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開發商將樓盤銷售外包的具體操作模式
一般分為四種模式:
第一是:獨家代理,一般是銷售公司按總銷售金額提取傭金,完成銷售
第二是:風險代理,一般是銷售公司墊付廣告費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第三是:包銷,這里也分為真包銷和假包銷,真包銷就是直接按雙方協商的價格分期付款給開發商,假包銷和風險代理差不多,前期支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如果在約定的銷售期內未完成事先約定的銷售指標,則保證金直接充做房款。
第四是:分銷,也就是將項目的代理權分給多個銷售公司,誰銷售成功誰提取傭金,香港這種模式用的較多
2. 開發商 建筑公司 房地產公司 包工頭是怎么一種親系
一般小的房地產公司是這樣的,房地產公司招投標拿下地塊。教有第三方設計單位進行規劃設計,項目規劃以及定位做好后就交由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有些施工單位接下項目后,部分業務也會進行外包。項目結束后有直屬單位進行逐步的驗收,最后交付使用,也就是直接到用戶手上。這些只是小型的房地產公司,實際上好算不上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業務都是實行外包,實際上這樣的公司也就是集資或者個人手上有些錢,進行購買地塊。公司員工實際上就幾個人在操作。當然,這樣的公司是沒有發展前途的,也就是撈點錢。
但是現在許多大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外包出去的東西都非常小。自己有建筑施工單位,有營銷單位,有規劃設計部。有裝飾部。等等,都是系統的在運作,例如大連萬達集團:他們有自己的施工單位,有自己的規劃設計,有自己的商業管理中心和營銷中心,還有酒店管理機構。都沒有外包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