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建安業增值稅預繳是咋回事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9.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建安業取得的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區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時需要預繳稅款;
[*策依據]:財稅〔2017〕58號 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2. 建筑業辦理外經證需要預繳哪些稅款
分析如下:
1、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2、應預繳稅款計算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
擴展資料:
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由于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無法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無法確定企業2008年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預繳所得稅的,
如上年度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在本年度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國稅函〔2008〕44號文件附件1)時,第四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七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也就是說,企業在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稅時,首先按照2007年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來判定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如果200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以將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填入“減免所得稅額”項目內。
同時,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指標的計算口徑,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二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在2008年末,稅務機關將根據2008年的有關指標,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果確定2008年不符合條件卻按小型微利企業已進行預繳申報的企業,需要將已享受的5%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額在匯算清繳時進行補繳。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第十二條規定,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分支機構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企業預繳
3. 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增值稅應何時抵減增值稅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均要求預繳增值稅,但兩者設計存在較大區別,在抵減應交增值稅時間上,不宜混同。
一、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增值稅設計比較具體見下
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增值稅比較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4. 房地產,建安業增值稅預繳是咋回事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9.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建安業取得的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區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時需要預繳稅款;
[*策依據]:財稅〔2017〕58號 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5. 2018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交的相關*策
相關*策有: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表明: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住建部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提出,現在具備了建立房地產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條件。
兩會*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產業信息-2018年中國房地產行業*策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6. 2018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交的相關*策
相關*策有: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表明: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住建部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提出,現在具備了建立房地產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條件。兩會*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產業信息-2018年中國房地產行業*策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7. 房地產企業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怎么填
《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填寫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按規定在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填寫。
(一)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三)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二、基礎信息填寫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預繳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納稅人為未辦理過稅務登記證的非企業性單位的,填寫其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三)“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全稱。
(四)“是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該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后的“□”中打“√”,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后的“□”中打“*”。
(五)“項目編號”:由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編號,根據相關規定不需要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服務項目或不動產開發項目,不需要填寫。出租不動產業務無需填寫。
(六)“項目名稱”:填寫建筑服務或者房地產項目的名稱。出租不動產業務不需要填寫。
(七)“項目地址”:填寫建筑服務項目、房地產項目或出租不動產的具體地址。
三、具體欄次填表說明:
(一)納稅人異地提供建筑服務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1欄“建筑服務”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項目按照規定準予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金額(含稅)。
3.第3列“預征率”: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項目對應的預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2欄“銷售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本期收取的預收款(含稅),包括在取得預收款當月或主管國稅機關確定的預繳期取得的全部預收價款和價外費用。
2.第2列“扣除金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征率為3%。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三)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3欄“出租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取得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無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填寫納稅人預繳增值稅適用的預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