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長江東路九獅水岸的業主,因為換了一家物業公司我們的物業費也
我覺得人家物業接你們小區這種爛攤子真是倒了霉了,物業費是物業公司的收益來源,如果他們覺得以前的物業費無法盈利做不下來,當然可以漲價,只要經過了你們業委會的同意,還有物價局的審批就沒有問題。
樓道衛生,只要物業公司的保潔員每天做過保潔,那樓道里還是臟亂差,我問你是你們業主的素質問題還是物業公司的問題?物業公司不可能24小時給你們樓道保潔知道嗎?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小區路面是所有業主共有的,現在為了給你們車主停車子,你們占用了其他業主共有的,本該享有的公共面積難道還不要付費?而且根據物業條例規定,地面停車費3/4進入維修基金,1/4才能作為物業公司的收入(各地比例不同),這你又有什么不平衡?小區車子多沒固定車位你怪物業?真是奇葩自私的思想。電瓶車被盜的問題,只要小區監控沒問題,保安又履行了定時定點巡邏的任務,那物業公司就沒有責任,只能怪你防范意識太差,同樣車子被碰也是這個道理,小區保安不是你們業主24小時的貼身保鏢,不是什么事情能有預見防范的,他們不是二郎神只有2只眼睛OK?多學學法律和物業管理條列再來百度問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