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繁華的商業聚集區——
1、南京東路步行街:來福士廣場、東方商廈南東店(原來的一百東樓)、新世界城、世茂、置地廣場
2、淮海路:九海百盛購物中心、巴黎春天百貨、二百永新、華亭伊勢丹、華獅購物中心、太平洋百貨淮海店、大上海時代廣場
3、徐家匯:東方商廈徐匯店、港匯廣場、太平洋百貨徐匯店、第六百貨、匯金百貨、美羅城
4、南京西路:梅龍鎮廣場、中信泰富廣場、恒隆廣場、上海商城
5、浦東張揚路附近:第一八佰伴、浦東時代廣場、新梅購物中心上海玩的地方:城隍廟、東方明珠、東方綠洲、上海科技館等。
全國房地產開發商排名?要全的。
1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3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 上海綠地(集團)有限公司
5 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7 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8 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9 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
10 雅居樂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11 龍湖地產有限公司
12 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13 中信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5 華潤置地有限公司
16 遠洋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17 SOHO中國有限公司
18 金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9 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 新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1 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 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3 中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24 恒盛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25 金輝集團有限公司
26 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27 星河灣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28 保利(香港)投資有限公司
29 合生創展集團有限公司
30 世紀金源集團
31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2 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
33 建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34 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35 大連億達集團有限公司
36 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38 青島海爾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39 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0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41 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2 合景泰富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43 大華(集團)有限公司
44 上海城開(集團)有限公司
45 重慶隆鑫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46 和記黃埔(中國)有限公司
47 北京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48 盛高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49 重慶協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0 路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拆遷安置房(回遷房)可以買賣嗎?
律師回答: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的規模的擴大,城市拆遷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遷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場。但畢竟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動拆遷安置房買賣大多不能一次性將一切手續辦理完畢,其后續手續通常要出售方配合辦理,這就為以后的糾紛產生留下隱患。因此如何購置拆遷安置房?怎樣才可以有效的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關注問題。下面作一簡要分析。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府相關的地方*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及*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家賣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相對于第一類安置房而言,第二類的拆遷安置房則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樣,風險相對較小。
目前,許多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改造成了安置小區,被拆遷戶通過拆遷一般能得到兩套甚至更多的房屋,除了自用外他們通常會選擇出售多余的房屋,而拆遷安置房相對低廉的價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購房者。因此在民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安置房買賣市場。
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
二、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生的買賣。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據此,如果雙方發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人民法院一般會因爭議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而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就是你朋友所稱的安置房不能買賣的緣由。但鑒于拆遷安置房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領到房屋權屬證書,房價在此期間會有波動,因而違約方應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償守約方為此造成的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損失。
三、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
當然在實踐中還存在一種特殊情況如:購房者已經裝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認定為無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還處理。
鑒于以上種種情形,建議你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要審查房屋的權屬登記情況,根據不同的情況仔細考慮,慎重購買
五證目前不全的房子能不能買
理論上不好買,因為不符合法規*策,但實際操作中又有很多這么買賣的,要買的話弄清楚其開發商和建筑單位,判斷其公司實力能不能辦下預售證、能不能按期交房、最好是有的開發商做過其他樓盤,可以參考,再就是辦產證是否快速,總之摸清開發商的底,搞清楚他是因為時間問題沒辦全五證還是因為實力或者資質什么的問題。比如說萬科,和記黃埔……呵呵不是廣告啊,他要證不全了我也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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