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業的相關稅費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
3%、地方教育附加0。1%。
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2. 房地產業的相關稅費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
3%、地方教育附加0。1%。
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3. 中國現行7種房地產相關稅 房地產相關稅收有哪些
房地產相關稅收 一、拿地階段: 1、契稅:按土地成交價的4%,由買地方(開發商)承擔。
最終進入土地成本。 2、印花稅:土地成交價的0.5‰。
轉讓雙方各自繳納,進入開發商管理費用。 二、建設階段: 1、建筑業營業稅金及附加:工程款的3.6%,包含營業稅3%、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由建筑商支付,最終進入建筑成本。 2、印花稅: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簽訂雙方各自繳納。
3、土地使用稅:鄭州一級土地18元/平米/年,二級土地12元/平米/年。簽訂土地合同至交房期繳納,進入開發商管理費用。
三、銷售階段: 1、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金額的5.6%,包括營業稅5%、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土地增值稅:銷售時預征,銷售完畢后清算。
按超率累進稅率,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無增值的不征,最低稅率為30%,最高稅率為60%。目前河南預征率為: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5%、其他項目4.5%。
3、企業所得稅:銷售時預征,銷售完畢后匯算。按凈利潤的25%繳納。
目前鄭州基本按銷售收入的2-5個點預繳。 4、印花稅:按銷售合同金額的0.5‰,由買賣雙方各自繳納。
5、房產稅: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在使用前開發商使用或者出租的,應該征收房產稅。
房產自用的,按房產余值的1.2%按年征收。房產出租的,按租金的12%征收。
6、契稅:由購房者承擔。稅率為2%-4%。
7、個稅:所有員工都要繳納。最新起征點3500 四、交房以后:物業公司要按所收物業費的5.6%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
理論上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目前物業公司一般都沒有利潤。 擴展資料: 稅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稅收在保證和實現財*收人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證收人的穩定;同時,稅收的征收十分廣泛,能從多方籌集財*收人。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杠桿之一 國家通過稅種的設置以及在稅目、稅率、加成征收或減免稅等方面的規定,可以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權的作用 國家*權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必要條件,而國家*權的存在又依賴于稅收的存在。沒有稅收,國家機器就不可能有效運轉。
4、稅收具有監督經濟活動的作用 國家在征收稅款過程中,一方面要查明情況,正確計算并征收稅款;另一方面又能發現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或是在繳納稅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稅務機關對征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采取措施糾正,也可以通知納稅人或*府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5、組織財* 稅收是*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產品(不論貨幣形式或者是實物形式)的一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收入是稅收原生的最基本職能。
6、調節經濟 *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額,減少了他們可支配的收入,但是這種減少不是均等的,這種利益得失將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影響。 7、監督經濟 國家在征收取得收入過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細致的稅務管理基礎上,具體掌握稅源,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并同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進行斗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秩序。
稅收的作用就是稅收職能在一定經濟條件下,具體表現出來的效果。稅收的作用具體表現為能夠體現公平稅負,促進平等競爭;調節經濟總量,保持經濟穩定;體現產業*策,促進結構調整;合理調節分配,促進共同富裕;維護國家權益,促進對外開放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稅收。
4. 房地產稅費有哪些收費項目
房地產稅收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房地產業務所涉及的諸多相關稅種的總稱,具體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契稅等。
一、購置房產的稅費:1、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5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2、買方:①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惠稅率,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征收契稅);②印花稅--0.05%。
二、房地產企業繳納的稅費:1、拿地時交完土地契稅。2、土地使用稅(一般按季度或半年交,交到土地所有權轉移為止)。
3、房子開始取得預售收入后,需要交營業稅、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還有印花稅,另外,需預繳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也是必不可少的。期間,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也會有房產稅。
最后,項目上房后,符合清算條件時,會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并根據以前預繳的情況,進行補繳土地增值稅。三、房地產稅費收費項目?銷售方應繳納的稅費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
購買方應繳納的稅收有契稅、印花稅。1、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規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全部收入征收的一種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件》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銷售不動產的活動。
有償包括通過提供、轉讓或銷售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此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如果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項性質的價外收費。
2、城建稅 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算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收。它屬于特定目的稅,是國家為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采取的一項稅收措施。
可見城建稅具有附加稅性質,附加于“三稅“稅額,本身并沒有特定的、獨立的征稅對象,而且城建稅稅款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城建稅按照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設置了三檔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
3、土地增值稅 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得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初稿細則的規定,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轉讓房地產過程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和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增值額是土地增值稅的本質所在。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4、印花稅 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是一種具有行為稅性質的憑證稅.凡發生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就必須依照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5. 房地產交易中需交納哪些稅費
→ 房地產契稅
房地產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賦。
→ 營業稅
營業稅指對銷售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額按率計征的一種稅。
→ 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產租金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
→ 營業稅附加
營業稅附加是指對交納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繳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 印花稅
印花稅指對在經濟活動中或經濟交往中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征收的一種稅賦。
→ 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指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轉讓、出租或其他活動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計算征收的一種稅賦。
→ 納稅保證金
納稅保證金指按照有關規定,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轉讓時,就其應納稅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是指由*府依法設立的,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地產交易機構為房屋權利人辦理交易過戶等手續所收取的費用。
→ 房屋權屬登記費
即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府行使房產行*管理職能的部門依法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登記,并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時,向房屋所有權人收取的登記費,不包括房產測繪機構收取的房產測繪(或勘丈)費用。
6. 求房地產相關稅收及稅率
企業所得稅:25%,如果是核定征收,可能是2.5%左右;由當地稅務部門決定;
個人所得稅:與其他企業相同,累進稅率;
契稅:3-5%,購買土地時,各省稅率不同;
印花稅:0.05%,售房時,以及土地合同等;
房產稅:按房子的余值減(10-30%)*1.2%算,出租按12%算;
營業稅:5%
城建稅:營業稅的,1% 5% 7%(市,鄉鎮,偏遠地區)
附加稅:營業稅的,3%
土地使用稅:按平方算的,跨度大0.6-30元/平方不等(各地劃分不同)
土地增值稅:按最后利潤計算利潤的0-60%不等;一般前期按2%預繳;
耕地占用稅:按當地的劃分算,5-50元每平方不等,購買土地時,地上耕地面積;
若未解決,請補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