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沙區第一幼兒園豐庭園區2017年秋季招生通知怎樣的
一、幼兒園基本情況: 南沙區第一幼兒園是南沙區教育局舉辦的全日制公辦幼兒園,屬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幼兒園,現辦園等級為廣東省一級幼兒園。
豐庭園區位于南沙區豐庭花園豐庭大街2號。 幼兒園以“健康教育”為辦園特色,將其貫穿于日常生活及教育教學活動中,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為培養“健康活潑、好奇探究、文明樂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責任感的兒童”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招生人數: (一)豐庭園區2017年秋季計劃招收3個小班,共招75名幼兒。 (二)按照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印發《廣州市南沙區2017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穗南教【2017】67號文通知要求,教育部門舉辦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招生比例為90%,其中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考慮南沙戶籍的小區業主子女入園,剩余學位面向社會電腦隨機派位進行分配。
若90%的比例無法滿足以上符合要求的南沙戶籍小區業主子女入園,則剩余的學位需繼續招收符合要求的小區業主子女入園直至100%;若符合要求的小區業主子女報名人數超過招生總名額,則在符合要求的小區業主子女中通過電腦派位或其他公平、公開的方式進行招錄。 三、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按照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穗南教【2017】67號文關于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 (一)年滿3周歲的幼兒(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以身份證或戶口本身份證信息為準。
(二)具有南沙區戶籍的豐庭花園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符合本區統籌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資格的非本區戶籍的豐庭花園小區業主適?子女以及符合南沙區高端領*人才和重點發展領域急需人才的豐庭花園小區業主適齡子女(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 (三)報讀幼兒具有豐庭花園小區地址的戶籍; (四)幼兒園園舍所在豐庭花園房產業權屬于報讀幼兒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中任一種均視為符合該項條件: 1、該房屋產權人僅為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房產證為準); 2、該房屋產權人為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他人,但該房產為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房產(以房產證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冊證明為準); 3、該房屋產權僅屬于幼兒祖輩,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該房產是幼兒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長期居住地(以房產證、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冊證明為準)。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過時不候)。
(二)報名地點:南沙區第一幼兒園豐庭分園側門一樓。為便于安全及管理,請在當天8:00到園門口保安處拿報名順序號,9:00報名時按號進園。
錄取與報名先后順序無關。 (三)幼兒報名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幼兒及持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資料,幼兒彩色照片(小一寸紅底)一張到幼兒園現場報名。
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報名資料的復印件不予退還,僅用于本次報名。
(四)幼兒監護人須對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和審核資料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資料將被取消區屬公辦幼兒園的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一)如小區業主子女報名人數小于幼兒園招生計劃數90%的,全部錄取,錄取名單5月12日在南沙教育信息網公布。
不足90%的,剩余學位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派位確定錄取名單(剩余學位的報名及電腦派位補充通知5月15日在南沙教育信息網發布,如沒有剩余學位就不再發布補充通知); (二)如小區業主子區報名人數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計劃數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錄取,不需進行電腦派位,5月12日在南沙教育信息網公布錄取名單; (三)如小區業主子女報名人數大于其招生計劃數100%的,5月12日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派位確定錄取名單并當天在南沙教育信息網公布。 (四)2017年6月中旬前,由幼兒園發信息通知錄取的新生家長到幼兒園領取《新生錄取通知書》。
幼兒收到《新生錄取通知書》后,應按有關規定到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和做好入園前的相關準備。 六、收費項目和標準(依據穗價2011233號文件): (一)保教費:865元/月/人。
(二)服務性收費:伙食費330元/月,按實結算。 (三)晚托費:下午五點以后接走的幼兒每人加收10元/次。
七、咨詢電話: 黃老師:020-39071987 南沙區第一幼兒園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