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貴州黃平舊州的土地征收補償費標準是多少
征地補償費項目和標準(原則規定) 1、征收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三項。
前兩項補償給村集體,后一項補償給實際建設和種植者。 2、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國家征地補償標準: 《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確定;按法定的統一年產值倍數計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級人民*府批準應當提高倍數;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地人民*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地人民*府公布的最高補償標準執行。
具體補償標準建議直接咨詢當地*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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