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山兵希附近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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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勤豐電子元件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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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昆山張浦心泊家園房產證什么時候能下來
1、只有五證齊全且小區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而新房通常三個月拿到房產證,二手房過戶以后,一個月左右拿到房產證。
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由于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 你好,想向你咨詢一下,我在昆山購買商鋪,預付了4w定金,定金單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房地產開發商的合同由于需要到房管局去備案,實踐中這樣的合同往往都是適用住建部指定的合同模板,一般并不會顯示公平。
所以,建議你確認下提前看到的合同范本是否是開發商所使用的版本。而如果開發商對住建部的合同進行了有利于自己的修改,那就回到案情本身,根據你的提問給予以下回答:從你所闡述的案情事實來看,交付定金的時候根本沒有看到相關合同,而定金單中卻標準了定金給付的前提條件是對合同無異議,但交付人卻并沒有見到相關合同,并且后續合同顯著不利于交付定金的人。
純粹從法律角度而言,顯然可以認定上述的法律行為是無效的。因為如此情形下,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對定金的界定,這種定金應當定性為訂約定金,是為擔保合同訂立所支付的保障金。
但這一交付定金并促使定金罰(開發商以你不簽約不退還定金)則生效的前提是雙方已經對定金擬保障的合同內容達成一致,否則,定金所保障的對象此時并不存在,又談何不退換定金給你呢?因此,在開發商根本沒有向你出具任何的合同事實前提下,定金罰則根本就喪失基本適用的前提。據此,你可以向法院要求主張該交付定金的行為無效,要求開發商退換相關定金。
但需要強調的是,由于你已經交付了相關定金,開發商也出具了定金單據并注明了交付的前提是對合同無異議。因此,如果你要依據上述的理由主張定金行為無效,你必須證明當時開發商并沒有向你出具過相關合同。
但這一事實的舉證可能有不小的難度,建議你咨詢下律師進行相關的證據搜集,這是你主張成立的關鍵。 這段時間我又回頭看了下,發現前面說的再未見主合同的情況下所簽訂的訂約定金行為無效的回答可能存在問題。
畢竟訂約定金是為了擔保簽訂主合同而設置的擔保權利,是雙方對訂約意向誠意的一種約定,完全可能發生在雙方協商的過程中,在此時主合同的相關內容可能仍未達成一致。所以,單純以主合同未見或未能達成一致主張定金條款無效過于絕對,也脫離了實際。
我幫你在江蘇法院網找到一個類似的司法判決,你可以參考下: 租房合同未成立 訂約定金應返還 來源:江蘇法院網 作者:厲昱中 更新時間:2012-03-13 13:56:20 有了租房意向,并交付了定金,但因具體條款未能達成一致而簽約不成。該定金如何處理?近日,盛澤法庭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
大學剛畢業的王先生欲在盛澤鎮開辦一家品牌服裝連鎖店,一天在鬧市區看到房東張老板貼出的一則出租店鋪的告示。經過目測,王先生對該店鋪的地理位置和大小基本滿意。
在和房東張老板達成初步意向后,王先生當場交付了1萬元定金,準備擇日詳細洽談,并簽訂書面租房協議。兩天后,王先生進行了實地丈量,誰知該店鋪面積僅有70多平米,不符合經營品牌連鎖店的最低要求。
多番協商未果后,王先生一紙訴狀將張老板告上了法庭,認為張老板曾口頭承諾店鋪有80多平米,要求張老板雙倍返還定金。張老板認為王先生因自身原因拒絕租賃,已構成違約,要求沒收定金。
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就租賃事宜達成初步意向后,張老板收取的租房定金,系訂約定金,租賃合同此時尚未成立。在具體協商中,雙方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即面積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屬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
對于合同不能訂立,雙方均無過錯,適用定金罰則條件不成就。現王先生要求張老板雙倍返還定金,張老板要求沒收定金均缺乏依據,依法判決張老板返還王先生定金1萬元。
作者單位:吳江市人民法院 [關閉窗口] [返回首頁] 訪問次數: 版權所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技術支持:南京通達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我們 | 站長信箱 | 投稿信箱 | 蘇ICP備05011424號 因此,正確的理解應當是,如果在訂約定金合同簽訂并履行時,主合同或主合同的相關條款雙方并沒有達成一致,而在后續進一步的協商過程中,因雙方對相關合同標的或履行分歧較大,這屬于因不可規則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未能成立,則應當返還定金,并不再使用定金罰則。
4. 在昆山買二手房,通過中介簽了合同,交了5萬定金,但是中介現在要求
這種意思就是你們正在進行買賣的房屋還處于貸款期間,房貸沒有還完,存在銀行抵押權的第三方權利,沒有銀行的同意或者一次性還完貸款的情況下,房子是不能進行買賣交易的,二手房市場現在還是比較混亂的,經常會出現發現房屋漲價另賣他家的現象,但是原始買方除了能要回雙倍定金賠償外什么都要不到,白白浪費成本。
所以,如果賣方能把貸款還完自然是好,如果還不完,你們繼續進行其實并沒有太大效益,如果你能還完也行,房子上的抵押權利注銷,就可以進行過戶了,到時候你把該扣的都扣一下然后再給買方就好了。但是無論如何,都一定要約定一個過戶時間,否則的話,你只會陷入無限期的等待,還不一定會是個好結果。
有一個過戶時間約定,至少在他到期不過戶的時候可以以對方違約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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