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特定業務預交所得稅,這個特定業務指的是什么
1、“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本期取得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
2、企業所得稅月(季)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第14欄:“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已經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填入此行。
3、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適用于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
2.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業務范圍
根據有關規定,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項目的建設規模不受限制。
二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三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
四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新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視具體條件審批建設規模。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 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你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建設廳投訴。
如果不行,建議你可以借助媒體的力量。
3. 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怎么解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4號)附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規定,第五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本期取得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
包括各行業。如果屬于本期收入,但仍然出納未過賬未收入,也是填在“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欄。收入后下期填在,“減: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欄。
4. 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有哪些變化
您好,會計學堂李老師為您解答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十大變化 1、新增企業基礎信息表 2014版申報表新增企業基礎信息表,此表除要求填寫企業的基本信息外,還要求填寫企業的會計*策、主要股東和對外投資情況。
對于稅務機關來講,新增信息有利于稅務機關進一步掌握企業經營情況,便于稅務管理。 2、新增期間費用明細表 2014版申報表將“期間費用”從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中剔除,新設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這張表列舉了24項費用項目,其中包括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傭金和手續費和研究費用等需要納稅調整的項目。該表在三大費用后都增設了“境外支付”一列,要求企業填報勞務費、咨詢顧問費、傭金和手續費、租賃費、運輸、倉儲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利息支出等費用項目中向境外支付的金額。
稅務機關可以通過以上信息了解企業的其他相關稅務情況,如預提所得稅義務是否履行,對外支付的費用是否可抵扣。 3、新增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 2014版申報表和2008版申報表對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思路是一致的,都是通過會計利潤進行納稅調增和調減得到應納稅所得額。
基于這個設計思路,2014版申報表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和《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中都將企業所得稅中視同銷售收入剔除(對應在《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和《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中也將視同銷售成本剔除)。以上變更可以保證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數字盡量和會計保持一致,便于后期稅務機關利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信息和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信息進行風險比對,減少不必要的差異導致比對風險異常。
4、新增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 2008版申報表只是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扣除類調整項目中列出了“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未單獨提出對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的調整。2014版申報表不僅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列出了“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項,而且新增了《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
該表采用臺賬式申報,按取得收入、發生支出的時間進行匯總填列,能夠清楚的反映企業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的收支及結余情況。 5、新增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 捐贈支出在2008版申報表中只需要在《納稅調整明細表》中進行匯總性填報,2014版申報表在2008版申報表匯總性填報的基礎上,新增了《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
該表要求按照受贈單位進行明細填報,僅填報按照稅法規定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捐贈支出,對于按稅法規定允許全額扣除的捐贈性支出,不需要在該表填報反映。 6、新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 2014版申報表新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該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4]64號)文件內容設立,要求企業按照行業和金額進行填報。
根據以上修改,申報表填報說明明確企業在享受加速折舊稅收優惠*策時,不需要會計上也同時采取與稅收上相同的折舊方法,對于稅會差異,在填報時進行調整即可,提高行*效率。 7、針對企業重組、*策性拆遷等特殊事項新增納稅調整明細表 2014版申報表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新增“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列舉了企業重組、*策性搬遷、特殊行業準備金、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計算的納稅調整額等調整項目,并針對這些調整項目新增了相應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A105110,A105120,A105010)。
而2008版申報表對于這些調整事項并未單獨列明,企業若涉及此類調整,只能在《納稅調整明細表》中的“其他”進行填報。新申報表將這些事項進行一一列舉,既方便納稅人填報,又有利于稅務機關掌握企業的經營變動情況。
此次修改并非完美無瑕,有進步也有不足,如《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22行至25行的計算中,明確了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實際發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可以在按照預計毛利率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據實扣除。但《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的設計較為簡單,仍不能滿足相對復雜的重組交易的申報要求。
8、刪除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 2014版申報表刪除《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資產減值準備”只是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資產類調整項目中匯總填報,不再按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項目進行細分。待減值準備實際發生損失時再按明細申報,因此,新增《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和《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兩張表。
以上修改,意味著稅務機關弱化對一般企業準備金的管理,加強對實際損失的管理。根據A105090、A105091設計要求,企業需按資產損失的申報方式不同進行填報,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還應按發生資產損失的具體項目,進行逐筆填報。
9、新增5張一級稅收。
5. 房地產開發公司主要經營業務
穩定??現在的房地產已經到了飽和狀態了,很多開發商都從,開發,建筑,物業,服務一體化做起了,都沒有多少利潤了,只有一條龍的服務才有所發展,你現在才想搞房地產啊,沒有很大的資金,還是勸你別搞此項目了。
但是你想問的貸款,每個銀行指標和*策不一樣,給的貸款標準也不一樣,給你一個商業銀行的要求吧: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的風險管理能力,根據有關銀行監管法律法規和銀行審慎監管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房地產貸款是指與房產或地產的開發、經營、消費活動有關的貸款。
主要包括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等。本指引所稱土地儲備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貸款。
土地儲備貸款的借款人僅限于負責土地一級開發的機構。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產項目的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建造和大修理各類型住房的貸款。 商業用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業為用途的各類型房產的貸款。
第二章風險控制 第三條商業銀行應建立房地產貸款的風險*策及其不同類型貸款的操作審核標準,明確不同類型貸款的審批標準、操作程序、風險控制、貸后管理以及中介機構的選擇等內容。 商業銀行辦理房地產業務,要對房地產貸款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等予以關注,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建立相應的監控流程,確保工作人員遵守上述風險*策及不同類型貸款的操作審核標準。 第五條商業銀行應根據房地產貸款的專業化分工,按照申請的受理、審核、審批、貸后管理等環節分別制定各自的職業道德標準和行為規范,明確相應的權責和考核標準。
第六條商業銀行應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房地產貸款進行年度專項稽核,并形成稽核報告。稽核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內部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上年度發放貸款的整體情況; (二)稽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三)內部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對上次稽核報告中所提建議的整改情況。
第七條商業銀行對于介入房地產貸款的中介機構的選擇,應著重于其企業資質、業內聲譽和業務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考核,擇優選用,并簽訂責任條款,對于因中介機構的原因造成的銀行業務損失應有明確的賠償措施。 第八條商業銀行應建立房地產行業風險預警和評估體系,對房地產行業市場風險予以關注。
第九條商業銀行應建立完善的房地產貸款統計分析平臺,對所發放貸款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及時對相關信息進行整理分析,保證貸款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以有效監控整體貸款狀況。 第十條商業銀行應逐筆登記房地產貸款詳細情況,以確保該信息可以準確錄入銀行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統計或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以利于各商業銀行之間、商業銀行與社會征信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使各行充分了解借款人的整體情況。
第三章土地儲備貸款的風險管理 第十一條商業銀行對資本金沒有到位或資本金嚴重不足、經營管理不規范的借款人不得發放土地儲備貸款。 第十二條商業銀行發放土地儲備貸款時,應對土地的整體情況調查分析,包括該土地的性質、權屬關系、測繪情況、土地契約限制、在城市整體綜合規劃中的用途與預計開發計劃是否相符等。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應密切關注*府有關部門及相關機構對土地經濟環境、土地市場發育狀況、土地的未來用途及有關規劃、計劃等方面的*策和研究,實時掌握土地價值狀況,避免由于土地價值虛增或其他情況而導致的貸款風險。 第十四條商業銀行應對發放的土地儲備貸款設立土地儲備機構資金專戶,加強對土地經營收益的監控。
第四章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風險管理 第十五條商業銀行對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對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要求其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于35%。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在辦理房地產開發貸款時,應建立嚴格的貸款項目審批機制,對該貸款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該項目符合國家房地產發展總體方向,有效滿足當地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市場的需求,確認該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可行性。 第十八條商業銀行應對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深入調查審核:包括企業的性質、股東構成、資質信用等級等基本背景,近三年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以往的開發經驗和開發項目情況,與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等。
對資質較差或以往開發經驗較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審慎發放;對經營管理存在問題、不具備相應資金實力或有不良經營記錄的,貸款發放應嚴格限制。對于依據項目而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應根據其自身特點對其業務范圍、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以及股東及關聯公司的上述情況以及彼此間的法律關系等進行深入調查審核。
第十九條商業銀行應嚴格落實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的擔保,確保擔保真實、合。
6. 納稅明細表的42行怎么填
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中的“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寫方法 (一)收入類調整項目1.第1行“一、收入類調整項目”:根據第2行至第11行進行填報。
2.第2行“(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報會計處理不確認為銷售收入,稅法規定確認應稅收入的收入。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額。
3.第3行“(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根據《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額;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4.第4行“(三)投資收益”:根據《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金額;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5.第5行“(四)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納稅人采取權益法核算,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辯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的金額。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調整”: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金額與會計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
7.第7行“(六)公允價值變動凈損益”: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類項目,計入當期損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第1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0,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8.第8行“(七)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計入收入總額但屬于稅法規定不征稅的財*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管理的行*事業性收費以及*府性基金和**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取得財*性資金且已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府部門,應計入應稅收入額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符合稅法規定不征稅收入條件并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且已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9.第9行“其中:專項用途財*性資金”:根據《專項用途*財*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填報。
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4列金額。10.第10行“(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填報不符合稅法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和發生的銷售退回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銷售折扣和折讓金額及銷貨退回的追溯處理的凈調整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折扣和折讓的金額及銷貨退回業務影響當期損益的金額。
第1列減第2列,若余額≥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余額<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第4列僅為銷貨退回影響損益的跨期時間性差異。11.第11行“(九)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收入類項目金額。
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的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二)扣除類調整項目12.第12行“二、扣除類調整項目”:根據第13行至第29行填報。
13.第13行“(一)視同銷售成本”:填報會計處理不作為銷售核算,稅法規定作為應稅收入的同時,確認的銷售成本金額。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金額的絕對值。
14.第14行“(二)職工薪酬”:根據《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50第13行第4列金額;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15.第15行“(三)業務招待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的金額,即:“本行第1列*60%”與當年銷售(營業收入)*5‰的孰小值;第3列“調增金額”為第1-2列金額。
16.第16行“(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根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填報,表A105060第12行,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17.第17行“(五)捐贈支出”:根據《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