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糾紛的經典案例有哪些
房產糾紛的產生原因
分析目前產生的大量房產糾紛,主要分以下幾類:
一是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系,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六是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2. 房地產糾紛成功案例(房主成功)
案件簡述: ——消費者:不明白的事太多地產商:喜歡濃濃地化個妝自從有了1993年的“樓盤大積壓”,我們發現房地產商背負了很多罵名。
近一二年來,情況變化了。房地產商一躍成為新生活的創造者、居住品質的追求者、文化的創新者和“風云人物”。
形象突變到了這個份上,筆者心里一直替開發商們捏著一把汗。作為消費者的買方和作為開發商的賣方相互之間的“妖魔化”和“神圣化”,使得房地產的買賣過程更像一出話劇——悲喜交加,確實增加了很多娛樂成分,但對當事人而言并非愉快。
形象與實際的落差,往往使一些簡單的買賣問題變成。
——消費者:不明白的事太多地產商:喜歡濃濃地化個妝自從有了1993年的“樓盤大積壓”,我們發現房地產商背負了很多罵名。
近一二年來,情況變化了。房地產商一躍成為新生活的創造者、居住品質的追求者、文化的創新者和“風云人物”。
形象突變到了這個份上,筆者心里一直替開發商們捏著一把汗。 作為消費者的買方和作為開發商的賣方相互之間的“妖魔化”和“神圣化”,使得房地產的買賣過程更像一出話劇——悲喜交加,確實增加了很多娛樂成分,但對當事人而言并非愉快。
形象與實際的落差,往往使一些簡單的買賣問題變成正義——非正義、文化——不文化、高尚——不高尚的是非問題,事情就嚴重了。 想說清楚買方和賣方的關系,還得回到一些根本的問題上來。
消費者:不明白的事太多 如果問一句,你想把房子賣給誰?或者,你想從誰那里買房子?然后分別把答案整理一下,我們大致可以列出下面的一張表: 開發商心目中的理想消費者 完全認同開發商理念與品牌 認同房子的價值(不講價) 有實力(最好一次性付款) 口碑傳播者 對產品不挑剔 體諒開發、建設和物管的失誤 消費者心目中的理想開發商 廣告好,但產品更好 誠實,而且兌現超過承諾 價格實惠(房子升值) 服務認真周到,價格便宜 總是有求必應(顧客是上帝) 仔細對比一下,我們不難發現買賣雙方都想占點對方便宜的,因此他們的理想絕對是不一樣的。事實上,如果不是我們房地產目前的預售樓花制度帶來的資訊嚴重不平衡和房地產本身的資訊復雜到非專業人員講不清楚,消費者也不必要買一件東西非要仔細研究一下是誰在賣。
問題的核心在于消費者面對的是一份期貨合同,而且這個貨物我們不能從表面上直觀了解,而且這份期貨合同因*府規定的內容太過簡單和粗糙,不知道交貨之后會有什么問題。怎么辦?消費者當然要找一個可靠的賣主做生意。
房地產商:喜歡濃濃地化個妝 對開發商而言,要提高資金利潤率幾乎唯一辦法就是要預售樓花。為了賣好,開發商必須要做承諾和展示。
問題在于展示的價值和貨物的價格在合約規定的交貨期之前,從簽約到履約有一段不短的時間,而這段時間會使得買家發生對展示價值和貨物價格的認知變化,也就是說買方不認帳了。所以開發商特別希望買方是一個信守合同且不挑剔的人。
既然買賣雙方都害怕的是期貨合同履約問題,可見他們心里有個交易的底線,如果問他們對合約方起碼的要求是什么?相信將是驚人的一致:誠實、守約,兌現承諾。因為買方在暗處,賣方在明處,想找到理想的買家談何容易,為了節省這個交易成本,干脆把自己裝扮一下,成為消費者心中的理想賣家,讓買家找吧。
干起這“王婆”的勾當也確實有競爭的逼迫,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問題不在于是否“自賣自夸”,而在開發商不是在賣瓜,而是在賣樓,況且是期樓,這樣所有的夸張就成為了“合約”的一部分(*府已出臺有關*策)一切悲劇由此產生。
我們的合同為什么這么薄? 買賣雙方發生一系列矛盾和沖突,我們可以肯定這一定不會發生在買賣行為(簽合約)之前,而一定是在買賣行為(交貨)之后。如果把房地產的“買”與“賣”拆細,我們可以分為以下三步曲:尋找交易對象——談判簽約——合約履行。
觀察這三步中的每一步,可以發現都存在著豐富多彩的故事,涉及到不同的人(參與者)、材料和費用。 首先發生的是“尋找交易對象”,這對房地產來講簡直就是“生與死”的第一步,因此“費用”上是絕不含糊的,比如廣告、售樓處、樣板房和媒體的炒作。
吹喇叭,敲大鼓的唯一目的是要人來,最好來的人都是買樓的人,因此包裝自己就非常必要。這歡天喜地的鼎盛人氣,為第二步的談判簽約節省了很多的“討價還價”成本,以致于在簽訂合約這個最重要的步驟中,買方只得遵循賣方預先設定的程序,面對著規定好的價格表、付款方式,乃至*府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幾乎就是無可奈何地就范。
有明晰的規則才能順利地交易 深大一位教授在經歷了一個標準的“乙方”全過程后,寫下了“買房的五個不明白”短文,其中之一就是“乙方”在做完了規定的一系列程序(含按揭)之后,手頭竟然沒有一份正式的“合同”!他打電話問我為什么,本人只能以“*府規定如此”應付。可見在這個至關重要的環節中,目前有以下的假定:1.*府制定的標準合同已經把“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地規定了;2.合同補充條款中,雙方的利益是平衡的;3.有關各方——*府、銀行和發展商會。
3. 關于房地產糾紛的案例分析
開發商未實現在售樓廣告中的承諾,購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實現承諾并承擔違約責任? 開發商在售樓廣告中承諾的購房優惠條件未載入購房合同中,購房者入住后發現開發商未實現承諾,購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實現承諾并承擔違約責任? 案情簡介 2006年3月25日,購房者王春梅收到北京市華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天公司”)售樓部給其郵寄的樓盤宣傳資料,該樓盤宣傳資料聲稱,只要購房者在收到上述售樓廣告之日起3個月內,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將會給購房者的大臥室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及入住后為購房者免費安裝一部電話。
王春梅剛好想買一處住房,而且此處樓盤是現房,再加上看到華天公司開發樓盤的優惠售樓條件后,更增添了自己的購房欲望,遂與華天公司售樓部聯系,并與售樓部的工作人員確認上述的售樓優惠條件是否屬實。售樓部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明確告訴王春梅,只要在2006年6月20日之前簽訂購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將會給其大臥室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和入住后為購房者免費安裝一部電話。
王春梅證實上述情況后,遂與售樓部約定第二天看房。次日,王春梅看完房屋后深表滿意,遂向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并預交了2萬元定金,預定了該樓盤的4號樓A單元2003房。
2006年4月15日,王春梅與華天公司簽訂了正式的購房買賣合同,并交付了全部購房款。但上述的售樓優惠條件并未寫人雙方簽訂的購房買賣合同條款中。
王春梅當場提出異議并詢問開發商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在優惠期間購買房屋的購房者,開發商肯定將會為購房者大臥室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及入住后為購房者免費安裝一部電話。王春梅及其他購房者見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如此肯定,便相信了開發商的口頭承諾,放棄了將上述優惠售樓條件的內容寫人雙方簽訂的購房買賣合同中。
2006年4月25日,王春梅辦理了入住手續后發現,開發商華天公司并沒有在其大臥室給其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亦沒有給其免費安裝電話一部。鑒于此,王春梅認為開發商承諾自己的優惠購樓條件并未實現,開發商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于是,王春梅要求開發商華天公司為其大臥室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以及免費安裝電話一部,但其要求被開發商拒絕。開發商認為,本地產公司已經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全部義務,根本沒有義務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義務,王春梅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王春梅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開發商為其大臥室免費安裝落地推拉門、免費安裝電話一部以及賠償其經濟損失3000元。 原告王春梅訴稱,該樓盤售樓廣告曾向其宣稱,在售樓優惠期間購買房屋,開發商將會給其大臥室免費安裝推拉門以及入住后免費為其安裝電話一部;而且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銷售人員在其看房時也曾答應定將按售樓廣告上的內容給其免費安裝推拉門和電話一部。
但是,在交房后,開發商并未履行售樓廣告承諾。因此,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應承擔自己的經濟損失。
故請求法院判決支持自己的全部訴訟請求。 被告華天公司答辯稱,原告王春梅購買的是現房,在其看房后發現大臥室沒有安裝推拉門亦未提出異議。
而且,在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條款中,并無任何條款涉及免費安裝推拉門及電話的約定,原告王春梅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時亦未提出異議。因此,本公司根據合同條款的約定,沒有義務為其免費安裝推拉門及電話一部;更何況,本公司的售樓廣告宣傳資料屬于要約邀請,不是購房合同內容的構成部分,故原告王春梅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王春梅的訴訟請求。
4. 房產糾紛案例分析
1、關于離婚財產,屬于雙方可以協議的內容,法院認可協議的效力,如果男方愿意把房子給女方,可沒有什么好爭議的。
2、至于兒子的撫養權,在民法中,兒子17歲已經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選擇資源跟隨母親生活或者是父親生活。如果跟隨母親生活,父親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法院會根絕家庭的具體情況認定,在你所描述的情況下,男方沒有工作、且有需要贍養的老人,女方生活條件較好的,男方可以不支付兒子的撫養費。
如果兒子已經工作,并將工作收入作為自己生活的主要來源,則已經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則男方不需要支付撫養費。
5.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常見案例有哪些
1、銀行的抵押權如沒有進行登記,抵押合同無效;如進行了登記,則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2、銀行抵押權未登記的情況下,購房人購買房屋也存在登記與否的問題,登記了,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后續的抵押權無法設立;若無登記,則后續抵押有可能獲得登記并取得抵押權,購房人利益必將難以保障。銀行抵押權合法登記情況下,購房人顯然無法順利獲得房屋產權,而后續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仍有可能成立。
3、如購房人合法取得房屋產權,另外一人是不能從原產權人手里獲得抵押權的,除非其抵押合同未登記或購房人未取得房屋產權。
6. 房產糾紛案例
先確認幾個事實:
1、你朋友有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是你朋友還是前房主,有沒有做過產權變更登記?
2、法院作出判決,你說確認了房產證的合法性?判決結果是把房子的所有權判決給了你的朋友,還是只是確認了房產證的真實有效?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房產所有權歸屬你朋友所有,【根據物權法28條: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那么你的朋友就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但是還沒有做產權變更登記,先依據判決書去房產管理部門做產權變更登記,然后看看現在占有房子的人和前房主對于房子有沒有合法占有的權利主張,如租賃合同等?如果沒有,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主張對于房子的所有權。
7. 房產糾紛案例分析
1、關于離婚財產,屬于雙方可以協議的內容,法院認可協議的效力,如果男方愿意把房子給女方,可沒有什么好爭議的。
2、至于兒子的撫養權,在民法中,兒子17歲已經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選擇資源跟隨母親生活或者是父親生活。如果跟隨母親生活,父親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法院會根絕家庭的具體情況認定,在你所描述的情況下,男方沒有工作、且有需要贍養的老人,女方生活條件較好的,男方可以不支付兒子的撫養費。
如果兒子已經工作,并將工作收入作為自己生活的主要來源,則已經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則男方不需要支付撫養費。
8. 買房房產糾紛五大案例,購房糾紛如何處理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
(1)協商。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2)調解。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
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4)行*解決。
購房糾紛的行*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部門投訴,由該行*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行為。(5)訴訟。
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
9. 房產糾紛案例
您好
以下是你要的房產糾紛類案例:
問:
有兩套房產在父親名下,但父母均已去世,目前房產要拆遷,請問像這種情況房產的產權證是否還是父親的名字嗎?如果不是應怎樣處理請明示(因目前兩子女就房產權未達成協議)。
答:
一、律師意見
1.父親已經死亡,他名下的房產拆遷不能再登記他的名字;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此情況下,應該先由繼承人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再由繼承人與拆遷部門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再憑拆遷補償協議辦理產權登記;
2.如果因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導致拆遷補償協議無法簽訂的,由拆遷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內被征收人未提出行*復議或者訴訟的,在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訴訟。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復議或者不提起行*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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