一線城市主要核心地區的購地活動已逐漸升溫。
預期2010年上半年的住宅供應將有限,但下半年將有新住宅供應,故全年供應應足以應付市場需求,房價亦料將趨向穩定。雖然*府推出的樓市調控措施難免影響市場增長,但因該等措施乃針對炒樓活動,故對二、三線城市及主要發展中小型住宅的地產發展商影響較小。
最佳答案 國家近期接連出臺*策,對房地產進行調控。在多重*策之下,房地產板塊整體處于一種弱勢盤整之中。
國家之所以調控房地產市場,關鍵是房地產價格近年上漲過快。這引起高層的高度警惕,房地產價格之所以上漲過快,并非是由于市場需求引起的,更多的是由于投資房地產引起的,投機炒作的成份過于濃厚,這當然會引起高層的重視了。
房地產價格過高已成為一個很大的民生問題。所謂安居樂業,沒有房子居住當然難以樂業了。
中國之所以出現春運等問題,是由于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買不起房子,所以每年春節都趕回家去過年吧。這從經濟的角度看來是一種很大的浪費,房地產市場是否過高,在國際上是有一個普遍的尺度去度量的。
一個是房價與收入比,再一個就是房價與房租比,考察這兩個指標,中國的主要城市的房價都是過高的。更何況一般的農民工的工資是比較低的,要想在打工的地方買個房子更是難了。
房價問題成為民生問題就必然會引起高層的重視了,調控房地產市場也就顯得很迫切了。 正因為房地產關系到民生,中央出臺*策調控房價升幅太快也就成為必然了。
對于房價的調控,主要*策就是一推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二是提高二套房的首付(四成以上)。對于經濟適用房,有人有不同的看法。
其中典型的有等同美國的次級債的房貸,并可能會造成銀行的壞帳。本人對此不敢茍同,因為經適房的群體與美國的次貸的群體是有所不同的,況且,造成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并非是由于次貸,而是美國將次貸打包賣給全球金融機構,將次貸的風險轉嫁而已。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經濟適用房是一個關系到民生的工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高房價不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動力。
很多人以香港作為比較,前些年香港*府實行低房價*策導致香港經濟增長過慢,以此作為證據以為中國也要實行高房價的*策才能保證經濟的快速增長。其實這是片面的,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的小經濟體,而中國作為一個大的經濟實體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高房價的危害大家可以從日本的經濟發展歷史得到見證的,中國不能重復走日本的路了。以中國的廣闊腹地來說,也不能實行高房價的*策,也沒有這個必要。
到現在還有很多人對高房價持樂觀的態度,這是低估了決策層的意志了。現在中央的*策已很明顯,千萬別把*策當兒戲。
房價關乎民生,只有改變那種高房價的認識,中國的經濟才能更好更快的發展。住房的第一功能就是為了居住,離開這一基本常識去判斷分析就難免會有差錯。
經濟要扎根于民生才能有持久的發展動力,房地產只有走大。
8. 目前中國*府出臺了哪些關于房地產市場的新*策
2006年國家出臺了第一個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策,時稱“國六條”
2010年出臺了“國四條”以及“國十一條”
2010年4月15日,前所未有的重磅*策:90平米以上購房首付3成,第二套執行首付5成利率1.1倍。從下午5點*策出現在各大網站,立刻影響到了北京房產交易市場。
4月16日,土地掛拍*策大改革,日后難再出地王:首個“限房價”地塊掛牌式的項目。弱化價格因素,防止高價地限制企業拿地,規模防止囤地試點限房價、限地價方式。
4月17日,《**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下發,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短期來說對地產有很強的抑制性,長期來看這些*策的打擊力度還是不會到位。應為經過2008年 地產炒家已經不是原來那樣脆弱了 資金已經非常充足 短期的提高利率等措施 只會讓一些最后接力的炒房者受打擊
長期來看 提高信貸率 對炒房有一定抑制作用 估計房價下降20%-30%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不更笨上改變我國住房體制 還是沒用的 我國目前來看只有開發商才能建房 經濟適用房占得比例太少 而且都是開發商來建設 商品房比例過大 廉租房投入太少 我國城市化進程還是比較快的 短期難以滿足普通人對經濟適用房的需求 我國不允許城市自建房、合建房 這樣一來只能由開發商建設 這樣無形中設立了壟斷 不能做到真正的自由競爭 保護百姓自住用房 還有使房屋銷售透明化、期房將禁止轉讓、地方*府與開發商的利益鏈 等多種問題 都需要慢慢來解決
我看到房地產新*出臺之后大概這一段時間以來,市場上對于*府的*策也有一個變化。開始是說這個*策力度不夠,擔心它中途而費。現在看來,大家突然認識到,特別是經過五一這幾天很多地方的新樓盤是零成交。看報紙說是內地樓市急速冷卻,京滬深成了重災區,調控見效,業界料2012年前難回涌。
我認為現在這個情況,它來得比預計的還要厲害。為什么會這樣,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他已經不是一個經濟問題了,他把它變成一個*治問題了,就是一定要把它搞下去,所以*府就不停的出招,不停的出招,最后一定要把它搞下去為止,而且對于*府來說,他不用像前年要保八,所以也不會說即使出臺一些*策,甚至出現了拐點,他也管不了,但現在不同了,現在房價漲的速度比人均GDP還要快,大家都買不起房,都要蝸居,那現在*府就來提供給他們,這也是這次大的結構性的拐點,就是*府,特別是各級地方*府會大量提供各種各樣的經濟適用房也好,限價房也好,公租房也好,甭管叫什么名字都是由*府來提供的。
因為房地產雖然是一個支柱行業,你把它打下去之后,涉及到的鋼材、水泥、建筑、裝修等等怎么辦,很大一部分可能是由*府的投資,公營的房屋來替代市場,所以整個房地產對經濟的拉動效應并不會隨著商品房的下降,拐點的出現而出現房地產在經濟當中地位的下降,所以看準這一點,*府就可以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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