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中介私自封閉房東房產交易犯法嗎
不合法的! 加價倒賣安置房 中介獲刑7年 來源:北京晨報 任蕊和田某在法庭上。
田某未被羈押又獲判緩刑,因此身穿便服。晨報記者 郝笑天/攝 阜外心血管病醫院(下稱“阜外醫院”)為安置拆遷戶購買的周轉安置房多了58套,遂交由醫院工作人員許根樂以購入價格對外銷售。
許根樂卻勾結房產中介員工,擅自將房屋加價銷售,并將高出部分的近千萬元房款私自截留。此前,許根樂因貪污罪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昨天,協助許根樂出售房屋的房產中介員工任蕊以及介紹許根樂同任蕊認識的田某,也分別因犯貪污罪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及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案情回放 拆遷安置房成了大肥肉 據阜外醫院官網顯示,2008年4月,醫院購得拆遷周轉房60套房產,也就是朝陽區雙橋路西里6號的1號樓整棟樓,購入價格“每平方米6660元,轉讓總價格3440萬余元”。
按醫院最初計劃,這60套房屋打算用來安置擴建工程中的拆遷戶,由于后制定了其他方案,最后這處周轉安置房只用掉兩套。院辦公會決定將剩余房屋出售,并確定由拆遷辦人員許根樂處理,當時確定的售價是7680元/平方米。
許根樂到案后的供述顯示,因阜外醫院不具備銷售二手房的資質,所以由醫院讓其對外聯系、委托中介公司進行銷售。許根樂隨即找到朋友田某幫忙聯系中介公司銷售房屋,“我告訴田某超出每平方米7680元的差價部分,只要不讓我們單位知道就可以分了。”
許根樂曾供述道。田某隨即向其推薦了某房產公司員工任蕊。
勾結中介貪污房屋差價款 任蕊開庭時供述,2009年經田某介紹認識了許根樂,并得知對方負責銷售阜外醫院在雙橋西里的房屋。2010年1月,田某打電話交代其將上述房屋以每平方米1100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然后按每平方米7680元的價格將售房款匯入阜外醫院的賬戶,“加價部分由我、田某還有許根樂三人均分。”
任蕊告訴法官,其知道阜外醫院是國有事業單位,售房款應屬于國家,“所以我們賣房時特別小心,不賣給從阜外醫院附近遷過來的人,更不能賣給阜外醫院的人,要不就分不了錢了。”任蕊說。
用差價款買了兩處私房 2010年3月,任蕊賣出第一套房時,除去匯到阜外醫院賬戶上的錢款,還剩30萬元的差價款,在扣除稅費、評估費、中介費后約剩22萬余元。任蕊自己留下5萬元,給了田某5.5萬元,又將剩余的12萬元現金裝在一個紙袋里親手交給許根樂。
這次分錢后,許根樂找到任蕊,讓其以后不用再分錢給田某,并且讓任蕊先將賣房的差價款替其保存,“等房屋全賣完后再把差價款一起交給他”。 2010年下半年,任蕊按照許根樂的要求,用賣房獲得的差價款為許根樂購買了位于新世界3號公寓以及雙橋西里3單元的兩處房屋。
此外,任蕊還應許根樂要求,從差價款里幫田某墊付了30萬元購房款,理由是許根樂委托田某幫其在房山購買了一處房屋,尚欠田某30萬元房款。 在房屋全部銷售完畢后,任蕊給了許根樂一張以許根樂名字辦的工商銀行的卡,卡里存有剩余的110萬元差價款,而許根樂則給了任蕊20萬元的代理費。
東窗事發 拆遷戶舉報挖出千萬元大案 2007年底,家住西城區阜外大街北營房東里趙女士家面積為39.2平方米的房子,被劃入阜外醫院拆遷范圍。趙女士稱,拆遷人員發放的安置公告顯示,先遷走的居民可以獲得位于回龍觀的經濟適用房,并能按面積獲得一定的補償。
而等趙女士一家遷走后,卻發現后期搬走的人反而比自己得到更多實惠,于是深感不平的趙女士從2009年底開始搜集相關材料。前后歷時兩年多搜集了舉報材料,并交給有關部門。
在案的證據顯示,趙女士等拆遷戶的實名舉報引起了反貪部門的關注,原本舉報人要反映的是阜外醫院倒賣房子,之后辦案機關查證發現賣房子得到批準,但是具體辦事人員從中有牟利。2012年4月10日,時任阜外醫院拆遷辦辦事員的許根樂因涉嫌貪污罪被羈押。
宣判現場 老母哭求法官“手下留情” 昨天,一中院進行了一審宣判。因任蕊協助阜外醫院工作人員貪污安置房款600余萬元,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任蕊有期徒刑7年。
同時,判處田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由于田某此前未被羈押又被處以緩刑,因此身穿便服的他昨日自行來到法院,在簽署完判決后自行離開,未接受媒體采訪。
而任蕊的父母則雙雙前來旁聽,任蕊被帶離法庭時表情平靜,還不忘向旁聽席上的父母囑咐了句“放心”。任蕊母親則一時無法接受女兒被判刑7年的事實,哭求法官“手下留情”。
法官表示,任蕊本人已明確表示服判不上訴,隨后又對老人開導勸說。 案件分析 多個漏洞成全貪污犯 分析整個案件,中介和醫院方面的管理漏洞為貪污犯罪提供了便利: 任蕊曾任職的房產中介公司經理的證言顯示,時任該公司東風橋店店長的任蕊主要負責代理銷售阜外醫院在雙橋西里房屋的事宜,買房人把房款直接交給任蕊,中介代理費交給其公司,另外還有些則是買房人把房款和中介代理費都打給任蕊,再由任蕊把中介代理費交到公司。
該經理介紹,任蕊曾對他說,網簽購房合同時的價格低于實際售價,“她說這樣做低價格是為了給買賣雙方避稅”。而許根樂案開庭時,其辯護律師就曾提及醫院將如此大規模的項目交給許根。
2.房產中介私自加價倒賣房產合法嗎
不合法的!加價倒賣安置房 中介獲刑7年 來源:北京晨報 任蕊和田某在法庭上。
田某未被羈押又獲判緩刑,因此身穿便服。晨報記者 郝笑天/攝 阜外心血管病醫院(下稱“阜外醫院”)為安置拆遷戶購買的周轉安置房多了58套,遂交由醫院工作人員許根樂以購入價格對外銷售。
許根樂卻勾結房產中介員工,擅自將房屋加價銷售,并將高出部分的近千萬元房款私自截留。此前,許根樂因貪污罪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昨天,協助許根樂出售房屋的房產中介員工任蕊以及介紹許根樂同任蕊認識的田某,也分別因犯貪污罪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及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案情回放 拆遷安置房成了大肥肉 據阜外醫院官網顯示,2008年4月,醫院購得拆遷周轉房60套房產,也就是朝陽區雙橋路西里6號的1號樓整棟樓,購入價格“每平方米6660元,轉讓總價格3440萬余元”。
按醫院最初計劃,這60套房屋打算用來安置擴建工程中的拆遷戶,由于后制定了其他方案,最后這處周轉安置房只用掉兩套。院辦公會決定將剩余房屋出售,并確定由拆遷辦人員許根樂處理,當時確定的售價是7680元/平方米。
許根樂到案后的供述顯示,因阜外醫院不具備銷售二手房的資質,所以由醫院讓其對外聯系、委托中介公司進行銷售。許根樂隨即找到朋友田某幫忙聯系中介公司銷售房屋,“我告訴田某超出每平方米7680元的差價部分,只要不讓我們單位知道就可以分了。”
許根樂曾供述道。田某隨即向其推薦了某房產公司員工任蕊。
勾結中介貪污房屋差價款 任蕊開庭時供述,2009年經田某介紹認識了許根樂,并得知對方負責銷售阜外醫院在雙橋西里的房屋。2010年1月,田某打電話交代其將上述房屋以每平方米1100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然后按每平方米7680元的價格將售房款匯入阜外醫院的賬戶,“加價部分由我、田某還有許根樂三人均分。”
任蕊告訴法官,其知道阜外醫院是國有事業單位,售房款應屬于國家,“所以我們賣房時特別小心,不賣給從阜外醫院附近遷過來的人,更不能賣給阜外醫院的人,要不就分不了錢了。”任蕊說。
用差價款買了兩處私房2010年3月,任蕊賣出第一套房時,除去匯到阜外醫院賬戶上的錢款,還剩30萬元的差價款,在扣除稅費、評估費、中介費后約剩22萬余元。任蕊自己留下5萬元,給了田某5.5萬元,又將剩余的12萬元現金裝在一個紙袋里親手交給許根樂。
這次分錢后,許根樂找到任蕊,讓其以后不用再分錢給田某,并且讓任蕊先將賣房的差價款替其保存,“等房屋全賣完后再把差價款一起交給他”。2010年下半年,任蕊按照許根樂的要求,用賣房獲得的差價款為許根樂購買了位于新世界3號公寓以及雙橋西里3單元的兩處房屋。
此外,任蕊還應許根樂要求,從差價款里幫田某墊付了30萬元購房款,理由是許根樂委托田某幫其在房山購買了一處房屋,尚欠田某30萬元房款。在房屋全部銷售完畢后,任蕊給了許根樂一張以許根樂名字辦的工商銀行的卡,卡里存有剩余的110萬元差價款,而許根樂則給了任蕊20萬元的代理費。
東窗事發 拆遷戶舉報挖出千萬元大案2007年底,家住西城區阜外大街北營房東里趙女士家面積為39.2平方米的房子,被劃入阜外醫院拆遷范圍。趙女士稱,拆遷人員發放的安置公告顯示,先遷走的居民可以獲得位于回龍觀的經濟適用房,并能按面積獲得一定的補償。
而等趙女士一家遷走后,卻發現后期搬走的人反而比自己得到更多實惠,于是深感不平的趙女士從2009年底開始搜集相關材料。前后歷時兩年多搜集了舉報材料,并交給有關部門。
在案的證據顯示,趙女士等拆遷戶的實名舉報引起了反貪部門的關注,原本舉報人要反映的是阜外醫院倒賣房子,之后辦案機關查證發現賣房子得到批準,但是具體辦事人員從中有牟利。2012年4月10日,時任阜外醫院拆遷辦辦事員的許根樂因涉嫌貪污罪被羈押。
宣判現場 老母哭求法官“手下留情” 昨天,一中院進行了一審宣判。因任蕊協助阜外醫院工作人員貪污安置房款600余萬元,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任蕊有期徒刑7年。
同時,判處田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由于田某此前未被羈押又被處以緩刑,因此身穿便服的他昨日自行來到法院,在簽署完判決后自行離開,未接受媒體采訪。
而任蕊的父母則雙雙前來旁聽,任蕊被帶離法庭時表情平靜,還不忘向旁聽席上的父母囑咐了句“放心”。任蕊母親則一時無法接受女兒被判刑7年的事實,哭求法官“手下留情”。
法官表示,任蕊本人已明確表示服判不上訴,隨后又對老人開導勸說。案件分析 多個漏洞成全貪污犯 分析整個案件,中介和醫院方面的管理漏洞為貪污犯罪提供了便利:任蕊曾任職的房產中介公司經理的證言顯示,時任該公司東風橋店店長的任蕊主要負責代理銷售阜外醫院在雙橋西里房屋的事宜,買房人把房款直接交給任蕊,中介代理費交給其公司,另外還有些則是買房人把房款和中介代理費都打給任蕊,再由任蕊把中介代理費交到公司。
該經理介紹,任蕊曾對他說,網簽購房合同時的價格低于實際售價,“她說這樣做低價格是為了給買賣雙方避稅”。而許根樂案開庭時,其辯護律師就曾提及醫院將如此大規模的項目交給許根樂一個。