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房地產企業稅收*策有哪些
一、增值稅1、《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2)涉及家庭財產分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二、企業所得稅2、對設在四川省內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四川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 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3、對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省內唯一家庭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4、對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5、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6、對按照規定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四、契稅7、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稅。
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契稅。(《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8、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9、對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繼續作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稅。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征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征契稅。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貨幣補償并用于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號)10、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策的通知》財稅[2014]52號)五、土地增值稅1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138號)12、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13、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14、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號)15、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策的通知》財稅[2014]52號)六、房產稅16、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產稅。
對。
二、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適用會計制度是什么
1、索取五證 五證的范圍、申請順序及作用 “五證”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項目最初申辦的就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個證件嚴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圍、邊界和占地面積。
第二申辦的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證件限定本規劃地塊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類別,是屬于商用、廠房、住宅、公寓等。 第三申辦的是《開工許可證》,此證件是申請可以合法施工。
第四申辦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開發商花費比較高的一個證件,開發商要向國家交納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金。房屋是否擁有產權,全系此證。
一般住宅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最后申辦的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擁有此證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買賣的商品房。
是開發商已經交納了土地使用金,可以合法買賣的房屋。 2、應重點關注的幾個問題及相應的審計取證 (一)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具體準則-收入》的定義作為判斷的基礎,同時要考慮房地產的特殊性。
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是土地或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特別是住宅,往往采取銀行按揭的方式,即購房戶僅繳納所購房款的20%及以上不等,其余房款則由按揭貸款銀行提供,購房戶根據同銀行達成的協議,在以后年度,向銀行定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一般情況下,在客戶已辦妥銀行按揭并收到按揭款時確認收入,但是根據企業的管理要求不同,現在不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到首付款時即確認收入,有的尚未辦妥按揭手續,而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特別是對于年終促銷的房地產公司,年度資產負債表會形成很大一筆應收賬款。 審計取證: (1)索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看企業已售并確認收入的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
(2)索取企業提供的銷售清單,與銷售部的房屋買賣合同統計表進行對比,抽取一定的樣本看是否存在金額差異。 (3)抽查部分購房合同,特別是交樓時間的規定及辦理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
關注交鑰匙的手續及客戶辦理入住的程序,并抽查部分業主辦理入住的有關資料。 (4)從銷售代理商處取得已售樓宇結算統計表,并對照認購書、企業銷售清單,看三者是否一致。
(5)從物業管理公司取得已售和未售住宅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情況統計表。對已售商品房進行抽查,看業主入住情況,并對未售樓宇進行盤點。
同時可結合對售樓處銷售樓宇銷售進度表進行判斷已開發商品房的銷售情況。 (6)關注應收賬款在資產負債表日后收款情況,對應收賬款的賬齡進行分析,以判斷企業是否存在虛記收入的情況,尤其是長期未辦妥按揭的客戶。
(二)完工產品成本結轉 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是規模開發的房地產企業在開發房地產時,由于開發周期長,完工產品結算進度與賬面發生的成本往往不一致,如果根據賬面成本結轉完工產品成本,必然存在少結轉成本的情況;現在開發的商品房往往都分為地上和地下部分,這也是開發商調節利潤的主要工具。企業往往依據外部工程決算審計將房產成本分為地上、地下兩部分,將其進行人為的割離,這樣地下基礎部分的成本全部由地下的產品承擔。
地上部分的成本就大幅下降,造成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嚴重失實。還有不少企業不能用于銷售的水箱間等作為均攤成本的基數以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審計取證: (1)分析賬面是否有大額的預付賬款掛帳,對房地產公司來說,預付賬款大多數是開發成本的組成部分,但為了少轉成本,企業往往以未結算為借口在預付賬款掛帳。 (2)索取開發商完整的預算資料及大項變更資料,從工程部門索取工程完工進度報告,從合同管理部門索取企業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分析開發商是否足額預計商品房開發成本及與之對應的應付建造承包商工程款。
(3)如已完工程,應索取施工方報審的結算資料,企業往往對應合理估計的變更成本不入賬,等決算出來時進行調整,這種做法實際上可用來調節利潤并虛減了負債。 (4)索取企業的成本結轉表,復核所采用的結轉方法是否合理。
有的企業按平均成本進行結算,但收入是按實際銷售,造成了收入成本的嚴重不配比。關注自用樓層的成本結轉是否與其他銷售部分結轉的方法是否相同,不少企業自用的樓層成本按平均成本進行結轉,銷售部分按制定的分配方法進行結轉。
(5)一般規范房地產公司只對總承包商,可向總包方詢問截止資產負債表日,開發商應付施工單位的結算工程款情況。 (三)稅金房地產公司的營業稅與所得稅往往按預收的售房款的一定比例預交。
對預收賬款的余額應交的稅款進行測算并與待攤費用的預交稅金進行比較,計算是否少提稅金。根據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征收的一貫做法,稅務部門一般根據預收售房款預計所得稅,年終,根據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經審計后的凈利潤,按確定的稅率,計算實際應征收的所得稅。
因此,完工商品房銷售成本的結轉準確與否,對企業所得稅及凈利潤計算影響重大,而且成本結轉的多與少,經常成為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一種手段。 房地產公司自用的。
三、房地產企業稅收相關優惠*策有哪些
中國商業地產策劃網上有,我幫你復制一下吧首頁 > 實務 > 納稅實務 > 正文房地產業的稅收優惠*策集錦2013-12-10 15:09:51來源:財務會計網作者:【 大 中 小 】添加收藏 第一部分一般性稅收優惠*策 1、營業稅 ◎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0]94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其購置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的購置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抵債所得的不動產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 ◎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 2、企業所得稅 ◎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0]94號 ◎對企業取得的*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 3、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 ◎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 4、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 上述所稱的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
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一款 上述。
四、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策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有關稅收*策和實際中應注意的問題武漢市地稅局副局長徐會希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銷售商品房等涉及的稅收和基本規定:(注:1,"銷售商品房等"包括:住宅,商業用房,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2,"涉及的稅收"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一)營業稅――基本規定應納營業稅=銷售收入*稅率1,銷售收入的確認:(1),采取一次性全額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于實際收訖價款或取得了索取價款的憑據(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3)采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首付款應于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4)采取委托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①采取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實際銷售額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實現.②采取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價格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③采取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于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包銷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④采取基價(保底價)并實行超過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基價加按超基價分成比例計算的價格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應按月或季為結算期,定期結清已銷開發產品的清單.已銷開發產品清單應載明售出開發產品的名稱,地理位置,編號,數量,單價,金額,手續費等.(5)將開發產品先出租再出售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①將待售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先以經營性租賃方式租出或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痢疾確認收入的實現.②將待售開發產品以臨時租賃方式租出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開發產品確認收入的實現.(6)以非貨幣性資產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應于分得開發產品時確認收入的實現.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1)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①將開發產品用于本企業自用,捐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②將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③將開發產品用作對外投資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④以開發產品抵償債務;⑤以開發產呂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時限:視同銷售行為應于開發產呂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潤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說明:預售收入" "=銷售收入*策" "=執行掌握3,稅率:5%――可以利用的稅收*策《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 [2003]016號)"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購置的不動產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注: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轉讓收入―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收營業稅不動產建成項目或不動產在建項目―不動產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二),企業所得稅――基本規定應納企業所得稅=計稅利潤*稅率(33%)1,應稅收入的確認:(1),收入的確認與營業稅銷售收入相同.(2),關于開發產品預售收入確認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售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當期取得的預售收入先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待開發產品完工時再進行結算調整.預計營業利潤額=預售開發產品收入*利潤率預售收入的利潤率不得低于15%(含15%).2,成本費用的扣除(1),銷售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的當期準予扣除的開發產品銷售成本,是指已實現銷售的開發產品的成本,按當期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和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確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和銷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計算確定: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成本對象總成本÷總可售面積銷售成本=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2),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產品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土地閑置費和折舊等(3),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建造開發產品借入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如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前發生的,應按其實際發生的費用配比計入成本對象中;如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后發生的,應作為財務費用直接在稅前扣除.廣告費用按營業收入的8%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結轉以后年度,按規定的標準扣除.――征收方式的確定按現行稅收*策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方式和核定征收方式.1,采取查賬征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賬簿,開展核算,定期編制,報送會計報表,真實地反映企業收入,成本。
五、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策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有關稅收*策和實際中 應注意的問題 武漢市地稅局副局長徐會希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銷售商品房等涉及的稅收和基本規定: (注:1,"銷售商品房等"包括:住宅,商業用房,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
2,"涉及的稅收"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一)營業稅 ――基本規定 應納營業稅=銷售收入*稅率 1,銷售收入的確認: (1),采取一次性全額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于實際收訖價款或取得了索取價款的憑據(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3)采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首付款應于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4)采取委托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采取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實際銷售額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實現。 ②采取視同買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價格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③采取包銷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于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包銷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④采取基價(保底價)并實行超過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基價加按超基價分成比例計算的價格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應按月或季為結算期,定期結清已銷開發產品的清單。
已銷開發產品清單應載明售出開發產品的名稱,地理位置,編號,數量,單價,金額,手續費等。 (5)將開發產品先出租再出售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將待售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先以經營性租賃方式租出或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痢疾確認收入的實現。
②將待售開發產品以臨時租賃方式租出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開發產品確認收入的實現。 (6)以非貨幣性資產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應于分得開發產品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 (1)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①將開發產品用于本企業自用,捐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 ②將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 ③將開發產品用作對外投資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④以開發產品抵償債務; ⑤以開發產呂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 (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時限:視同銷售行為應于開發產呂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潤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說明:預售收入" "=銷售收入 *策" "=執行掌握 3,稅率:5% ――可以利用的稅收*策 《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 [2003]016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購置的不動產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 注: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轉讓收入―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不動產建成項目或不動產在建項目―不動產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基本規定 應納企業所得稅=計稅利潤*稅率(33%) 1,應稅收入的確認: (1),收入的確認與營業稅銷售收入相同。
(2),關于開發產品預售收入確認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售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當期取得的預售收入先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待開發產品完工時再進行結算調整。
預計營業利潤額=預售開發產品收入*利潤率 預售收入的利潤率不得低于15%(含15%)。 2,成本費用的扣除 (1),銷售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的當期準予扣除的開發產品銷售成本,是指已實現銷售的開發產品的成本,按當期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和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確認。
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和銷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計算確定: 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成本對象總成本÷總可售面積 銷售成本=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 (2),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產品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土地閑置費和折舊等 (3),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建造開發產品借入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如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前發生的,應按其實際發生的費用配比計入成本對象中;如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后發生的,應作為財務費用直接在稅前扣除。 廣告費用按營業收入的8%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結轉以后年度,按規定的標準扣除。
――征收方式的確定 按現行稅收*策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方式和核定征收方式。 1,采取查賬征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賬簿,開展核算,。
六、地產稅收*策是什么呢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到的稅收優惠*策主要有: 營業稅: 企業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行為,免征營業稅。房地產企業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過20%,則免征土地增值稅。 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聯營方以房地產作價入股或作為聯營的條件,將房地產轉到所投資的聯營企業中,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為,對于房屋所產生的土地增值,免征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客戶進行房地產開發,開發完成后,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免征土地增值稅。 在兼并企業中,對于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行為,免征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經營活動的納稅籌劃主要有: (1)在建項目整體轉讓 (2)合理分解租金收入 (3)變房屋出租為對外投資 (4)分解商品房銷售價格 (5)變房屋出租為承包業務 (6)合作建房的納稅籌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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