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茂集團怎么樣
世茂集團是一家國際化、綜合性的大型投資集團,經過三十年的發展,在香 港和上海分別擁有世茂房地產(*)及世茂股份(*)兩家上市公司。
集團業務布局覆蓋香 港、上海、北京、廣州、深圳、杭州、南京、武漢、廈門等全球超100個核心城市,擁有300余個臻品項目,業務版圖涉及地產、酒店、商業、主題娛樂、物管、文化、金融、教育、農牧業、健康、高科技等領域,形成了多元化業務并舉的“可持續發展生態圈”。截至2019年上半年,集團總資產規模約4160億元,可售貨值超10500億元。
2. 中國十大房地產公司排名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騰飛網絡庫 房地產企業排名 1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恒大地產集團 3 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4 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7 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8 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 9 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10 龍湖地產有限公司 11 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12 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13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4 華潤置地有限公司 15 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 遠洋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17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18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19 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1 雅居樂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22 新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3 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 融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6 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 27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8 四川藍光和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9 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0 路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31 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32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3 億達集團有限公司 34 正榮集團有限公司 35 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36 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3. 世茂、世茂、世茂房地產傳奇地產
您想知道的是世茂房地產的品牌還是世茂房地產打造出來的精品杰作呢?世茂,是以房地產開發為主的國際化企業集群。
現已經發展成為以“世茂房地產” 及“世茂股份”兩家控股上市公司為核心的大型企業集團。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世茂已經成為中國房地產界領袖企業之一。
而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連同附屬公司統稱「集團」于2006月7月5 日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集團業務重點為在中國大陸經達或極具發展潛力的城市,發展大型及高質素的綜合房地產項目,包括住宅、酒店、零售及商用物業。
集團業務廣泛,這幾年打造的傳奇地產很多,而且還開創了旅游地產的先河,位于大連金渤海岸的大連御龍海灣以龍形造島成為建筑界的奇跡地產。
4. 有沒有全國房地產開發商的總排行榜
以總資產排名(單位為億元):萬科(1192. 37)、中海(855.77)、華潤置地(707.59)、富力(549.68)、保利(536.32)、合生創展(582.71)、碧桂園(501.15)、世貿房地產(464.81)、遠洋(432.68)、綠城(428.15)
以凈資產排名(單位為億元):萬科(318.92)、華潤置地(338.05)、中海(322.20)、碧桂園(191)、世貿房地產(186.96)、合生創展(201.8)、瑞安(178.08)、遠洋(166.53)、富力(148.73)、招商(148.63)
以營業收入排名(單位為億元):萬科(409.92)、中海(188.92)、保利(155.20)、碧桂園(157.13)、富力(153.6)、金地(97.62)、雅居樂(93.26)、合生創展(107.75)、華潤置地(91.34)、世貿房地產(71.96)
以凈利潤排名(單位為億元):雅居樂(54.67)、中海(50.49)、萬科(40.17)、富力(31.34)、瑞安(24.80)、保利(22.39)、華潤置地(20.38)、合生創展(19.64)、遠洋(13.88)、碧桂園(13.78)
以銷售額排名(單位為億元):萬科(478.7)、中海(266.11)、保利(205.11)、碧桂園(175)、富力(160)、綠城(152)、金地(114.03)、合生創展(95.31)、遠洋(72.43)、華潤置地(79.95)
以可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排名(單位為億元):萬科(199. 78)、SOHO中國(88.87)、中海(90.06)、遠洋(80.27)、招商(73.58)、金融街(72.98) 、保利(54.70)、華潤置地(55.53)、金地(42.73)、雅居樂(30.44)
以土地儲備排名(單位為萬平方米):碧桂園(4439)、雅居樂(2871)、合生創展(2570)、世貿房地產(2550)、富力(2540)、綠城(2520)、華潤置地(2232)、中海(2180)、保利(1828)、萬科(1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