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契稅新*策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2、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同時,特別指出,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購買二套房不享受相應的契稅,出售住房也不享受相應的營業稅優惠*策。
2.請問,2017年房子契稅多少稅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一、關于契稅*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2016年房產契稅新*策實施后,算算購房能省多少錢
1、新*: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算算房產契稅應該如何計算?省了多少錢? 舉例1: 從直接影響看,房地產*策繼續寬松,有利于非一線城市樓市去庫存。從*策的直接影響看,其中契稅主要影響改善需求,在過去的*策中,大部分城市針對首套房有不同程度的減免,140或144平米以上及二套全部安裝3%收取。
這種情況下,舉例來說,假如小編要買一套改善性住房,如果在90平米以內,如果總價在200萬,在過去需要交納6萬契稅、現在新*策后只需要繳納2萬。 如果面積在90平米以上則以前需要繳納6萬,新*后只需要4萬。
舉例2: 假設,小編想出售一套面積150平米,價值300萬的房子,該房是2014年1月拿到房產證的(營業稅年限是以拿到房產證后開始計算的)。假如小編出售此房,營業稅免征年限調整前,按照稅率5.5%,小編需繳納165000元的營業稅及附加;調整后,小編的房子將免征營業稅,所以無需繳納營業稅,直接省了165000萬。
4.最新房產契稅稅率是多少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擴展資料
分類
一、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后,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策的
5.2016房產契稅新*策:哪些房產可以享受契稅減免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令第224號)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事設施的,免征;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四)財*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
第七條規定:“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于本條例第6條規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 二、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契稅。” 三、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 “一、關于契稅*策(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關于實施范圍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仍按照《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