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法學案例分析題求解答
分析案例首先要分析法律關系:
本案存在著兩個法律關系:
(1)李甲與王乙的房屋租賃合同法律關系。租賃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雙方簽訂了合同,雙方的合同關系就已成立。王乙提供住房,但是李甲一直欠租,那么李甲構成合同違約,根據法律規定,王乙可以主張違約金或者解除合同等,并可依法要求李甲支付居住期間的房租、水電費和其他合理費用,同時王乙還可以采取留置等措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王乙對李甲物品的侵權法律關系。王乙在李甲未將房屋騰空的情況下拆毀屋頂,致使屋內部分物品受損,那么王乙對李甲構成了侵權。王乙所稱“按房管部門的通知修房”并不是其免責的事由,因此李甲可以據此要求王乙賠償物品損失的相關費用。
綜上所述,本案中,王乙要求李甲解除合同并支付房費、水電費等,符合法律要求。同時,李甲對王乙提出的賠償請求也應得到法律支持。在審判中,法院可以對兩個法律關系一并審理,對雙方構成的法律權利義務關系可以合并抵消,對抵消后的情況進行最后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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