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國科隆大學學習四年要花多少錢
科隆的房價在德國還不算很高,屬于中高水平。
隨著近年公立保險的提價,現在平均每月80歐元左右,可能還會繼續漲,對于30歲以下的在讀學生,都需要購買公立保險。
加上學習材料和其他一些生活必須的費用,那么根據目前的匯率省著花6萬人民幣是可以辦到的。
當然如果要跟德國學生一樣生活,他們一般每月的花銷是1000歐以上,那么年花費至少要10萬以上。
另外一點就是看到時候是否勤工儉學,適當的打打工還是可以稍微減輕一點經濟上的負擔。
2.德國為什么只有22%的人買房
即使憑工資暫時或很多年都買不起房子,中國人大多還是不愿意租房住,原因不難理解,沒有人喜歡每年漲房租,更何況房東隨時可以以賣房為由解約,房價暴漲的幾年間這種事屢見不鮮。
在德國,因為有發達的租賃市場和完善的配套措施保障,德國約七成居民選擇租房居住。租賃覆蓋全部階層劉曉溪是北京女孩,她的丈夫是德國人,供職于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國公司德國總部。
劉曉溪隨丈夫定居德國多年,她告訴記者,她在德國的數十個朋友中,買房的只有一個人。德國的住房自有率非常低,來自2008年德國Empirica研究所的調查數據顯示,1983年到2008年的25年間住房自有率僅從15%上升到22%,其中原東德地區上漲速度較快,1993年到2008年夜只是從9%上升到17%。
德國租房居民中約六成租賃私人住宅,兩成租住房合作社的房子,不到一成住社會福利房(“廉租房”)住房合作社里租住的多為普通收入者,“廉租房”則提供給低收入者。德國的多種租賃方式覆蓋了國民的全部階層。
住房合作社和“廉租房”德國合作社建造的住宅占德國新建住宅總數的30.9%,是私人租賃之外最重要的租房來源。德國現在有2000個住房合作社,管理著200萬套住房,有300萬以上的成員。
僅柏林一處,就有超過80個住房合作社,管理18萬套住房,柏林有10%是居民住在合作社的房子里。德國達姆施塔特理工大學的方瑜博士向記者介紹,19世紀末德國城市化進程加劇,出現了城市住房短缺,房租高企的情況,德國的住房合作社始于那個時期。
最早的合作建房開始于1867年,租戶的權利履行民法規定的租房法,另外,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和入會辦法等。一般來說,加入合作社要交納一定的費用,從幾百到幾千歐元不等,有利息,退出合作社后利息和存款都將返還個人。
這筆存款存在隸屬于合作社的金融機構或合作的金融機構內,合作社本身是不靠這筆錢盈利的,存款賺取的費用用于合作社本身的日常開銷和房屋折舊以及住房再開發建造等。合作社基本是民間性質是,但*府為了把合作社的這種非盈利性、互助建房、抵制投機的理念傳承下去,2006年成立了德國住房合作社市場促進會鼓勵這種住房形式,對住房合作社建造出租的房屋,*府還實行免稅*策。
此外,德國*府還專門規劃用地,由開發商開發,再以較低的房租租給需求者,此類住宅低廉的租金和市場房租之間的差額,由*府補充,和國內的廉租房比較類似。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經盡善曾隨民建中央歐洲住房制度考察團赴歐對德國住房制度進行過考察。
對于德國“廉租房”的效果,他深有感觸:“以科隆市為例,社會福利房每平方米月租金為7.8-8.8歐元,相當于正常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社會福利房比一般商品房月租金要低40%-50%。
科隆市有100萬人口,其中10萬人享受住房福利補貼,這10萬人中僅約1萬人住社會福利房。”立法保障除了用市場培育、福利保障相結合的方式搭建租賃市場外,德國最終將租賃問題訴諸法律,使租戶權利由法律來保護。
德國法蘭克福最近就發生過一個“似乎有點保護過頭”的例子。華人陳彤將一套房子租給了一個領失業救濟的人,當初,雙方簽訂合同時候,陳彤忽略了這一點。
數月來,這個房客常常在屋子里酗酒,大聲喧嘩,最讓陳彤不滿的是,房客還拖欠過房租。陳彤讓房客搬走,房客卻將陳彤告上了法院,法院仲裁的結果是陳彤敗訴。
失業的醉漢依然住在陳彤的房子里,陳彤正在考慮再去一次法院。方瑜博士告訴記者,在德國,法律的確更“保護”房客一些。
曾長期在歐洲從事保障房研究的復旦大學住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杰認為,在德國,領取失業救濟的人是可以獲得*府租房補貼的。“在德國的民法中,對租房是有著很強大的法律保障的,德國民法573到574對取消合同作出了規定。
合同一般分為有時間限制和無時間限制兩種,在合同期限內,租戶可以在不陳述人和理由的情況下取消合同,但是從提出申請到最后合同終止有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合同條款仍有效,房租照付。而在合同期內,房東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否則無權終止合同,如果房東想終止合同,而租戶不同意,那么必須由相關法律部門裁決。”
方瑜說。房主不僅不能在合同期內隨意讓房客搬走,還不能夠隨便上漲房租。
方瑜告訴記者:“德國民法535到577a條規定了租賃雙方如何簽署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什么特定情況下可以漲房租,相關費用標準等。其中,民法537到559條規定,在租住過程中,房東如果要漲房租,必須提交正式的書面說明,提出合理的漲價理由。
租客可以據此書面同意或者不同意漲價,不同意漲價的話,書面申請就遞交相關法律部門來裁決。此外,房東如果翻修了住宅,這筆費用可以以一定的百分比計算入房租內。”
而且,德國法律還規定不能有“二房東”存在等等。學者常說,*策好壞關鍵看細節,保證執行力度關鍵要建立長效機制。
德國做到了這一點。
3.為什么很多國人選擇在德國購置房產
首先,德國是移民國家這個沒有任何爭議。其次要明白,什么叫買房移民?如果認為買房移民是葡萄牙等國黃金移民,那德國買房移民不是這個概念。德國是用公司購入房產,用收租這種及其穩定和保守的方式運營公司,讓獲得簽證得到保證。也就是說核心競爭力是德國房地產公司的律師團隊和房產資源。
德國肯定是移民國家,從德國居民的組成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但同時你會發現德國的外國人大部分是靠近德國的西歐、東歐和土耳其。來自亞洲和中國的比例非常少,排名在20位。
中國人理解的移民國家,往往是美國、澳大利亞以、加拿大、新西蘭等。德國的經濟狀況和骨子里的傲慢決定了德國的移民是非常嚴格的,但同時非常合理公平的,他們以賣德國居留或者德國護照為恥。當德國*府看到巨額的投資流入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時,也不得不向加拿大學習,引入移民評分機制。
德國移民法規定主要有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和難民。德國吸納了眾多的因為戰爭、*治、人權等問題的難民。2015年3月份在柏林新建30幾處難民營,引起了德國民眾極大的反對。技術移民是為引進專業人才而出臺的快車道,即德國藍卡。投資移民之前門檻極高250萬歐元,10個工作崗位等,現在基本沒有了這些限制。但投資移民的基本原則沒變就是公司運營你的投資,無論是房產、證劵、企業、加盟店、批發店、免稅店等,能自己自足,企業運營良好就可。
德國不存在像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的買房給居留卡的情況,這些國家房地產、經濟低迷,大批房產閑置,需要國外的資本引入,激活經濟。但德國房地產市場及其穩定,也是近2-3年由于外國移民的需求增加,加上房產是最穩定的投資,致使價格增長,特別是在慕尼黑、法蘭克福、柏林、科隆等大城市,增長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