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開發成本測算表
房地產公司銷售費用一般包括銷售前期費、銷售推廣費、合同交易費等、銷售代理費和其他費用。單獨設立銷售機構的銷售機構的費用也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前期費:核算與銷售相關的一些前期費用,主要分不能出售的樣板房裝飾費用(包括硬裝飾和軟裝飾)、售樓處建造與裝飾和其他。售樓處建造與裝飾費用分為兩塊,售樓處建造部分指的是臨時搭建的售樓處,在房屋銷售完畢后要拆除的那種建筑所需花費的建造費用,如果利用會所、商場或住宅來暫做售樓處用的,其建造費用在開發成本中反映,不在此處反映。售樓處裝飾部分為售樓處的內部裝修工程費用。其他為和房屋銷售相關的一些其他前期費用,如樣板房、售樓處的物業維護費等。
銷售推廣費:主要是與銷售相關的媒體廣告費、廣告制作費、展位費及展臺搭建費、戶外發布費、圍墻彩繪費、宣傳費、燈箱制作費、展板制作費和樓書印刷費等。
合同交易費等: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交易時開發公司所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用,而非代收代付客戶部分的交易費。另外還包括付給交易中心的網上服務備案費等。
銷售代理費:該項費用是銷售費用中的主要費用之一,是開發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進行銷售所支付的傭金,一般開發商均和所指定的代理公司簽訂相關代理協議,根據合同上的有關條款支付銷售代理費,該科目核算按代理合同計算的應付代理費,包括已付和已計提尚未支付的部分。
2.房地產開發成本測算表
房地產公司銷售費用一般包括銷售前期費、銷售推廣費、合同交易費等、銷售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單獨設立銷售機構的銷售機構的費用也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前期費:核算與銷售相關的一些前期費用,主要分不能出售的樣板房裝飾費用(包括硬裝飾和軟裝飾)、售樓處建造與裝飾和其他。
售樓處建造與裝飾費用分為兩塊,售樓處建造部分指的是臨時搭建的售樓處,在房屋銷售完畢后要拆除的那種建筑所需花費的建造費用,如果利用會所、商場或住宅來暫做售樓處用的,其建造費用在開發成本中反映,不在此處反映。售樓處裝飾部分為售樓處的內部裝修工程費用。
其他為和房屋銷售相關的一些其他前期費用,如樣板房、售樓處的物業維護費等。 銷售推廣費:主要是與銷售相關的媒體廣告費、廣告制作費、展位費及展臺搭建費、戶外發布費、圍墻彩繪費、宣傳費、燈箱制作費、展板制作費和樓書印刷費等。
合同交易費等: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交易時開發公司所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用,而非代收代付客戶部分的交易費。另外還包括付給交易中心的網上服務備案費等。
銷售代理費:該項費用是銷售費用中的主要費用之一,是開發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進行銷售所支付的傭金,一般開發商均和所指定的代理公司簽訂相關代理協議,根據合同上的有關條款支付銷售代理費,該科目核算按代理合同計算的應付代理費,包括已付和已計提尚未支付的部分。
3.房地產開發成本怎樣計算
房地產成本的組成 1、土地費用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征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目前基本以后兩種方式為主。
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 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占20%,并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2、前期工程費前期工程費主要指房屋開發的前期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地質勘查費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占比例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6%。
3、建筑安裝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廢紙房屋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建筑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等,又被稱為房屋建筑安裝造價。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占比例相對較大。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約占整個成本的40%左右。4、市*公共設施費用市*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
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公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
他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所占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30%左右。
5、管理費用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養老保險費等。 在整個成本構成所占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2%。
6、貸款利息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借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
7、稅費稅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與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稅收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有稅,土地增值稅,兩稅一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契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等;另一部分是行*性費用,主要由地方*府和各級行*主管部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費用,項目繁多且不規范。 包括諸如征地管理費,商品房交易管理費,大市*配套費,人防費,煤氣水電增容費,開發管理費等。
在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占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8、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
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10%。
4.房地產開發的成本計算是怎樣的
第一節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 (一)建設項目總投資構成: 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期借款利息和流動資金三部分。
固定資產投資是指項目按擬建規模,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內容進行建設所需的費用;建設期借款利息是指企業為建設項目進行建設投資借款和流動資金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支出;流動資金是指為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占用的全部周轉資金。 建設項目總投資形成的資產分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流動資產。
第二節 房地產項目投資與總成本費用估算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與成本費用的相關概念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特點 三種經營模式:出售、出租和自主經營。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投資 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投資包括開發建設投資和經營資金兩部分。 1、開發建設投資是指開發期內完成房地產產品開發建設所需投入的各項成本費用。
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開發間接費、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期稅費、其他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等 2、經營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于日常經營周轉的資金。 三)開發產品成本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從財務角度,這些成本可按用途分為:土地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等。
而在核算上又可劃分為:開發直接費(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和開發間接費(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期稅費、其他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等)。 亦可開發成本和開發費用進行分類。
開發成本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其他費用、開發期稅費、不可預見費。 開發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
例6-1:某開發商在廣州開發一個項目,總建筑面積157?349平方米,其中住宅135?049平方米,商鋪5?300平方米,會所17?000平方米。 住宅全部銷售,商鋪用于出租,會所自己經營。
該項目總投資70?794萬元,其中開發建設投資70?644萬元,由開發產品成本65?644萬元和自營固定資產(會所)5?000萬元組成。會所投入運營時需投入經營資金150萬元,在項目結束時(預計38年后)一次收回。
則開發項目總投資構成如圖6-1所示: 如果項目只有租售部分無自營部分,那么其總投資就只有65?644萬元,不包括自營固定資產(會所)的5?000萬元和經營資金150萬元。 三。
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成本費用構成估算 1、土地費用估算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的底價估算一般可參照*府同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并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筑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以依據城市人民*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用地所處的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項因素修正得到。 土地有償出讓的方式包括拍賣、招標與協議。
(2)土地征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新條例規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的金額,應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實行產權調換的,應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3)土地轉讓費 土地轉讓費是指土地受讓方向土地轉讓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依法通過土地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給其他合法使用者。
(4)土地租用費 土地租用費是指土地租用方向土地出租房支付的費用。在房地產開發投資中不多見,但在房地產置業投資中(如購入酒店以作出租經營之用時)經常采用。
(5)土地投資折價 非常常見的合作開發項目的模式。 2、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主要包括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測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工程費支出。
(1)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費用一般可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個百分比估算。 一般情況下,規劃及設計費為建安工程費的3%左右,可行性研究費占項目總投資的0。
1%—0。3%,水文、地質勘探所需的費用可根據所需工作量結合有關收費標準估算,一般為設計概算的0。
5%左右。 (2)“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構筑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用和通水、電、路的費用。
這些費用的估算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費標準估算。一般為設計概算的0。
35%。 3、基礎設施建設費 基礎設施建設費又稱為紅線內外工程費,是指建筑物2米以外和小區規劃紅線以內的各種管線和道路等工程的費用,主要包括供水、供電、道路、綠化、供氣、排污、排洪、電訊、環衛等設施的建設費用以及各項設施與市*設施干線、干管和干道的接口費用。
基礎設施費通常采用單位指標估算法來計算。粗略估算時,則各項基礎設施工程均可按建筑平方米或用地平方米造價計算。
4、建筑安裝工程費 建筑安裝工程費是指直接用于工程建設的總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費(結構、建筑、特殊裝修工程費)、設備。
5.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計算規則
1.目的:加強成本管理,規范集團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正確計算開發產品成本,便于成本資料的比較和分析。
2.范圍:適用于集團內全資、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3.職責:總部財務管理部負責本規范的推行、解釋、修改并檢查執行情況; 集團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嚴格按照國家以及集團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確組織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責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礎工作,改進成本核算辦法,合理確定成本計算對象,正確歸集和分配開發成本及費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資料,并及時發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同時對在本規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向總部財務管理部反饋。
4. 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驟依次如下: 4.1.1 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和項目特點,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4.1.2 設置有關成本核算會計科目,核算和歸集開發成本及費用。
4.1.3 按受益原則和配比原則,確定應分攤成本費用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分配方法、標準。 4.1.4 將歸集的開發成本費用按確定的方法、標準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4.1.5 編制項目開發成本計算表,計算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總成本。 4.1.6 正確劃分已完工和在建開發產品之間的開發成本,分別結轉完工開發產品成本。
4.1.7 正確劃分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由主管部門劃分提供),根據有關規定分別計算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應負擔的成本,正確結轉完工開發產品的銷售成本。 4.1.8 編制成本報表,根據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總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情況。
4.2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4.2.1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 4.2.1.1 滿足成本計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費用的歸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時結算; 4.2.1.4 適應成本監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成本核算對象。
4.2.2.1 成片分期(區)開發的項目,可以以各期(區)為成本核算對象。 4.2.2.2 同一項目有裙樓、公寓、寫字樓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區)劃分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上,還應按功能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4.2.2.3 同一小區、同一期有高層、多層、復式等不同結構的,還應按結構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4.2.2.4 根據核算和管理需要,對獨立的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的配套設施,不論其支出是否攤入房屋等開發產品成本,均應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對于只為一個房屋等開發項目服務的、應攤入房屋等開發項目成本且造價較低的配套設施,可以不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發生的開發費用直接計入房屋等開發項目的成本。 4.3 成本費用項目及核算內容 4.3.1 成本費用項目 開發產品成本核算應視開發產品的具體情況,按制造成本法設置成本項目。
成本項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項: 4.3.1.1 土地獲得價款 4.3.1.2 開發前期準備費 4.3.1.3 主體建筑工程費 4.3.1.4 主體安裝工程費 4.3.1.5 社區管網工程費 4.3.1.6 園林環境工程費 4.3.1.7 配套設施費 4.3.1.8 開發間接費 4.3.2 各成本項目的核算內容 4.3.2.1 土地獲得價款 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府地價及市*配套費: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開發費,向*府部門交納的大市*配套費、交納的契稅、土地使用費、耕地占用稅,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 B、合作款項: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項目建房轉入分給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應稅金等。
C、紅線外市*設施費:紅線外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建造費、管線鋪設費、接口補償費。 D、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4.3.2.2 開發前期準備費: 指在取得土地開發權之后、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勘察設計費 (1) 勘測丈量費:包括初勘、詳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施工放線費、建筑面積丈量費等。 (2) 規劃設計費: 規劃費:方案招標費、規劃設計模型制作費、方案評審費、效果圖設計費、總體規劃設計費。
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修改設計費、環境景觀設計費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費、制圖、曬圖、趕圖費、樣品制作費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費:包括材料及施工費 B、報批報建增容費 (1) 報批報建費:包括安檢費、質檢費、標底編制費、交易中心手續費、人防報建費、消防配套設施費、散裝水泥集資費、白蟻防治費、墻改基金、建筑面積丈量費、路口開設費等、規劃管理費、新材料基金(或墻改專項基金)、教師住宅基金(或中小學教師住宅補貼費)、拆遷管理費、招投標管理費等。 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項目報建時按規定向*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
(2) 增容費:包括水、電、煤氣增容費 C、“三通一平”費: (1) 臨時道路: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道路的設計、建造費用。 (2) 臨時用電: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用電規劃設計費、臨時。
6.房地產開發成本如何測算
成本包括以下內容:
購地成本:土地出讓金、契稅、辦土地證的相關費用。
建筑安裝成本(多層、小高層、大高層不同):建設部門的造價辦公室可以查詢。
大基礎設施配套費:五通一平和七通一平的費用是不一樣的,可通過建設局查詢當地的收費標準。
小區公共服務實施建設配套費:根據當地的一般情況計算。
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費:水電暖污等的管線安裝費。
*府相關的稅費(人防費、四源費、排污費、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當地這方面有各自的標準。
貸款利息:根據同期人民銀行的的金準貸款利率和項目的開發周期等計算。
融資手續費:一般以貸款利息的8%—10%計算。
7.如何計算房地產開發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托單位的委托,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征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遷補償費,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于工業產品的制造成本和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
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
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并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
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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