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沒有預售許可證怎么辦
關于規范商品房預(銷)售管理的規定
發布日期: 2010-04-28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
關于規范商品房預(銷)售管理的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銷)售行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依據住建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要求,特做如下規定:
1、嚴禁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2、嚴禁捂盤惜售行為。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不得分批次推出銷售商品房。
3、嚴格商品房價格明示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在公開銷售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標價”的方式明碼標價。
4、嚴格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售樓場所明示“五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已售和待售商品房房源信息。
5、嚴格規范銷售方式。不得炒賣房號,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發布虛假信息、采取內部認購、雇人排隊手段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
6、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公開曝光,并給予行*處罰。
可到當地房產主管部門上述
2. 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買房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沒有預證,且開發商后期沒能按時補上,購房者可能會面臨到辦理不了房產證的尷尬局面。
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才表示說該批次的房源屬于可銷售樓盤。
但如果到預售證下來時起訴,法院不支持。后果最大可能開發商可以一房幾賣,發生糾紛法院不支持對該套房的所有權。同樣開發商跑路,房子誰接手也不是你的。
拓展資料: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筑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_百度百科
3. 買了房產沒有預售許可證的房子怎么辦
沒有預售許可證的房子是辦理不出房產證的,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的。
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4. 發現開發商無房屋預售許可證
首先請問你交過費用給開發商沒有。還有就是開發商開具的收款憑證式怎么寫的?
如果開發商的收款收據明確寫著購買某某房屋“購房款”、“首期房款”“定金”等等內容的,而開發商卻未能取得出售給你的房屋的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屬于違規。
你可以先找開發商要求他們退款。如果開發商不肯的,你可以到當地房管部門投訴或者直接起訴開發商。
至于賠償,要求的準則與收款憑證上的說法有密切關系。比如,如果是定金,就是用定金原則;如果是房款,就可按支付房款后開發商違約賠償原則索賠;如果僅寫明是收款,沒說明收的什么款項,索賠的依據就比較麻煩了。但最低限度應該是可以要求開發商全額退還已收的款項。
按現在的規定,開發商是不應該收取“定金”的。而且,你是一年半前交的定金,就更匪夷所思了。現在國家規定的流程是直接網上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期房款后鑒證。你說的這個情況在現金看真的是不可思議,這開發商不是一般的違規操作了。
5.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可以簽訂購房合同嗎
不可以,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法律效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預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高層要完成主體結構的三分之二,低層要完成全部主體結構,只有達到這樣的建設進度方可去房管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拓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 百度百科
6.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可以賣房嗎
根據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的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擴展資料:
購買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產,可能承擔更大風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無預售許可的項目尚未納入預售款監管系統,購房人所交資金極易被挪用,或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造成項目爛尾等現象,致使合法權益無法維護。
(3)無預售證的房屋脫離監管,房屋性質不確定因素較多,如果出現與承諾不符的情況,極易產生糾紛。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搜狗百科-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人民網-預售證未到手樓盤已售罄
7. 房地產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證時進行預售該怎么處罰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后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于"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準。
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后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準。
擴展資料:
購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存在如下主要風險。
一、無證銷售是違規行為,所購房屋行為難于受法律保護
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以預訂、認購、定購等方式收取房款的,均屬無證違規售房行為。
所購房屋樓盤因規劃、建設等方面有許多不確定性,若出現與承諾不符,易產生糾紛,且難于受法律保護。
二、購買無證商品房有的最終難于取得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樓盤,依據我國現行法規的規定是不允許預售的,但現實生活中,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樓盤預售的情形也時有發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因此,在房產登記機構是無法進行預告登記的。
購買人將所購房屋進行預告登記具有排他性,具有法律效力。預購商品房未辦理預告登記,購房者的權利將面臨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可能會出現一房二賣甚至一房多賣等問題。
比如,當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后,將李某已預購商品房再賣給劉某,劉某憑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了預告登記,李某主張該預購商品房的權利將難以保障。
盡管李某已履行了合同義務,并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房款,但最終也難于取得該房屋及房屋所有權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商法律網--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對合同效力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