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評估師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產評估師要怎么考
以08年為例 一般工作經驗的要求可以去相關單位托關系搞個工作證明。
如果要求培訓的話,建議,報網上的遠程培訓班,報南京,上海,蘇州的,比較好 考試簡介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
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組織實施各項考務工作。 建設部負責組織考試大綱的擬定、培訓教材的編寫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并會同人事部組織或授權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權的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全國范圍有效。 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考試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共有四科:《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例如,某考生2002年報名參加4門考試,其中有一門成績不合格。該考生在2003年只需報名參加未合格的那一門考試。
如該門考試成績合格,則視該考生通過了全部考試。如成績還不合格,其2002年的3門考試成績不能滾動到2004年,2004年該考生需要重新報名參加4門考試。
考試時間 2008年房地產估價師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定在2008年10月18日和19日注:特殊情況請參看各省市考試通知。 報名時間 各地擬準備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考生,請您留意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區建設和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通知(各地考試部門可在本網站的“考試動態”欄目處查詢),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報名。
考試教材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一套共五冊(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以及一本考試大綱。 注冊管理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者,應當自房地產估價師執資格考試合格證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注冊。
由考試成績合格者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證的有效期是三年。
期限屆滿時,如果您想繼續執業,您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后可以進行續期注冊。
三、考房地產評估師都需要學什么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由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兩年內累積通過所有四個科目的考試。2008年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8、19日。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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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規定,凡符合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教育行*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程序 (一)初次參加考試的考生 初次報名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200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一式二份,可復印,A4幅面,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持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原件,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經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并房地產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職改辦)辦理報名手續。 州直單位考生考全科的,經州房管局資格審查(蓋章)后,到州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上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寫《200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可復印,A4幅面,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憑檔案號直接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職改辦)辦理報名手續。 (受理報名時應注意核對續報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06年7月10日-7月21日 (二)考試時間: 2006年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2006年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五、房地產估價師的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是什么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考試的科目包括: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含房地產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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