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么說房地產作為我國經濟重要支柱產業的位置卻從未動搖過
矛盾一 控房價與保“支柱” 在高房價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時候,房地產作為我國經濟重要支柱產業的位置卻從未動搖過。
近期,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表示,雖然房價高漲帶來了社會對于房地產泡沫的擔憂,但房地產作為我國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一點也不能動搖,不但不能動搖,還要進一步發展。 此觀點即出,房地產的 “泡沫論”與“支柱論”的紛爭,再起硝煙。
“房價高企可以刺激投資,但同時增加了老百姓的負擔,造成收入分配嚴重失衡,更為嚴重的是,這也給宏觀經濟的正常運行帶來破壞。但是如果房價降低了,老百姓是買得起了,相應的就會削弱或減少房地產業發展的能力,這對國家來說是個兩難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袁鋼明告訴記者。 針對姚提出的房地產是我國的支柱產業,袁認為, “在熱點產業不多的情況下,房地產成為一個龐大的市場需求,不但填充不了,還供不應求,所以,房地產成為了中國經濟強有力的經濟增長點。”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副教授曲衛東也認為,中國目前處于城市化進程的高峰期,房價上漲一定程度上是由供需來決定的。房地產成為我國支柱產業已是不爭的事實。
曲衛東認為房地產作為國家支柱產業對國家的好處多多,因為只有高房價才能有高地價。現在地方財*50%以上的稅收都交給了中央,如地方財*沒錢,就可以通過土地出讓獲取出讓金,這成為地方*府獲取財*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所以,高房價雖然對老百姓很不利,但卻是解決*府財*困難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 但是上述表述還是得到專家的反駁。
袁鋼明認為,要解決“高房價和房地產支柱產業”這個兩難問題,關鍵在*府,*府要毫不猶豫地壓低和控制房價過高,開征物業稅無疑是一個好辦法,“開征物業稅就能抑制投資人的投資需求,那些人就不會去買房了,買房的需求一旦下降,房價很快就下來了。” 矛盾二 保增長與控通脹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4月份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增長2.8%,距離今年的通脹管理目標3% 僅一步之遙。
這個數字讓當局者躊躇:貨幣*策如何在管理通脹預期的情況下兼顧經濟增長。這個“兩難”問題首當其沖的表現是:全年設定3%的通脹管理目標存在爭議。
3月20日,姚景源在2010年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 CPI上漲控制在3%左右是一個難度比較大的指標。但他也表示,在宏觀調控作用下,最終能夠完成和實現這個指標。
袁鋼明的表達則更為直接,他告訴記者,“3%這個指標定得太嚴格,同時給*府調控也增加了難題。因為CPI一旦超過3%,按*府的目標就會緊縮貨幣,而一旦緊縮貨幣,企業就會倒閉,隨之失業率就會增高,農民收入也會下降。”
2. 房地產的意義是什么
1980年4月2日以**關于建筑業和住宅問題的重要講話為標志,拉開了住房商品化的序幕。
在**講話精神的指引下,1987年9月,深圳經濟特區率先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拍賣中國第一塊土地,揭開了土地市場化的序幕。1992年**南巡講話后,房地產業得到了全面快速的發展。
住房商品化的觀念已開始深入人心。 1998年6月,**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了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新*策。
這是我國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延續了近50年的住房實物分配制度的終結,具有劃時代意義。我國住房市場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由集團消費向個人消費轉變,從而帶來房地產業的一系列變化。
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一位專家分析說,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產生的積極效應至少有以下4點: 第一,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促進了觀念的轉變,沖擊著那種向*府和單位等、靠、要住房的依賴心理。 第二,減輕了*府和單位在住房方面的負擔,體現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加快了解決居住問題的步伐。
第三,壯大了住房金融業務、促進了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業務的開展。 第四,開展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工作,對商品住宅的銷售起到了促進的作用。
實踐證明,停止住房實物分配,推行住房貨幣分配,是培育住房有效需求,激活房地產市場,盤活存量,加快改善干部職工居住條件,拉動經濟的好舉措,也因此成為中國房地產發展的里程碑式改革。 住交會輸出深圳模式 中國(深圳)國際住宅與建筑科技展覽會,簡稱中國住交會,是住房貨幣化分配的產物。
其實,住交會給中國地產的遠不是一年一次的盛宴,更重要的是它為中國地產界提供了最直觀和最有沖擊力的互動平臺,由此,作為住交會發源地的深圳也開始了向全國地產界輸出先進的營銷、管理等操盤模式。曾經有人這樣形容住交會:中國住交會就是全國地產學深圳,基本上是個地域性房產公司借住交會到深圳這個“樣品房”參觀學習。
這在第三屆住交會之后有了改變,廣州的大盤模式、上海的億元豪宅、人文石門庫、北京的概念地產等理念日益影響深圳并融入深圳地產。因此,第四屆住交會也成為深圳地產面向全國的一個開端。
著名策劃人王志綱把住交會調侃為“地產騾馬市”、“概念孵化器”、“現代名利場”。他解釋說,有“錢”的企業來這里進行交流,尋求合作,同時尋求獎項的“肯定”;而有“名”的人則來此希望更加有名,從而讓“名”變成“利”。
在每次趕場中,各種新鮮名詞和概念也隨之誕生,住交會仿佛成了“概念孵化器”。 從第一屆住交會開始,各地媒體紛紛將其作為“住宅產業的奧林匹克”狂歡節日般地著文報道。
但歷屆住交會的成功與提升,讓更多的人能深刻地感覺到,住交會遠不只是業界的狂歡盛會那樣膚淺,它更多的是理性的存在,它既是業界的節日、媒體的盛宴,也是*府與企業、行業的溝通鏈條,區域資源和資本實現互動共贏的理想平臺。這才是住交會本身所不能代替的意義所在,并作為國際性行業盛會的作用所在。
建立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1998年**出臺的《通知》,明確了今后要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在制度上保證各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實現“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的目標。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策。
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這在中國房地產發展史上也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
伴隨《通知》的下發,各地*府根據**的要求,相繼出臺了相關條例。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一,積極探索經濟適用住房租售并舉的*策。
改變當前經濟適用住房只售不租的現狀,對于符合購買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結合公積金配套支持以及購房貸款貼息等優惠*策,自主選擇是購買還是租住經濟適用住房。對于拆遷居民,可以用60%~70%拆遷補償費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永久使用權,然后以剩余房款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房租。
對于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絕大部分為公房租賃戶或售后公房產權人),也可將自己居住的房屋委托專門管理機構(公房管理部門)按市場價出租,利用地段級差所得的租金收入扣除原房屋的房租(含物業管理費)、專門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租賃按*府指定價格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 第二,發展可支付租賃住房。
解決城鎮居民“夾心層”(收入水平高于低保線,但屬于低收入階層,依靠自身力量無法通過市場來解決住房問題)和流動人口的住房問題,重點通過提供住房使用權的方式來解決。適時推出可支付租賃住房,是一種切實可行的解決途徑。
第三,加大對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費的扶持力度。 對以市場價租賃住房的困難家庭實行租金補貼*策,補貼資金主要由職工所在單位核發,退休人員和無業人員可由財*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應與廉租房*策有所區別。
第四,適度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各地的住房保障范圍一般都只局限于最低收入。
3. 為什么要把房地產作為國家的支柱產業
你這個問題一兩句話說不清楚。
糧食問題為什么那么重要,因為它關系到全國十三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同樣,房地產為什么那么重要,因為它關系到全國人民(現在的房地產市場還不包括農村市場,但已涉足農村,將來城市土地用盡或城市繼續擴張,農村一定會分享到房地產市場繁榮的成果的)的住房問題。說到底,這些都關系到國計民生。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了。
但是目前我們國家的房地產市場是畸形的,不正常的,房地產市場主要解決的不是住房問題,而是解決投資問題,建房是投資,買房也是投資,真正需要解決住房問題的人卻又買不起。
4. 為什么說買房物業很重要
我家北京二環02年平房拆遷、回遷到本地起的高樓里,物業就是原來房管局的人重新起了個營業執照,原班人馬成立了個XX物業公司,把原來大鍋飯那一套也帶來了,一個個的跟流氓一樣,根本沒有任何服務所言。但凡能不管的,他們絕對不會管,比如電路問題,不到要著火的地步他們都糊弄事,找多了他們還會訓你,說你那么年輕都不知道電路原理,老找我們干什么!還有電梯備件讓他們偷去當廢鐵賣錢,揣自己腰包了,后來學法律的一個業主帶頭告,才挖出這是房管局一個什么小頭頭,就是成立的這個物業公司的一個經理偷偷干的,后來被抓了全小區業主才知道,可想而知這物業管理是多么混亂。
后來我家賣房了,又買了5環外的一套大一點的商品房,這里的物業不僅待人接物都很客氣,每逢節假日還有入戶慰問,春節還會入戶送春聯,圣誕夜還會入戶送平安果(一個小蘋果),孩子放學沒帶鑰匙,還可以幫忙托管2小時,在他們物業中心的兒童樂園里玩。(其實就一個小滑梯+1個蹺蹺板)雖然這些東西都不值錢,但是這是人家服務的象征啊。也讓住在這里的業主住著舒心不是嗎?
所以說買房除了看房屋位置、戶型這些因素,物業管理覺得也是衡量房子價值的一大重要因素,戶型位置再好,出門垃圾遍地、路燈壞了一大半晚上出門抹黑走路、外圍欄桿壞了一半……住在這樣的小區你覺得踏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