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秦時期的農作物
先秦時期的農作物經歷了一個由多到少的過程。
開始時,凡是可以吃飽而無毒的植物先民們都進行種植,隨著人們對作物認識的提高,逐漸淘汰了一些產量低口感差的植物種類。
《尚書?舜典》稱當時人們種植的作物為“百谷”,而《周禮?天官?大宰》謂“九谷”,漢獻帝時大司農鄭玄注“九谷”為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
在同一部書的《周禮?天官?疾醫》中則謂“五谷”,鄭玄注“五谷”為麻、黍、稷、麥、菽。
這個時期種植的作物總的來說是比較多的,
但是主要作物還是集中在幾種上。
夏代主要有谷、稻、麥、菽、糜等,《幫小正》即有關于夏代“祈麥實”、“種黍菽糜時也”的記載;商代見于甲骨文的就有黍、稷、稻、麥、米(小米);周代則主要是粟、黍、稷、稻、粱、豆、麥、桑、麻等。
周代由于文字系統已經較為完備,所以關于農作物的記述較多。
被譽為中國第一部詩集的《詩經》中有許多關于農作物的記載,如《王風?黍離》云:“彼黍離離,彼稷之苗”;《小雅? 甫田》云:“黍稷稻粱,農夫之慶”;《小雅?采菽》云:“采菽采菽,筐之莒之”;《魏風?碩鼠》云:“碩鼠碩鼠,無食我黍。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
…”。
從當時全國大范圍來說,北方以種植較耐干旱的粟當家,而南方則由于雨量充沛,以種植水稻為主。
這個時期,人們在不斷的種植中已經懂得了簡單的作物種類篩選。
據先秦時期詞典性著作《爾雅》記載,因顏色不同或其它特征相異,當時禾有6種,麻有4種,黍有3種,稻有2種,燕麥有2種。
2、秦漢時期的農作物
秦漢時期的主要農作物仍然沿襲前代,但是各種作物所占的比例發生了一些變化。
主要表現在麥和稻的種植更為普遍,其在人們的糧食構成中日漸重要。
特別是在北方麥的種植得到大力推廣。
據《漢書?食貨志》記載,董仲舒:“圣人于五谷最重麥與禾也”。
在西漢時,種植麥子甚至引起了皇帝的重視。
如西漢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漢武帝“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漢書?武帝記));東漢永初三年(公元109年),漢安帝“詔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蔬食,務盡地力”(《后漢書?安帝記》)。
北方禾類種得最多的是粱和粟。
這可能是由于這兩種作物谷粒較大,對水分要求不高,適應性強,味道可能也好一些的緣故。
在南方則種稻業顯得十分突出,而且已推廣到北方的部分地區。
如西漢哀帝時,水利家賈讓曾向朝庭建議“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故種禾麥,更為粳稻”(《漢書?溝洫志》);秦彭在山陽(今山東西南部)任太守“興起稻田數千頃”(《后漢書?秦彭傳》);東漢時張堪任漁陽太守,“于狐奴(今北京密云西南)開稻田八千余頃,勸民耕種,以致殷富”(《后漢書?張堪傳》等等。
這個時期,人們在作物的種植中還學會了作物品種的選擇培育,生產上出現了許多優良品種。
據西漢《汜勝之書》載,麥已有大麥與小麥、“旋麥”(春麥)與“宿麥”(冬麥)的區分。
豆也有大豆與小豆的區分。
江南的稻作農業也漸趨良種化。
比較著名水稻品種有“華鄉黑秬”、“滍皋香粳”(張衡《南都賦》)等。
1976年在湖北江陵鳳凰山西漢墓葬中,曾發現隨葬的稻穗四束,經鑒定為品種純正能耐水肥的粳稻。
⑹ 而成書于東漢時期被認為是中國第一部字典的《說文解字》(許慎編纂)中列有麥的品種8個,禾有7個,稻有6個,豆有4個,麻有4個,黍有3個,竽有2個。
漢代時人們還種植了較多的蔬菜和經濟作物。
東漢末期*論家崔寔的《四民月令》中提到的蔬菜有瓜、瓠、葵、冬葵、苜蓿、芥、蕪菁、芋、蘘荷、生姜、蔥、青蔥、大蒜、韭蔥、蓼、蘇等。
經濟作物主要有桑、麻、芝麻、蓼藍和胡瓜。
雄麻主要用其纖維制造亞麻布及其它織物,雌麻則和芝麻和白蘇等作為油料作物,蓼藍作為藍色染料作物,麻籽已不再作為谷物食用了。
漢代還開通了中國與西亞各國(主要是西域)的物資交流,從西域國家引入了西瓜、黃瓜、蠶豆、青蔥、大蒜、胡椒、芝麻、葡萄和苜蓿等作物。
3、魏晉南北朝的農作物
魏晉南北朝時期作物格局依然是南稻北粟,但麥類的種植逐漸普遍,在北方大有追趕粟類之勢,在南方則隨著北方移民的入遷也開始有少量種植。
據北魏時農學家賈思勰著的《齊民要術》記載,這時北方已有旱稻種植。
農人們除了種植大田糧食作物外還比較重視其它作物的種植。
蔬菜瓜果作物沿襲前代;染料作物出現了紅藍花、梔子、藍、紫草等;油料作物有胡麻(芝麻)、荏等,其中胡麻在黃河流域已經普遍種植;飼料或綠肥作物有苜蓿、蕪菁、苕草等;糖料作物有甘蔗;纖維作物有麻。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時期人們已重視作物的選種和良種培育工作,并在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方法。
在《齊民要術?收種第二》中說的選種方法是“粟、黍、穄、粱、秫,常歲歲別收,選好穗純色者,劁刈,高懸之。
至春,治取別種,以擬明年種子”;“其別種種子,常須加鋤。
先治而別埋,還以所治蘘草蔽窖”。
這種辦法,把選種、留種、建立“種子田”進行良種繁育和精細管理、單種、防雜保純結合在一起,具有相當的科學性,至今在品種的提純復壯中仍有沿用。
因而這個時期涌現出了大量的農作物新品種。
如粟類以成熟時間的先后分為早谷和晚谷品種,以谷粒的顏色分又有黃谷、青谷、白谷、黑谷等品種。
據晉時書籍《廣志》記載粟的品種有11個,水稻品種有13個;《齊民要術》所記粟的品種有86個,水稻品種有24個(其中糯稻品種11個),并各有名稱。
至于品種的命名,據《齊民要術?種谷第三》記載“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氏為名目,亦有觀形立名,亦有會義為稱”,即以培育者姓名命名和品種性狀及性能命名的方法。
魏文帝曹丕在《與朝臣書》中也有關于“新城粳稻”這個水稻品種的記載。
4、隋唐時期的農作物
隋唐時期作物種類有了較大的變化。
唐末韓鄂《四時纂要》記載的作物品種比北朝時的《齊民要術》有所增加,其中糧食作物除傳統的粟、麥、稻、黍、菽外,又有薯蕷、蕎麥和薏苡等。
這三種作物可能在唐以前已有所種植,如蕎麥在陜西咸陽的漢墓中曾有出土,但是到了唐朝才見于文獻記載。
筆者推斷這三種作物在唐朝時可能已有較大面積種植。
即便是傳統作物粟、麥、稻、黍、菽的種植結構也發生較大變化。
在《齊民要術》的記載中,粟居首位,麥、稻則稍后于粟。
而在《四時纂要》中,已成為粟、麥、稻并稱,說明這個時期稻麥的種植比前代更加普遍。
據考古發現,唐代洛陽含嘉倉里收藏的糧食主要是粟米和稻米。
杜甫《憶昔》詩曰:“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
”值得一提的是,中唐以后,全國的經濟重心向南推移,出現了“今天下以江淮為國命”(杜牧《樊川文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啟》)、“賦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韓昌黎集)卷十九)的局面。
此時南方稻米歲運已為300萬石(《舊唐書?食貨志下》記載),可見南方水稻在當時國家經濟中的重要性。
隨著水稻種植業的發展,也出現了許多水稻的優良品種。
據唐詩和《四時纂要》的零星記載,這個時期的水稻品種主要有蟬鳴稻、玉粒、江米、白稻、香稻(香粳)、紅蓮、紅稻、黃稻、獐牙稻、長槍、珠稻、霜稻、罷亞、黃稑、烏節等15種。
除白稻、香稻和黃稑外,其余品種均未見于前代文獻,應為隋唐時出現的新品種。
其中香粳還是蘇州和常熟的貢品,黃稑和烏節則為揚州的貢品。
這個時期麥類則在北方大規模種植,在南方有小面積地種植于丘陵旱地,如樊綽《蠻書》記載“小麥即于崗陵種之。
”此時麥類已成為僅次于稻,而與粟處于同等地位的糧食作物,并在全國形成了南稻北麥的生產格局。
在《四時纂要》中還有關于茶葉、棉花、食用菌的種植記載。
至于茶葉的種植雖然在西漢時就有茶市的記載,但在唐代以前所飲茶葉,主要以是采集野生茶為主,栽培尚不普遍。
就連這個時期出版的《茶經》中也很少關于茶樹栽培的記載,而僅僅提到“凡藝而不實,植而罕茂,法如種瓜,三歲可采。
”但是在《茶經》之后,茶葉生產得到迅速的發展,唐朝全國產茶地已有五十多個州郡。
除南方老茶區之外,河南、陜西、甘肅等省區也都有茶葉生產。
《四時纂要》一書中以“種茶”和“收茶子”兩節寫了茶葉的種植和管理。
可見茶樹的大規模種植應該是從唐代開始。
5、五代宋元時期的農作物
五代宋元時期,隨著北方人的大量南遷,給南方帶來了種麥技術,再加上*(蟹)府鼓勵,南方麥類種植日益擴大。
莊綽《雞肋編》載曰:“建炎以后,江浙、湖湘、閩廣,西北流寓之人遍滿。
紹興初,麥一斛至萬二千錢,農獲其利倍于種稻,而佃戶輸租,只有秋課,而種麥之利獨歸客戶。
于是競種春稼,極目不減淮北。
”可見當時市場上麥的價格高,而*(蟹)府有南方種麥不用交課糧的*策,從而刺激了南方麥類的擴大種植。
但是在南方的農作物仍以水稻為主,麥類種植的南移并未影響到水稻的種植面積,倒是成就了南方麥、稻一年兩熟制的形成。
在宋代,南方的水稻種類已是早、中、晚皆備,秈、粳、糯俱全。
寶慶《四明志》載曰:“宋之谷,有早禾,有中禾,有晚禾。
早禾以立秋成,中禾以處署成。
中最富,早次之。
晚禾以八月成,視早益罕矣。
”具體的水稻品種,僅嘉泰《會稽志》所記就有56個,其中秈、粳品種40個,糯稻品種16個。
寶佑《琴川志》則記有水稻品種35個,其中秈、粳稻品種27個,糯稻品種8個,并說“以上名色甚多,姑舉其概耳”,說明當時未被史籍記載的水稻品種還有很多。
另外在淳佑《玉峰志》記有水稻品種34個。
還有紹熙《吳郡志》、嘉泰《吳興志》、紹定《澉水志》和咸淳《臨安志》等地方志中都有關于水稻品種的記載,可見當時江南水稻品種之多,幾乎在各個水稻種植區都培育有地方品種。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曾經大規模種植的“占城稻”。
“占城稻”原產于占城(今越南中部),又稱早禾或占禾。
據《宋史?食貨志》和《宋會要輯稿》等史籍記載,它至遲在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前已在福建種植,是由福建商人從占城引入,它的主要特性是早熟耐旱且耐瘠薄。
宋真宗年間,江淮兩浙一帶發生旱災,水稻失收,宋真宗“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江淮、兩浙)為種,擇民田高仰者蒔之”,并命轉運使張貼榜文推廣此稻,榜文云:“……稻比中國者,穗長而無芒,粒差小,不擇地而生”,因而占城稻在江南稻作區得到了普遍的推廣。
在南宋的許多地方志中都有關于占城稻的種植記載,這也說明了該品種具有廣泛的環境適應能力。
占城稻是我國水稻種植史上首個外來品種,其出眾的優良品性使其成為長江流域占統治地位的糧食作物品種。
而隨著各地栽培環境的差異,又在各地演化出眾多適合各地生長的新品種。
如在嘉泰《會稽志》中就記有“早占城”、“紅占城”、“寒占城”等品種。
占城稻的引入種植,對于我國稻作生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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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元代,人們對于水稻的各個類型已有充分的認識。
認為秈稻較為早熟,而粳稻多為中、晚熟。
如《王楨農書?農桑通訣集?收獲篇》記載,南方“稻有早、晚、大、小之別”,“六七月則收早禾,其余則至八九月”,其稱“晚禾”為“大禾”。
而當時江南俗稱粳稻為“大稻”,稱“秈稻”為“小稻”。
元末出版的書籍《吳門事類》則給早、中、晚稻下了確切的定義:“春分節后種,大暑節后刈,為早稻;芒種節后及夏至節種,白露節后刈,為中稻;夏至節后十日內種,寒露節后刈,為晚稻。
”以上說法,也正好與現在認為的秈型水稻感溫性強故適于早稻種植,粳型水稻感光性強,故適于晚稻種植的現代科學理論相吻合。
6、明朝至清代前期(公元1840年前)的農作物
明朝時期,糧食作物基本上還是沿襲前代。
但是這個時期,隨著中國與海外交往的增多,舉世聞名的鄭和七下西洋就發生在這個時代。
目前在中國糧食生產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幾種農作物如“玉米”、“蕃薯”以及“馬鈴薯”就是在這個時期從海外引入種植的。
據曹玲考證,玉米約于16世紀中葉分三路傳入中國。
分別是西北陸路自波斯、中亞至我國甘肅,然后流傳到黃河流域;西南陸路自印度、緬甸至云南,然后流傳到川黔;以及東南海路由東南亞至沿海閩廣等省,然后向內地擴展。
蕃薯大約是萬歷年間(約公元1582年)由呂宋、安南等地傳入我國,最早種植在福建、廣東、云南等地。
由于蕃薯產量高,畝可收獲數千斤,而且對土壤要求不高,“瘠鹵沙岡皆可植”(談遷《棗林雜俎》中集),所以得以推廣開來。
馬鈴薯何時引入中國,由于史料缺乏,目前尚無定論,但至遲在1628年前在中國已有種植。
據成書于1628年的徐光啟(1562年-1633年)《農*全書》記載“土芋,一名土豆,一名黃獨,蔓生葉如豆,根圓如雞卵,內白皮黃,……煮食、亦可蒸食,又煮芋汁,洗膩衣,潔白如玉。
”(《農*全書》卷二十八)可見,這個時期馬鈴薯這個作物品種已經廣為人知、普遍栽種。
如此,人們的主要糧食作物品種得到豐富,也使人們的食物結構得到改善。
這個時期,在南方的水稻種植中,不斷的有新品種培育出來。
我國首部記載水稻品種的書籍《理生玉鏡稻品》也在這個時代(約在1500—1550年之間)問世。
書中記載有江南水稻品種38個,其中粳稻品種21個,秈稻品種4個,糯稻品種13個。
清代前期(1840年前),在傳統糧食作物種植上獲得了較大的突破,主要表現在選育出了大量的優良農作物新品種。
據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官修《授時統考》載有16省水稻良種3429個,谷子良種251個,小麥良種30余個,大麥良種10余個。
水稻新品種的問世,使得南方大面積流行種植“雙季稻”。
如蘇州織造李煦在屬地推廣李英貴種稻之法,“從前只一次秋收,今將變為兩次成熟”,從單季歲稔時畝產谷三四石,到兩季合計畝產6石6斗,極大地提高了糧食產量。
北方則推廣了南方的一些農作物品種。
如康熙時天津總兵藍理在京津反復試種水稻,終獲成功,使這一地區以馳名的“小站稻”而成為北方的魚米之鄉(《清圣祖實錄》卷二四四)。
又如乾隆時兩江總督郝不麟將福建耐旱“無須浸灌”的早稻品種“畬粟”引進安徽,在“稻谷雜糧均不宜種”的“高阜斜坡”種植,大獲成功,進而推廣到北方各省(《清史列傳》卷十八《陳大受傳》)。
此外,這個時期還在全國推廣海外引進的一些高產農作物品種,如玉米、蕃薯、馬鈴薯、花生等,使之成為當時農民的主要農作物。
古代農作物的種植種類,總的來看是從多到少然后又到多的趨勢。
先是上古時代的只要能吃而無毒植物就種(即“百谷”),到有選擇地種植宜種多產的數種作物(即“九谷”、“六谷”、“五谷”),然后又對原種植作物不斷進行選種和品種培育,并引入外來作物,使栽培作物得以進一步豐富和發展。
期間,國家*策對于農作物種類抑或品種的推廣可以起到巨大的作用。
了解古代的農作物及各種作物品種的推廣過程,可以弄清今日所種作物的來龍去脈,為今后的作物品種培育和推廣提供幫助,并對今人的農業生產起一定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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